下放城市管理權限意見

時間:2022-11-07 01:33:00

導語:下放城市管理權限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下放城市管理權限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八屆六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推動我市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進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市委、市人民政府決定分批將市級部分城市管理權限下放各區?,F就推進這項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市委八屆六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以構建“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服務”的城市管理體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為目標,根據《地方組織法》和《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規定,進一步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合理劃分市、區兩級政府的事權,確立各區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體地位,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有利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原則。從我市實際出發,嚴格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重點解決影響城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高各區政府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堅持重心下移與推進改革相結合的原則。在下放事權的同時,市、區兩級政府要將“以費養人”的方式改為“以費養事”,加快市政市容、園林綠化、房產管理等部門職能轉變,推進政企分開、管干分離,逐步將作業養護、衛生保潔、園林綠化等任務推向社會,走產業化、專業化、市場化道路。

(三)堅持合理劃分事權的原則。對處在不同位置的區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按照其在城市經濟社會生活中所處的地位和發揮的作用,合理確定職能,確保決策計劃、審批執行和監督檢查相協調。

(四)堅持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明確各區對所屬行政區劃內城市管理和社會事業發展的主體責任,賦予各區履行職責的相應權力,解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權力與責任脫節、管理與利益掛鉤的問題,做到人權、財權與事權相統一,保證各區能夠有效地承擔起社會管理的各項任務。

(五)堅持重心下移與加強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市級各主管部門在下放事權的同時,要加強綜合管理,建立和完善法規、行業發展規劃及作業標準,強化監督檢查,加大對各區工作的指導力度,保證城市管理的統一性。各區相應的管理機構要承擔起本轄區的管理職責,并加強對街道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六)堅持穩步推進、注重實效的原則。以管理重心下移,促進城市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避免走簡單放權的老路。市、區要制定相應的配套改革措施,與事權下放同步實施。對于爭議較大、各種利益關系調整難度較大的權限,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地推進。

三、首批下放的城市管理權限

(一)轄區內建設工程、文明工地現場的檢查、評定和監督;

(二)公民義務植樹綠化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

(三)城市道路次干道、巷道道路的維修養護;

(四)城市道路次干道、巷道道路的養護費和主干道、次干道、巷道道路綠化養護費市、區財政各承擔50%;

(五)城市道路次干道、巷道挖掘的審批、收費、監管(對達坂城區、頭屯河區、東山區還包括道路上多項公用設施管理及處罰);

(六)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下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環保審批;

(七)飲食娛樂服務項目營業面積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新、擴、改建環保審批、排污費的核定、收繳;

(八)房產物業管理中物業公司的初審、登記和業主委員會的備案、監管;

(九)市、區兩級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發放、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認定、求職登記證發放、民辦職業介紹機構、社會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審批、管理及發放職業技能資格證;

(十)轄區內勞動用工年檢,勞務派遣組織備案,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

(十一)轄區內音像制品零售與出租經營許可和圖書零售出租經營許可;

(十二)電影放映經營許可、打字復印經營許可;600平方米(含600平方米)以下娛樂場所審核管理(自治區管轄的除外);

(十三)轄區內所屬學校教師的繼續教育及崗前培訓以及所屬中小學校學生體檢;

(十四)民辦非學歷機構的審批管理和民辦初中、小學的審批管理;

(十五)轄區內社會救助資金籌集、管理;

(十六)轄區內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

(十七)一次能容納150人以下(含150人)的酒店、餐飲企業的衛生審批和管理;

(十八)轄區內社區衛生醫療許可審批;

(十九)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依照法律規定執行兩個國家級開發區《管理條例》所賦予的權限;

(二十)轄區內宗教場所宗教人士的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下放城市管理權限,是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涉及到市屬各職能部門和各區利益的調整,也直接涉及部分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各相關部門、單位和各級領導干部一定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各項放權措施的落實,確保城市經濟社會生活的正常運轉。

(二)市屬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要主動協調各區政府和對口部門,做好各個環節工作的銜接,確保城市管理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三)市屬各部門在下放部分審批權和管理權的同時,要幫助各區加強業務培訓,并指導他們建章立制,建立統一的審批和管理標準,確保各區順利承擔起下放的各項審批和管理業務。同時,要加強對各區、直屬分局(大隊)的監督管理,掌握下放權力的行使情況。

(四)各區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一站式”、“一廳式”服務,實行集中審批,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工作效率。各區政府也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向街道下放部分管理權限,進一步調動街道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

(五)各區的審批、驗收文件必須采用經市級有關職能部門批準的文本格式,審批實效要與市政府的相關規定保持一致。同時,各區要保持與市有關職能部門電腦終端的不間斷連接,當天的審批項目即時傳送至有關職能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