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再就業工作意見

時間:2022-12-15 0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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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再就業工作意見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各級黨委和政府高度重視就業再就業工作,使各項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得到較好落實,市場導向就業機制進一步完善,就業總量有較大增加,對促進經濟發展、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全省仍面臨巨大的就業壓力,下崗失業人員、城鎮新增勞動力、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三源合流,勞動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存在,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就業形勢依然嚴峻。為繼續做好全省就業和再就業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3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就業再就業工作的目標和任務

(一)工作目標。****,全省城鎮新增就業35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左右。20****年底前基本解決體制轉軌遺留的115萬(含已實現季節性靈活就業人員)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和離崗失業人員、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人員。認真做好每年25萬城鎮新增勞動力,特別是年均18.6萬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工作。扎實推進200萬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帶技能轉移。

(二)主要任務

1.兩年內基本解決體制轉軌遺留的下崗失業問題。重點做好國有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和離崗失業人員、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人員的再就業問題。以援助困難群體就業為重點,通過政府開發購買公益性崗位、用政策動員鼓勵企事業法人提供就業崗位、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社會保險補貼,提高就業穩定性。

2.全力推進城鄉統籌就業。把統籌城鄉就業納入政府就業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積極就業政策、公共服務體系,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公共服務職能,以創業就業和素質就業為途徑,切實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特別是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工作,積極改善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的服務環境和政策環境,通過全面落實普惠制培訓政策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和創業能力,推進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帶技能轉移,努力構建城鄉一體、形式多樣、調控有力的新型就業格局。

3.建立促進就業與社會保障工作的聯動機制。認真落實為特殊就業對象購買社會保險的政府補貼政策,在切實保障困難群體基本生活的同時,要充分調動有勞動能力人員的就業積極性。加強對失業人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基礎管理,完善面向城鎮所有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險制度,以擴大就業促進社會保障,以社會保障穩定就業再就業,形成促進就業與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良性互動。

4.進一步加強失業調控。健全失業預警機制,妥善安置重組改制、關閉破產國有企業職工,規范企業裁員行為,減少長期失業人員數量,將城鎮登記失業人數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

二、努力拓寬就業渠道,積極創造就業崗位

各級政府在制定涉及全局的經濟社會規劃、調整經濟結構和確定重大建設項目時,要把擴大就業擺在重中之重位置,將就業再就業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實現促進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的配套推進。各級政府在****和年度重點項目的篩選和推進上,既要注重項目對經濟社會發展的牽動作用,也要重視項目對增加就業崗位的貢獻水平,切實將增加就業崗位的項目作為****項目規劃和推進的重要組成部分,給予更加優惠的土地、稅費、財政、信貸政策扶持。要鼓勵有條件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在結構調整、重組改制和主輔分離工作中,利用非主業資產和閑置資產,通過多種方式分流和安置企業富余人員。要加大破產企業有效資產重組的力度,盡快啟動生產,安置企業職工。

(二)全力提高第三產業對增加就業崗位的貢獻水平。繼續拓展商貿流通、餐飲和運輸等傳統服務業領域的就業渠道,大力發展商務服務、科技服務、信息服務、醫療保健、體育健身、教育培訓、旅游和現代物流等新興服務業。

(三)積極開發適宜大齡就業困難對象就業的公益性崗位。依托街道社區,通過政府扶持,積極發展面向社區居民生活服務、機關企事業單位后勤保障和社區公共管理的就業崗位,清潔、綠化、社區保安、公共設施養護等公益性崗位,物業管理、商品快遞、托幼護老等社會服務崗位,重點解決零就業家庭成員等就業困難群體的就業問題。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對已在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勞動合同簽訂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人員全部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各級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及時核撥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提高就業的穩定性。

(四)支持發展民營經濟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增加就業崗位。要大力支持、鼓勵和引導私營企業向規?;l展,對非公有制經濟在經營范圍、從業條件、資金融通、稅費征收等方面給予更加寬松的政策,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因地制宜發展有市場需求的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培育中小企業產業群,增強吸納就業能力。省市財政安排技改貼息資金和中小企業擔保資金,要優先用于安置持《再就業優惠證》和零就業家庭下崗失業人員的企業;各級政府和經辦機構要制定使用貼息資金和擔保資金的申請條件,凡是安置上述兩類人員沒有達到一定比例的企業不予安排,具體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五)鼓勵、支持資源枯竭地區以就業為先導發展接續產業。充分利用資源枯竭型城市經濟轉型的機遇,實施項目牽動就業戰略。要充分發揮現有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努力提高生產加工能力,擴大就業崗位。新上重點項目和接續產業項目應優先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

(六)支持關閉破產企業盤活資產創造就業崗位。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的若干意見》(遼委發[20****]15號)、《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意見》(遼政發[20****]15號),鼓勵、支持企業通過國企改革盤活有效資產,吸引各類投資,組建產權多元化的經濟實體,吸納關閉破產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

(七)全面推進跨地區的勞務協作和對外勞務輸出。要以市、縣(區)政府為單位,在勞務輸入地成立管理服務機構,定期組織下崗失業人員到經濟發達地區和有勞務需求的地區就業,定期了解輸入地遼寧籍務工人員的服務需求、服務機構的服務水平,認真做好輸入地遼寧籍務工人員的勞動就業、子女教育、醫療健康、權益保護、法律援助、治安管理等服務。積極開拓國際勞務市場,擴大境外就業領域,逐步形成多種所有制形式、多種方式對外勞務輸出的格局。

(八)鼓勵下崗失業人員通過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加強勞動監察,加快完善和實施與靈活就業相適應的勞動關系、工資支付和社會保險等政策,通過發展勞務派遣、就業基地等組織形式,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服務和幫助。

(九)積極為進城務工農民創造良好的就業環境。將進城務工農民納入各級政府普惠制培訓政策范圍,實行同一標準、同等待遇的技能培訓;認真做好進城務工農民權益保護、法律援助、治安管理等服務;按“一費制”標準安排進城務工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嚴禁收取擇校費;按國家有關政策,將進城務工農民納入城鎮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體系。

(十)拓寬農村勞動力就業門路。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和民營經濟,增強中小城市和中小企業對農村勞動力的吸納能力;鼓勵工商企業把勞動密集型產品或加工產業擴散到農村;鼓勵發展“綠色旅游”等特色旅游業。強化政府組織引導,以擴大非農就業為導向,促進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和向城市有序流動就業。建立有利于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土地流轉制度,對實現轉移的農民,允許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自愿、有償流轉,土地流轉收益歸原承包者所有,任何單位和組織不得截留、扣繳。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工自主創業和返鄉創業的支持,對在城鎮自主創業和返鄉創業的農民,政府應給予一定的扶持。

三、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再就業政策,促進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

(一)加強《再就業優惠證》的發放和管理。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城鎮集體企業離崗職工和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1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發放《再就業優惠證》。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再就業優惠證》的管理,嚴格《再就業優惠證》審核發放程序,防止發生弄虛作假、欺騙冒領等行為。對已經實現就業和再就業的人員、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的人員、享受再就業扶持政策的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要及時收回《再就業優惠證》。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建立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信息交換和協查制度。對出租、轉讓和偽造《再就業優惠證》的行為,對采取各種形式騙取國家資金和優惠政策的企業和個人,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發證機關濫發《再就業優惠證》的,要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二)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

1.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三年內在規定限額內依次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對20****年底前核準減免稅費但未到期的人員,在剩余期限內按此政策執行。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統籌解決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人員的經營場地問題。

2.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和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不足的,要提供小額擔保貸款。小額貸款按照個人自愿申請、社區推薦、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審查、擔保機構承諾擔保(省評信用社區信用擔保)、商業銀行核貸的程序進行。貸款額度一般掌握在2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且擔保人同意繼續提供擔保的,可展期1次。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要根據人數和經營項目擴大貸款規模。對利用上述兩類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具體項目為家庭手工業、種植業、養殖業、修理修配(汽車修配除外)、圖書借閱、旅店服務、餐飲服務、洗染縫補、復印打字、理發、小飯桌、小賣部、搬家服務、鐘點服務、家政服務、社區衛生保潔服務、社區商業服務網點、初級衛生保健服務、嬰兒看護和教育服務、殘疾兒童教育訓練和寄托服務、養老服務、中介服務、咨詢服務、病人看護、幼兒和學生接送服務。對其他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中央財政承擔25%,省財政承擔15%,市財政承擔10%)。

3.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在新增加的崗位中,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根據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財政貼息、經辦銀行的手續費補助、呆壞賬損失補助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積極推進信用社區建設。按照《遼寧省改善金融生態建設信用社區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對信用社區內居民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取消反擔保。對信用社區居民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貸款額度可提高到2.5萬元。對被認定為創業帶頭人的小額貸款項目,在推薦單位提供相關培訓證明、信用保證、承諾與擔保機構共同實施保后管理的基礎上,取消反擔保,擔保機構要直接辦理擔保手續;對市級以上勞動模范或先進工作者、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等具備一定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進一步降低反擔保門檻,直至取消反擔保。各級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城市信用社都要開辦此項貸款業務,簡化手續,提供開戶和結算的便利服務。

(三)鼓勵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就業。

1.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招用人數,在相應期限內定額依次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期限暫定3年(到期后按國務院有關文件執行,以下同)。對20****年底前核準減免稅但未到期的企業,在剩余期限內仍按原方式繼續享受減免稅政策。

2.對上述企業的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期限暫定3年。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企業應為所招人員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計算,個人應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對20****年底前核準社會保險補貼但未到期的企業,在剩余期限內按此政策執行。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企業(單位)要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在申報繳費時應將企業招用下崗失業人員的情況單獨列出,并上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機構按季向財政部門出具繳費證明,財政部門審核后,將應補貼的社會保險費直接劃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同時將撥款情況向勞動保障部門通報。

(四)繼續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進行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安置企業富余人員。

實施主輔分離輔業改制企業要最大限度安置原企業職工。對充分利用原企業的非主業資產、閑置資產和關閉破產企業的有效資產,改制創辦面向市場、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經濟實體(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產權明晰并逐步實現產權多元化、吸納原企業富余人員達30%以上,并與其變更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的,經有關部門認定、稅務部門審核,3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

(五)對持《再就業優惠證》的大齡就業困難對象(包括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城鎮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和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人員中的“4****0”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要作為就業援助的重點,政府投資開發的公益性崗位要優先安排就業困難對象,并提供相應的政策扶持。

1.用人單位提供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對象且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各級財政按招用人數給用人單位一定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上述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工作超過3年的,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可相應延長(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解決)。對20****年底前核準社會保險補貼但未到期的,按此政策執行。其他用人單位招用的就業困難對象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暫定3年。

2.對用人單位招用的大齡就業困難對象,由各級財政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30%至50%給予崗位補貼,具體比例標準由各市政府制定。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單位應為所招人員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計算。對納入省政府扶持計劃的,省政府對各市實行分類補貼:在政府開發的保潔保綠、交通協勤等公益事業崗位安排的就業困難對象,省政府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40%給予崗位補貼;其他各類用人單位招用的就業困難對象按30%給予崗位補貼。

3.對大齡靈活就業人員實行社會保險援助。對20****年底前,“4****0”人員靈活就業后,本人申報就業并已參加社會保險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暫定3年。養老保險按自由職業者身份參?;蚶m保,各級財政按所繳養老保險費的60%給予補貼;醫療保險原則上參加大病統籌,不建立個人賬戶,各級財政部門按社平工資和當地政府確定的繳費比例給予全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省財政視就業困難程度和財力狀況,實行分檔補助。

(六)各地要按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做好轄區內中央管理企業和省直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工作。將這些企業的下崗失業人員納入當地的再就業工作規劃,統籌安排落實。對中央管理企業的下崗失業人員,要及時核發《再就業優惠證》,落實再就業政策。

四、改進就業服務,促進城鄉統籌就業

(一)建立覆蓋城鄉的就業管理服務組織體系,統籌管理城鄉勞動力資源和就業工作。統籌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與城鎮新成長勞動者的就業工作,認真落實大中專畢業生和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就業的有關政策,加強相關的就業服務和職業培訓。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城市各級公共職業介紹機構都要建立專門為農民工提供就業服務的窗口或建立專門的服務場所,免費向農民工開放,積極為農民工免費提供就業信息和政策咨詢。對求職登記的農民工免費提供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全省所有鄉鎮都要建立勞動保障事務所站,并要配備專門的工作人員,做好本地區農村富余勞動力求職登記和勞動力資源信息庫建設等基礎性工作,及時供求信息,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提供便捷、高效服務。取消農村勞動力進城和跨地區就業的限制,完善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和跨地區就業合法權益保障的政策措施。

(二)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按照制度化、專業化、社會化要求,全面推進以人為本的就業服務,提高公共就業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以及進城登記求職的農村勞動者,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提供免費的職業介紹服務。發展和規范各種專業性職業中介機構和勞務派遣、職業咨詢指導、就業信息服務等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社會各類職業中介機構為城鄉勞動者提供誠信、有效的就業服務。繼續在公共職業介紹機構中,實行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培訓申請、鑒定申報、檔案管理、社會保險關系接續“一站式”就業服務。完善職業介紹補貼政策,建立與服務成效掛鉤機制,對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的各類職業中介機構給予補貼。

(三)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各級政府要根據本地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實際需要,進一步加大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20****年底前,市本級要達到2000平方米以上;市內城區要達到1000平方米以上,郊區、縣要達到500平方米以上,街道社區要有固定的就業服務場所。沈陽、大連、鞍山市本級要達到3000平方米以上,市內城區要達到1500平方米以上,全面提高政府公共就業服務能力。

(四)加強勞動力市場信息化建設。按照“金保工程”建設總體要求,對勞動力市場信息系統建設進行統一規劃,整體推進。圍繞就業工作的主要任務和服務對象的需求,優化業務流程,逐步實現就業服務和失業保險業務的全程信息化。推進省、市、縣(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信息聯網,逐步延伸到街道社區勞動保障事務所站,實現數據集中、服務下延、網絡互聯、信息共享、一點登陸、全省查詢。定期分析和職業供求和工資水平信息,完善網上職業介紹功能,為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務,提高勞動力市場供求匹配效率。

(五)加強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依托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立再就業援助制度,對就業困難對象實施重點幫助,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和公益性崗位援助。街道和鄉鎮負責勞動保障事務的機構,要進一步完善服務功能,健全工作手段,加強基礎管理。加強社區勞動保障工作隊伍建設,20****年要完成對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所站所有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街道社區勞動保障事務所站的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保證必要的辦公場地、辦公設備、辦公經費,要將勞動保障協理員(專管員)納入社會保險范圍,并逐年提高他們的工資水平。

(六)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能力建設。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全部實行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培訓申請、鑒定申報、檔案管理、社會保險關系接續“一站式”就業服務,統一工作制度,統一服務流程,統一服務標識,提升服務水平。要加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隊伍建設,對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員全面實行政策和業務培訓、考核,20****年底前,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員要全部實現持證上崗。要切實保障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工作經費,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要足額列入當地財政預算。

五、全面實施普惠制培訓,切實提高勞動者技能素質

(一)充分利用全社會教育培訓資源,為城鄉勞動者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職業培訓。凡我省城鎮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安置的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失業人員、城鎮集體企業離崗失業人員、城鎮新成長勞動力中的登記失業人員、轉移后進城務工農民都可以參加普惠制免費培訓。20****至2008年,全省完成培訓城鎮離崗失業人員、新成長勞動力和其他失業人員70萬人,進城務工農民培訓60萬人。

(二)整合全社會教育培訓資源,搭建普惠制就業培訓平臺。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級各類教育培訓機構要打破行業和地區、所有制界限,整合全社會教育培訓資源,形成全省普惠制就業培訓大格局。省將組建冶金、焊接、數控機床操作等10個技術工人培訓集團。以15所高級技工學校和70所高等職業院校(含辦學點)為依托,建設85個省級高等就業培訓基地;以75所技工學校、120所中等職業學校和54所縣級職業教育中心為依托,建設249所省級中等就業培訓基地。培訓集團和培訓基地,作為普惠制培訓的載體,面向社會提供多層次多形式的就業培訓。

(三)創新培訓機制,實施分類培訓。各類就業培訓基地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不斷創新培訓機制,有針對性地開展就業培訓。要根據市場需求,及時調整專業設置,注重培育培訓品牌,著力提高培訓質量。要結合各類學員的年齡、技能水平、文化水平和求職意愿等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樣的就業培訓形式??梢詫嵭腥罩?、半日制、夜校制培訓,實行集中培訓和分散培訓,也可以采取就業培訓基地與企業聯合辦學的形式開展就業培訓工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電化教育、互聯網,開展遠程就業培訓工作。

(四)大力開展職業培訓,提升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的就業能力。根據其特點和就業需求,開展有較強針對性、實用性的培訓并提供職業技能鑒定服務,實現農村富余勞動力帶技能轉移。充分利用電視遠程培訓等手段,將技能知識和就業信息送到農戶。在吸納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較多的重點行業和組織勞務輸出的貧困地區,組織實施國家培訓項目。

(五)加大就業培訓資金投入,鼓勵培訓高技能人才。對符合普惠制培訓條件的人員,根據培訓的專業工種不同,給予不同標準的就業培訓補貼。一般專業工種的就業培訓,每課時每人補貼1.5至3元;對裝備制造業急需的數控機床操作與維修、加工中心操作、車工鉗工、銑工模具量具制造、特種金屬焊接、機電一體化維修、電子儀器裝配、汽車修理等專業工種的初中級培訓,補貼標準可提高為5元;對高級技能人才的培訓,補貼標準可提高為5至10元;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前開展的職業技能培訓,按照每培訓合格一名給予不低于260元的一次性補貼,并逐步納入各級政府普惠制培訓范圍。

(六)加強職業技能實訓和技能鑒定服務工作。有條件的市要建設公共實訓基地,面向社會開展職業技能操作訓練和職業技能鑒定服務。逐步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為開發就業崗位,提高勞動者就業能力提供公共服務。為參加職業培訓的下崗失業人員提供職業技能鑒定服務,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中的低保戶、零就業家庭成員和“4****0”人員,通過初次技能鑒定(限國家規定實行就業準入制度的指定工種),可申領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六、開展全民創業活動,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

(一)對有創業愿望和具備創業條件的城鄉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并提供開業指導、項目開發、小額擔保貸款、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

(二)通過社會招標、政府購買等靈活多樣的形式,廣泛征集創業項目。在對項目進行充分論證、評估的基礎上,各級就業服務機構要建立創業項目資源庫,為創業者提供具有實用性、開發性和投資風險小、見效快的創業項目。相關部門推薦的項目被創業者采納,并付諸實施,財政部門按每吸納一名下崗失業人員補貼200元的標準,對項目推薦機構給予一次性補貼。

(三)加大財政對開展創業培訓的資金補助力度。對開展創業培訓的機構,同級財政部門根據勞動保障部門提供的培訓計劃和相關資料,按培訓專業高限標準計算培訓補貼。

(四)創業帶頭人創辦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并與之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對繳納的養老、失業和醫療保險費企業承擔部分,三年內同級財政部門按實際繳納數額給予全額補助。納入省創業帶頭人扶持計劃范圍的,省財政承擔補助資金的70%.

七、開展失業調控,加強就業管理

(一)建立失業預警機制。制定預案和相應措施,綜合運用法律的、經濟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失業進行調控,緩解失業引發的各種矛盾。對因國內國際經濟形勢發生重大變化直接影響就業的行業和企業及失業問題突出的困難地區、困難行業,要及時采取專項政策措施,努力減少失業,保持就業局勢穩定。完善就業和失業統計制度。加強失業登記統計工作,建立勞動力調查制度,定期開展全省城鎮勞動力調查,準確掌握全省勞動力市場供求變化。

(二)穩步推進國有企業重組改制和關閉破產工作。嚴格審核、監督落實職工安置方案,規范企業操作行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國有企業實施重組改制和關閉破產,要認真擬定實施方案,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職工安置方案須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凡職工安置方案、再就業措施和社會保障辦法不明確、資金不落實的企業,不得進入改制破產程序。要指導企業在關閉破產準備階段通過多種有效形式,深入宣傳政策,讓職工了解政策內容和操作程序。要切實加強對企業重組改制和關閉破產過程中職工安置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做好職工分流安置和社會保障工作,采取多種形式最大限度地幫助職工實現再就業,妥善處理企業重組改制和關閉破產后遺留問題。

(三)規范企業裁員行為。切實加強對企業裁員的指導。對用人單位一次性裁減人員200人以上或者超過總數10%以上以及在同一單位工作的配偶、子女同時被裁減的,要事前將裁員方案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并向當地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并妥善解決拖欠職工債務的,不得裁減人員。

(四)深化勞動力市場制度改革。打破勞動力市場城鄉、地區的分割,嚴格規范勞動力市場秩序,切實維護城鄉勞動者合法權益。定期開展勞動力市場清理整頓活動,加強對各類職業中介行為的監管,嚴厲打擊勞動力市場中的違法亂紀行為,規范勞動者求職、用人單位招用和職業中介行為。建立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制度,規范勞務派遣行為。加強勞動仲裁機構和隊伍建設。充實勞動保障執法監察力量,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堅決禁止超時工作、不簽訂勞動合同、故意壓低和拖欠工資、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隨意裁員等行為。

八、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與促進就業的聯動機制

(一)建立就業與失業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聯動機制。切實保障享受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的基本生活,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領辦法,結合其求職和參加職業培訓的情況完善申領條件,探索實行低保漸退辦法,健全促進就業的激勵約束機制,促進和幫助享受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盡快實現就業,妥善處理好其就業后的生活保障和社會保險問題。要合理確定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拉開最低工資標準、失業保險金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之間的距離,分清層次,相互銜接,形成合理配套的標準體系。

(二)加強對失業人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基礎管理。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的職能作用,加強勞動保障、民政等部門的溝通合作,及時掌握失業人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就業及收入狀況,實施有針對性的幫助和服務。

(三)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繼續加強社會保險擴面征繳工作,切實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后的社會保險關系接續工作,將更多的勞動者納入到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范圍。要逐步統一城鎮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政策,改進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強化繳費與待遇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要積極創造條件,為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社會保障。

九、加強組織領導,動員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就業再就業工作

(一)強化就業再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領導是本地就業再就業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級政府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構,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組織協調。要把新增就業人數和失業率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指標,認真分解落實,創造性地推進就業工作,確保各項就業工作任務的完成。省政府將把就業再就業工作目標納入各級政府政績考核重要內容,定期通報各市指標完成情況。

(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資金投入。各地要根據就業形勢變化和就業工作需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資金投入,將促進就業再就業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省財政對各地的就業再就業資金繼續給予補助,主要用于促進就業再就業的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公益性崗位補貼、勞務輸出補貼和創業推薦項目補貼。各級政府要統籌安排用于提高普惠制培訓能力、勞動力市場建設、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和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等項支出資金。要保證就業再就業資金足額及時到位,確保??顚S?。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工作,對于挪用、擠占就業再就業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三)發揮各派等組織作用,全社會齊抓共管。各地要充分發揮各派、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作用,對組織各類培訓、開展多種形式服務和提高創業就業服務能力給予支持,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心協力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局面。

(四)加大就業政策宣傳力度。開展全省就業政策宣傳月活動,集中宣傳各項再就業扶持政策。各市要充分利用公共宣傳資源,按照每區不少于十塊的標準,在公共場所設立就業政策宣傳板塊,將國家和省市新出臺的主要就業政策向市民進行宣傳;省內各主要新聞媒體要開設就業政策宣傳專題欄目,廣泛宣傳就業再就業政策;各街道社區欄要張貼國家和省市新出臺的就業扶持政策,并向社區下崗失業人員發放政策宣傳單;遼寧勞動保障網、就業培訓網要將就業方面的新政策全部在網上登載,便于下崗失業人員查詢,并開通網上百姓投訴專欄。要做好新政策落實的培訓工作,各有關部門務必在2月底前,對本系統政策執行人員進行一次全面培訓,勞動保障部門要對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進行全面培訓,確保各項政策的全面落實。

本意見自20****年1月1日起執行,政策審批的截止時間暫定到2008年底。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