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隊伍建設意見

時間:2022-12-27 02:38:00

導語:公務員隊伍建設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公務員隊伍建設意見

為適應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積極推進責任型、服務型、廉潔型政府建設,促進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效能提高,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現就全省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以人為本、黨管干部、德才兼備和依法管理的原則,以認真實施《公務員法》、建立健全制度體系為基礎,以培育提升隊伍能力、調整優化隊伍結構為內容,以改進提高隊伍作風、推動實現依法行政為目標,全面加強公務員隊伍的制度建設、能力建設和作風建設,全面推動公務員隊伍的素質提升、結構優化和管理創新,全面提高公務員管理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努力建設一支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專業化、讓人民滿意的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為建設富裕民主文明開放和諧****提供人才支持和組織保證。

二、認真實施《公務員法》,加強公務員管理制度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實施方案》(中發〔20****〕9號)和《****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工作方案》(云發〔20****〕15號),按照“一年入軌、三年建制、五年完善”的工作目標,到2010年建立和完善涵蓋公務員管理各個環節的制度體系,構筑我省公務員隊伍建設、管理、發展的體制基礎和機制平臺。

(一)進一步做好《公務員法》實施工作

嚴格執行公務員范圍、公務員登記、公務員職務與級別管理的規定,建立健全公務員日常登記管理制度、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審核確認制度,依法加強公務員登記、公務員職務和公務員工資管理等工作。按照法定的標準、條件和權限,認真抓好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審批工作,全面落實參公管理的各項制度,認真組織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職務確定和工資套改工作。積極穩妥處理《公務員法》實施中的各種矛盾,認真研究解決《公務員法》實施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為全面加強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努力構建與《公務員法》相配套的法規政策體系

根據《公務員法》及其配套的法規和政策,按照“突出重點、先急后緩、逐步配套、不斷完善”的工作思路,在總結以往公務員管理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我省公務員管理的具體辦法和政策。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涵蓋公務員職務與級別、交流與回避、考試與錄用、考核與獎懲、任免與升降、培養與培訓、辭職和辭退等主要環節的人事管理制度,并在工作實踐中不斷改進和完善,逐步形成我省健全的法規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體系,全面推進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的依法管理。

三、根據新形勢、新任務,加強公務員隊伍能力建設

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建設富裕民主文明開放和諧****,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任務。各級行政機關要緊緊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緊密結合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認真貫徹落實《20****—2010年****省政府系統公務員培訓規劃綱要》,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務能力和開拓創新能力為重點,大力推進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能力建設,全面提高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整體素質。

(一)進一步健全機關日常學習教育制度

各級行政機關要切實加強公務員的政治思想、文化理論和法制教育,努力提高各級公務員的思想覺悟、理論素養、法律政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要在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中營造全員學習、終身學習的良好氛圍,鼓勵在職學習提高,支持接受學歷教育,努力培育學習型的公務員隊伍。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鼓勵公務員接受高等學歷教育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云政辦發〔2005〕51號),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要認真抓好目標任務和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不斷改善我省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的學歷結構和專業結構。

(二)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培訓教育機制

各級人民政府要按照新形勢下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的要求,研究制定公務員培訓的政策措施,加強對培訓的組織領導,加快公務員培訓的基礎設施、機構和師資隊伍以及信息化建設,并給予經費保障。各級公務員主管機關和行政機關,要進一步改進培訓手段和方法,加強培訓教材、教學軟件的研發,積極探索網絡培訓方法;要研究建立和推行培訓質量評估制度,健全培訓激勵約束機制,堅持“不經培訓不上崗、不經培訓不任職、不經培訓不提拔”的原則,把培訓作為公務員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據。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天;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任職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天;公務員更新知識培訓時間,每年不得少于12天。

(三)進一步優化公務員培訓教育內容

各級公務員主管機關和行政機關,要以《國家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框架(試行)》為依據,科學規劃和設置培訓內容,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要求,堅持學以致用,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要切實抓好新錄用公務員的初任培訓、晉升領導職務公務員的任職培訓、各類公務員的專門業務培訓和更新知識培訓。大力實施“基層公務員培訓工程”和“少數民族公務員培養工程”。充分運用東西部對口培訓、省院省校合作培訓、滇滬合作項目培訓以及出國(出境)培訓等渠道,抓好思想政治理論培訓、公共管理核心內容培訓等工作。要通過強化培訓,全面提高行政機關公務員促進發展、推動改革、維護穩定的本領,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本領,組織群眾、宣傳群眾、服務群眾的本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本領,善于學習、善于研究、善于創新的本領。

四、大力弘揚公務員精神,加強公務員隊伍作風建設

熱愛祖國、忠于人民,求真務實、開拓創新,顧全大局、團結協作,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是新時期公務員精神的集中概括,也是對新時期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明確要求。各級行政機關要把培育和弘揚公務員精神貫穿于公務員隊伍建設的全過程,切實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積極探索公務員精神的實踐形式,努力鍛造一支廉潔公正、求真務實、開拓進取、作風過硬的公務員隊伍。

(一)開展“為人民服務,讓人民滿意”創建活動

為人民服務,讓人民滿意,是政府及全體公務員的公仆本質。開展“為人民服務,讓人民滿意”創建活動,旨在弘揚新時期公務員精神,全面加強公務員隊伍作風建設,提高行政機關的服務質量和管理效能。各級行政機關要以增強為民服務的意識,改進為民服務的作風,提高為民服務的質量和效率,贏得人民滿意的答案。

要深入開展創建人民滿意的“窗口單位”、人民滿意的基層單位、人民滿意的處科室活動,樹立典型,弘揚正氣,激勵廣大公務員在本職崗位上建功立業。要以活動為載體,教育廣大公務員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增強公仆意識,把為人民服務、讓人民滿意作為始終不變的追求;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意愿,接受群眾監督、集中群眾智慧,把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作為始終不變的責任;堅持民主決策、依法辦事、公正管理,克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為始終不變的目標。

在開展“為人民服務,讓人民滿意”創建活動中,要大力弘揚公務員精神,積極開展《國家公務員行為規范綱要》的學習、宣傳和教育,有效規范公務員行為,使全體公務員樹立大公無私、公平正義的職業思維,確立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職守的職業精神,保持清正廉潔、勤奮敬業、誠實熱情的職業品質。對在創建活動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單位和個人,省政府將結合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集體的評選進行表彰。

(二)健全行政權力規范運行和監督制約機制

健全行政權力規范運行和監督制約機制,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和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作風建設的重要保證。全省各級行政機關要結合各自的職能職責,不斷完善行政權力規范運行機制和監督制約機制,以制度和長效機制保障行政權力為民所用、為民謀利。要認真貫徹《政務信息公開條例》,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全面推行服務承諾、首問責任和限時辦結制度,大力實施執法監督和行政問責制度;進一步健全權力機關監督、上級機關督辦、監察機關監察、審計機關審計、任免機關處理和全社會參與的監督制約機制,堅決遏制和防止濫用權力、以權謀私等腐敗行為的發生。

要認真貫徹執行公務員法關于懲戒的規定,嚴格執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依法規范公務員處分工作,發揮紀律的剛性約束作用。結合各項制度建設,要不斷加強對各級公務員的日常紀律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強公務員明辨是非、廉潔自律的能力,培養公務員積極進取、健康向上的情趣。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推進公務員管理創新

各級公務員主管機關和行政機關在認真實施《公務員法》、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大力推進依法管理的同時,要結合我省實際,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積極進行研究探索,不斷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推進管理工作創新,為公務員隊伍建設創造良好的機制、環境和氛圍。

(一)進一步健全公務員考核評價體系

公務員主管機關要認真落實《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抓緊研究修訂《****省公務員考核實施辦法》,進一步規范考核程序,優化考核內容,改進考核手段,建立健全客觀公正、操作簡便,以平時考核為基礎,以工作實績為核心,德能勤績廉相結合的考核評價體系。各級行政機關要按照新的考核規定,堅持和完善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領導評價與民主測評相結合的方法,認真組織對本機關公務員的考核工作。對公眾服務的“窗口”單位以及一線服務單位,要積極探索服務對象參與評議的辦法。堅持把考核結果作為公務員晉級晉職、獎優罰劣、辭職辭退的重要依據,充分發揮考核制度對公務員的激勵作用。

(二)進一步完善公務員競爭上崗機制

積極推進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競爭上崗工作。州、市以上行政機關內設機構領導人員職位,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按照有關條件和程序規定,全面實行競爭上崗,促使各類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各級行政機關要在非領導職務晉升中引入競爭上崗機制,徹底改變非領導職務靠“熬年頭”晉升的狀況。要加強競爭上崗中的民主測評和民主監督,堅持民主與集中相結合,并把平時考察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條件,防止簡單的“以票取人”,確保職務晉升的公正和公平;要堅持任職前公示制度和任職試用期制度,防止公務員職務晉升和任免中的不正之風。

(三)進一步健全公務員交流與回避制度

1.積極實行差額考察、任職試用的調任制度。各級行政機關從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中調任公務員副科以上領導職務或副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必須堅持資格條件,嚴格按審核審批權限和調任程序進行。除領導成員配備外,縣級以下行政機關從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調任公務員,必須經州、市公務員主管機關審批。公務員調任實行差額考察制度和任職試用制度。禁止超編制、超職數、超比例限額調任公務員和違反資格條件、越權調任公務員。

2.認真抓好領導職位、特殊職位公務員的轉任工作。根據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轉任的規定,各級行政機關要重點抓好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位的公務員和特殊非領導職位的公務員的轉任工作,特別是對在人、財、物管理和證、牌、照核發等熱點職位上工作滿5年的公務員,要有計劃地組織轉任。逐步研究探索行政機關公務員跨部門、跨系統轉任的措施和渠道。

3.努力拓展行政機關公務員掛職鍛煉的方式和渠道。積極開展上下級機關之間、不同地區機關之間公務員的掛職鍛煉工作;研究探索行政機關公務員到企業、到農村掛職鍛煉的方法;研究開辟一般職務公務員外派發達地區和上級機關掛職鍛煉的方式和渠道,增長知識,開闊思維,提升能力。

各級行政機關在進行公務員交流中,要嚴格執行公務員法及相關政策關于回避的規定。各級公務員主管機關要會同行政監察機關加強對公務員回避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應當回避而不進行回避的情況,要依法責令糾正,按照管理權限作出回避決定。

六、加大面向基層選人力度,優化公務員隊伍結構

通過5到10年的努力,使目前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人員成份較為單一的現狀得到根本性改變,優化各類結構,提升整體能力。

(一)堅持“凡進必考”,改進完善考試錄用工作

各級行政機關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實行“面向社會、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試錄用制度。根據形勢發展要求,省級公務員主管機關要不斷調整優化公務員考試錄用模式,健全完善省、州、縣、鄉四級聯考機制,把各類政治素質好、綜合能力強的優秀人才吸納到公務員隊伍中來。州、市以上行政機關要加大招考錄用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優秀人員的力度,應在目前30%比例的基礎上逐年提高,到2010年達到50%??h級以下行政機關招考錄用公務員,要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面向基層選人的機制、方法和措施,把熟悉基層、聯系群眾、公道正派、成績突出、素質優良、群眾公認的基層干部選拔充實到公務員隊伍中,強化行政機關的決策基礎和群眾基礎。研究改進從優秀村(社區)干部中定向招考鄉鎮(街道)公務員的辦法,并將其納入正??荚囦浻脵C制。

(二)堅持面向基層,選拔具有工作經驗的優秀人才

縣級以上行政機關編制職位空缺急需用人,或者職位能力要求特殊未面向社會公開招考的,要堅持面向下級行政機關特別是鄉鎮機關選拔調動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公務員。省級公務員主管機關要積極研究探索差額考察、公開平等、定期正常的選拔調動辦法,進一步完善選拔調動機制,逐步改變縣級以上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成份結構過于單一的局面。

(三)針對省情實際,重視選拔少數民族和婦女人才

邊疆和多民族的省情實際,決定著我省公務員隊伍建設的特點。各級行政機關特別是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縣行政機關招考錄用公務員,要認真貫徹公務員法關于“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的規定,堅持設置一定比例的崗位專門招考少數民族公務員,保持少數民族公務員在公務員隊伍中的合理比例;對我省特有民族、人口較少民族和邊遠貧困地區的少數民族,可適當放寬報考條件。除特殊職位外,各級行政機關招考錄用公務員,要取消性別限制,禁止性別歧視;要不斷提高女性在公務員隊伍中的數量,充分發揮女性在公務員隊伍建設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巨大作用。

(四)嚴把公務員隊伍“入口”,積極疏通“出口”,健全新陳代謝機制

各級行政機關要按照公務員法規定的標準和條件,在把好公務員隊伍“入口”的同時,要疏通公務員隊伍的“出口”。嚴格執行公務員退休制度,嚴格執行公務員辭職辭退制度,嚴格執行公務員紀律規定。要加大對不稱職、不愿干和嚴重違紀、違法人員的處理力度。除國家規定不滿最低服務年限和涉密單位不滿解密期外,鼓勵行政機關公務員向企業、事業單位流動,充分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好隊伍建設工作落實

依法加強行政機關公務員隊伍建設,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政府自身建設和管理創新的客觀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高度重視并加強對公務員隊伍建設的領導,努力創造干事創業的條件,積極營造拴心留人的環境,以隊伍建設推動機關建設,推進工作發展。要把公務員隊伍建設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進行評估考核。各級公務員主管機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協調一致地抓好公務員隊伍建設各項工作的落實,不斷提高各級行政機關的執行力、公信力和滿意度,不斷提高各級人民政府服務群眾、服務社會的質量和效率,將政府自身建設推進到一個新的更高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