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局會計管理意見
時間:2022-02-12 02:04:00
導語:審計局會計管理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單位領導人職責
1、領導本局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保障會計人員的職權不受侵犯。
2、對認真執行《會計法》、忠于職守、不做假賬,成績顯著的會計人員,及時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3、對本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負有領導責任,負責對各項內部會計制度進行監督、實施、落實。
會計主管職責
1、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政策、方針以及各項財務制度,履行會計核算、會計監督職能。
2、編制財務收支計劃、預算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源節流,控制支出,有效使用資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對單位的財務狀況和收支計劃進行分析,準確提供財務信息,當好局長參謀。領導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做好對銀行、稅務、財政、國資辦等單位的協調工作。
4、組織好財務人員政治學習,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實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會計部門與其他部門的關系
1、會計部門要經常與業務部門溝通,及時為業務部門提供核算信息。
2、業務部門領用支票,必須在五天內結賬,沒有使用的支票及時上交,收到的支票必須在二天內交財務部門解交銀行,促進資金回籠,保證資金運用安全。
3、會計部門配合人事部門做好工資及工資外收入的管理工作,提供和配合檢查有關工資及工資外收入的使用情況,負責工資及工資外收入核算的協調工作。
4、密切監視本局各部門資金運作狀況,有效使用資金,督促資金回籠,保證資金運用趨向科學合理。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
本局根據會計人員與日常工作量及實際情況設置以下會計崗位:主辦會計、出納會計。
主辦會計崗位責任
1、宣傳并貫徹執行《會計法》和各項財務制度,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會計監督,領導財務人員同一切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行為斗爭。
2、負責編制財務計劃,定期檢查計劃執行情況,做好財務分析,為改進財務管理獻計獻策,當好參謀。
3、加強資金管理,有計劃地組織資金和合理使用資金,負責資金調度,提高資金使用率。
4、加強單位財產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債權債務進行清查、處理,確保單位資產安全完整。
5、負責對收、付款憑證、賬冊、報表的審核,確保會計工作質量。
6、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做到及時記賬、結賬、報賬,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科目運用得當、賬務記載清楚,堅決不做假賬。
7、組織全體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和開展自學,學習財務理論知識和新的會計法規、制度,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業務素質。
8、對違反財會制度和財經紀律的財務收支有權不予以辦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或上級財會部門報告。
9、做好會計資料的整理、保管,按會計檔案制度要求及時存檔。
出納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財政和本單位規定的各項開支標準,準確處理好各項收支業務,嚴格遵守財經紀律。
2、嚴格按照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認真辦理現金收付業務,不得坐支,不得白條抵庫,不準任意挪用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公款私借。
3、嚴格按照銀行結算制度規定,認真辦理銀行業務,款項支付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實施。不準出借賬戶,外單位支票不準在本單位套用現金。
4、現金、銀行日記賬必須及時記賬,每日結出余額。現金、銀行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5、加強支票管理,支票由出納專人保管、領用登記、按序簽發,簽發時要寫明收款單位名稱、出票日期、款項用途和金額,大小金額要符合要求。支票作廢不準撕毀或丟失,注銷后與存根一起妥善保管。
6、不準簽發空白支票,如有特殊情況,需攜帶空白支票外出,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的限額,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人代為簽發,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
7、加強支票背書轉讓管理,凡發生支票背書轉讓,出納人員務必填制《支票背書轉讓憑證》,如實記載被背書支票的出票人和受票人、金額、用途、經手人、審核人,并將被背書人支票復印件作為附件留存,編制記賬憑證轉達賬。
賬務處理程序及按月公布制度
(一)本單位采用金蝶軟件記賬,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順時日期進行編制。
(二)會計賬簿設立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帳,按月編制資產負債表、單位人員經費收支明細表、行政單位經費支出明細表、科目余額表等。
(三)由出納錄入記賬證,經會計審核后,方可編制各種會計報表。
(四)會計報表的種類和要求:
1、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月報:資產負債表,支出明細表;季報:資產負債表;年報: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決算表。
2、編制報表的要求:真實可靠、計算準確、內容完整、上報及時,手續齊全。
(五)實行財務報表公布制度。會計人員按月將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經費支出明細表在局域網上向全局公布。
會計內部牽制制度
(一)組織分工
1、會計工作與出納工作嚴格分開。設置會計、出納二個崗位,由二個會計人員分別負責。
2、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支、費用及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3、會計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親屬不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親屬不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二)出納崗位的職責和限制條件
1、出納應按審批制度規定經有關審批人審批后的有效憑據辦理款項支付。
2、出納人員負責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會計主管應督促出納及時核對銀行往來并檢查當月發生的“未達賬項”是否屬實,存在未達賬項及時查找原因。
3、現金保險箱鑰匙和密碼應由出納人員保管,不任意轉交他人,一旦出納人員工作調動,要收回保險箱鑰匙,并及時更換保險箱的密碼。
4、銀行支票、印鑒章實行分開保管,銀行支票由出納保管,印鑒章由會計主管保管。
5、出納做好空白支票的購入領用工作,支票的簽發應交印鑒保管核對。
(三)有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
1、會計主管有權定期、不定期地檢查出納保存的“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2、單位無特殊情況,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信用卡、資金卡,凡必須開立的,要向上一級主管機構申報,獲準后方可辦理。一旦使用,會計主管要按月根據銀行對賬單進行審核,監督其使用情況。
3、會計主管負責發票、收據的保管,專設登記簿進行明細登記,做好購入、領用、收繳、銷毀等情況的記錄。接受財稅部門監督。
4、負責登記存貨明細賬的會計人員要定期與實物保管部門保管員對賬,監督賬貨動作是否同步。
會計稽核制度
(一)稽核工作的組織形式和分工
本單位稽核為兼職,由會計主管兼任,會計主管負責對收、付款記賬憑證、賬簿記錄、會計報表、預算的審核。
(二)稽核工作的職責和權限
1、審核財務、費用等計劃指標項目是否齊全,是否切實可行,計算是否正確,發現問題要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2、審查各項財務收支是否按財務制度執行,對不符合規定的收支,應提出意見,并向領導匯報,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3、審核原始憑證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正確。審核各會計報表之間,各項目之間對應數字是否一致,本期報表與上期報表之間有關數字是否相互銜接,有關人員是否按規定簽章。
4、復核記賬憑證的編制是否符合制度規定。
5、抽查賬簿記錄是否符合記賬要求。
6、復核各種會計報表是否符合制度規定的編報要求,簽章是否齊全,是否按期上報,發現問題查明更正。
7、稽核人員要對審核簽署的計劃預算、憑證、賬薄和報表負責。
財產清查制度
1、財產清查包括存貨的清查、固定資產清查以及債權的清查。清查方式采用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每年12月中旬進行;在發生意外事故、自然災害損失的情況下進行不定期清查,通過清查使賬實相符,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清查采用永續盤存制辦法。單位成立財產清查小組。
2、存貨的清查,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的清查。清查小組逐一清查實物,然后核對明細賬,清查實物等一律按實物堆碼順序造清查表,避免多盤、重盤、少盤、漏盤等現象,最后清查表由清點人員簽字。
3、債權債務的清查,對所有往來款項,要加強結算、核對、清理。半年內還沒有收到的,必須發函、發信、去電或組織專人催款,防止發生壞賬。
4、固定資產清查每年12月份進行一次,并與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分戶及總賬相核對。發生盤盈、盤虧、報廢要及時處理,保證賬物相等。
財務收支審批制度
1、本單位財務收支必須堅持經辦人簽章、有關人員驗收或證明、領導審批制度。出納人員對內容不全面,手續不完備,數字不準確以及情況不清楚的原始憑證,應當令其補辦手續或進行更正。
2、單位轉讓固定資產,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由分管領導在“轉讓固定資產審批單”上簽署意見,按照審批權限報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操作實施。
3、發生業務接待費、差旅費等費用支出,由財務部門審核,500元以下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批,500元以上的報分管領導審批;分管領導本人報銷接待費、差旅費等費用,應經證明人證明,由其他領導審批。
4、每月發生的水電費、電話費等常規性費用支出,可由財務部門直接結算。
5、本局人員的醫藥費、子女托費、家屬醫藥費以及退休人員經領導同意后的學習等費用,可由負責人事工作的人員和財務人員審核,辦公室主任審批后按規定予以報銷。
6、屬于政府采購中心集中采購的商品,必須按一定程序報請采購中心同意后進行采購。
精品范文
4審計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