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推進勞動力轉移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01 0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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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的決定》精神,建立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結合本市實際,現就推進勞動力轉移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推進勞動力轉移的重大意義
推進產業和勞動力“雙轉移”,是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的一項重要戰略部署。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雙轉移”的決定,大力推進勞動力轉移就業,是當前我市推進適宜創業、適宜創新、適宜居住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新型城市建設的重要舉措。各鎮(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解放思想,認真謀劃勞動力轉移工作,充分發揮行政推動作用,實施就業優先發展戰略,努力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推進勞動力轉移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局,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按照構建“三個適宜”新型中山的要求,遵循“政府促進就業、市場調節就業、勞動者自主擇業”的方針和“以人為本、著眼長遠、分類指導、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各鎮(區)政府和有關部門促進充分就業的責任,提高勞動力素質,提升我市產業競爭力,推動我市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生活水平,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目標任務。實施“勞動力轉移工程”、“百萬青年培訓工程”、“創業富民工程”和“技能人才振興計劃”、“高技能人才培養計劃”,使人力資源得到充分開發,勞動力素質整體提升,就業結構整體優化,本市勞動力就業比重提高,農村勞動力在城鎮就業以及向二、三產業轉移就業成效顯著。到2011年,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8萬人,轉移前培訓3萬人,技能人才達61.5萬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重達到25%,全社會非農就業比重達到90%以上。
三、推進勞動力轉移的政策措施
(一)大力推進本市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就業。各鎮區要結合產業升級,積極培育產業集群,大力發展鎮區經濟和特色產業,增強吸納就業的能力。鼓勵社區建立靈活就業基地,鼓勵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
(二)加強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實行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入讀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免學雜費和補助生活費政策,具體辦法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教育局、財政局、扶貧辦等部門制定。對45周歲以下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農村勞動力,提供一次1至3個月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確保每個農村家庭有一名以上有就業能力的勞動力接受職業技能培訓。對被征地農民、轉產轉業漁民、其他農村勞動力分別開展不同類型的技能提升培訓。有關培訓工作的具體方案,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三)加強職業培訓載體建設。認定一批勞動力轉移培訓、提升、創業、實訓定點機構,采取競投方式確定不同工種的職業培訓機構。各鎮區結合當地產業特色建立與產業相配套的培訓基地,實行市、鎮兩級政府購買培訓成果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市城鄉的遠程職業培訓網絡體系。各類金融機構對職業技術學校、技工學校、重點培訓機構、公共實訓基地建設貸款要予以支持。
(四)強化轉移就業公共服務。建立有利于產業發展與勞動力需求相協調的統計、分析、預測、評估和決策機制。開展城鄉勞動力資源普查,健全城鄉勞動力數據庫和培訓轉移就業動態管理檔案。中心鎮區要建立人力資源市場,其它鎮區要建立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發揮社會職業中介機構的作用,為城鄉勞動力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實行產業崗位申報和信息制度,完善各級就業服務體系,健全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和服務體系。
(五)加快推進對口幫扶地區勞動力向我市轉移。健全與汕尾、陽江兩市以及其它對口幫扶山區市之間的勞務合作機制。汕尾、陽江、茂名等市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輸送的具有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凡與我市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給予畢業生輸出地轉移培訓就業補貼。鼓勵市技師學院、高職院建立對口幫扶勞動力轉移培訓基地,著力培養具有較高技能和素質的適用型勞動力。我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和技工學校每年安排不少于30%的招生指標,專門用于招收上述地區學生就讀,并負責推薦其在我市就業。
(六)鼓勵企業招用本省農村勞動力。企業新招用本市失業無業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企業崗位及社保補貼;企業新招用首次在中山就業的本省外市農村勞動力,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獎勵。
(七)建立優秀農民工激勵機制。每年開展一次百佳流動務工人員評選活動,每兩年開展一次百名優秀技能人才評選活動,由市政府授予榮譽稱號、頒發證書和一次性獎金。鼓勵用人單位獎勵獲得國家、省、市技能競賽獎項的人才,在全社會形成學習技術、鉆研技能和崗位成才的良好氛圍。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市公安、經貿、發展改革等部門,進一步完善優秀農民工及技能人才落戶中山的政策。
四、加強勞動力轉移保障機制建設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增設農民工工作辦公室,負責研究制訂農村勞動力轉移總體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協調有關部門完善和落實各項勞動力轉移政策,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統籌、協調、指導勞動力轉移工作。各鎮區要完善促進就業辦公室功能,明確責任,抓緊組織編制勞動力轉移的規劃和工作方案,盡快出臺配套政策措施和具體實施意見。
(二)實施目標考核。各鎮(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勞動力轉移工作,將其作為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大事來抓,把促進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實行工作目標責任制,不斷健全公共就業服務制度,加快實現村(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的建設目標。研究將促進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納入鎮(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落實資金投入。市鎮兩級政府要建立公共財政體制下的勞動力轉移資金投入機制,在原安排促進城鄉統籌就業資金規模的基礎上,根據省下達給我市的“雙轉移”任務,加大資金投入力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四)強化監督檢查。勞動力轉移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嚴格按照規定程序撥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市財政局要會同市審計局、監察局,加強對勞動力轉移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對資金申報和使用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克扣、截留、挪用等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要責令改正,追回全部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及相關領導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健全通報制度。市政府每年對各鎮(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對做出積極貢獻的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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