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區工程交易招標意見

時間:2022-03-01 0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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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區工程交易招標意見

為了進一步加強有形建筑市場的管理,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市鎮(區)兩級工程交易和招標投標管理權限的調整及如何加強對鎮區工程交易招標投標的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將《中山市鎮村建筑管理規定》(中建[2003]2號)第五條改為:

村鎮建筑須按下列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㈠50萬元以上至800萬元以下的建設工程項目,由建設單位攜帶相關資料到鎮區建設管理所辦理項目登記手續。鎮區建設管理所須在24小時內將信息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和鎮區建設管理所同時工程信息;

㈡800萬元以上(含800萬)的建設工程項目,由建設單位攜帶相關資料到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項目登記手續,也可由鎮區建設管理所代建設單位到市交易中心辦理項目登記手續,由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工程信息。

二、鎮區建設所和招標辦必須認真履行職責,依法辦事。要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廣東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關于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中違紀違法行為紀律處分的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鎮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帶頭履行職責,依法行政,嚴格把關,堅決抵制“以權壓法”現象,共同維護我市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

三、加強制度建設,嚴格內部人員管理。招標辦的內部人員要嚴守紀律,不得參與評標、定標等活動;嚴禁向建設單位推薦投標單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內部信息以謀取私利。推行招標,招標人沒有能力組織招投標的,應請招標投標機構來組織招標。鎮區的招標辦明確職責,不要包辦代替招投人的工作,招標辦的主要職責:①審查招標申請,判斷招標單位或招標機構是否具備招標資格,招標工程是否具備招標條件,招標方式是否符合規定;②審查招標文件,判定評標的原則、標準、方法和程序;③監督開標、評標和定標,重點監督是否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辦法、程序進行;④依法對招標投標各方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四、貫徹執行《廣東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評標辦法》,實行電子標書,使用電腦輔助評標。減少人為因素,增大透明度,如需評審施工方案的應按規定到市評標專家庫抽取專家評委,招標辦工作人員不得參與評標定標,使評標定標做到科學、公正。同時,要做好招標工程的資料建檔工作。

五、嚴肅紀律,堅決查處違規違法行為。鎮區建設所在辦理建設工程項目登記(報建)過程中,要按有關法規,認真核對登記資料,避免“無規劃”、“無立項”、“無土地使用證明”和“應招標未招標”的工程出現,杜絕“分拆”工程登記和招標等規避監管或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鎮區招標辦在招標投標監管過程中,發現招投標各方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及時糾正處理,及時向鎮監察室通報情況。市招標辦和市紀委、監察局行政監察組將加強對鎮區招標投標工作的檢查、指導和幫助,各鎮監察室要主動介入,監督好工程交易和招投標工作。

六、鎮區建設所和招標辦要加強內部建設,實事求是地充實專業隊伍力量,組織參加業務學習和專業培訓,盡快提高工作水平以適應形勢的發展和業務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