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就業培訓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11 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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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就業培訓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36號)、《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充分調動農村勞動力參加技能培訓的積極性,進一步規范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完善和落實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政策,實現培訓效益的最大化,促進我市勞務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按照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河南省農村勞動力職業培訓及就業服務實施辦法》(豫勞社勞務〔20*〕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鞏固培訓網絡,探索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新路子

為擴大培訓規模,確保培訓質量,要進一步提高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定點培訓機構的覆蓋面,積極探索在鄉鎮設立培訓基地(非定點培訓機構)和定點培訓機構與用人單位、中介機構聯合培訓的新路子。打破行業和所有制界限,按照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的原則,加強對現有定點培訓機構的動態管理,進一步完善以各類技工學校為龍頭、定點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為骨干、其他教育培訓機構共同參與的多元化農村勞動力培訓網絡。培訓基地由縣勞動保障局初選,報市勞務經濟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勞務辦)審定;聯合培訓由定點培訓機構選擇聯合單位,報市勞務辦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二、明確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的管理與服務

20*年全市勞務經濟的目標任務是:勞務輸出穩定在110萬人次,其中有組織輸出在45%以上;開展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15萬人,其中免費培訓5萬人,獲得職業資格證書2萬人,勞務經濟收入達到60億元。

為圓滿完成全年工作任務,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以制度抓規范,以管理和服務求質量,確保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的每一個環節都有章可循。

1.完善責任人制度。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定點培訓機構要進一步明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責任人,按照責任人分工,分別承擔本轄區(部門)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的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切實做到責任人既對工作負責,又對自己負責,更對學員負責。并實行責任人的業績和培訓補貼掛鉤的辦法。

2.完善農村勞動力資源和務工收入調查統計制度。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建立和完善農村勞動力資源和務工收入調查統計制度,建立健全各種臺帳和人力資源庫,每年搞一次勞動力資源、農民工分布和務工收入情況摸底調查,每月對當地農村勞動力培訓情況、轉移就業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即由村搜集填報,經鄉(辦事處)、縣(區)逐級匯總,上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定點培訓機構要將培訓學員的基本情況、培訓專業、培訓時間、就業去向登記造冊,建立健全培訓臺帳和轉移就業臺帳,并實行微機管理。

3.實行項目管理,完善培訓報批制度。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以項目管理的形式組織實施,即由市勞務辦根據各縣區、市屬定點培訓機構勞動力資源、培訓能力及申報計劃,綜合平衡全市培訓任務,對各縣區、市屬定點培訓機構下達目標計劃,并將目標任務逐級分解到各培訓機構。同時,對勞務輸出培訓、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實行培訓報批制度。各定點培訓機構在開班前5天要按照要求將相關材料分別逐級報送縣區、市兩級勞務辦,勞務辦根據定點培訓機構的培訓規模、辦學條件、培訓業績及市場需求等因素及時研究批復,并確定勞動部門跟班管理人員。

對農村勞動者開展的創業培訓,由市勞務辦組織實施(另行文)。

4.完善教學管理及檢查驗收制度。各定點培訓機構要認真落實《*市農村勞動力職業技能培訓及就業服務實施細則》(汴勞社〔20*〕67號)和相關文件規定,在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的組織建設、專業設置、設備設施配備、師資配備、教學管理、培訓效果及資料管理等方面下大工夫,認真而扎實地開展工作,真正把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的各項規定落實到位,讓農民和受訓學員切切實實得到實惠。原則上A類專業不得少于300學時,補貼標準為600元/人,B類專業不得少于260學時,補貼標準為500元/人,C類專業不得少于220學時,補貼標準為400元/人;培訓合格率達90%,轉移就業率達80%,技能提升培訓的穩定就業率達90%,技能鑒定率達60%。各級勞務辦要抓好定點培訓機構的任務落實,認真做好督促、指導、檢查,工作中嚴格執行公示制度、第一堂課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制度和信息報送制度,要按照規定程序加強監督管理,防止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現象發生。

5.完善申報補貼及開支制度。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定點培訓機構,務必按照規定據實提供各種必備材料、證件,確保其準確無誤,并按照既定程序和時間申報培訓補貼;各定點培訓機構要認真編制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經費開支預算,連同開支情況書面報市勞務辦,確保培訓補貼專款專用,決不允許巧立名目挪作他用,如有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6.完善“五位一體”的工作模式。進一步鞏固完善免費技能培訓-技能鑒定-職業介紹-維權服務-創業服務五位一體工作模式,不斷充實每一環節的內容,為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開辟更廣闊的“綠色通道”,為受訓并有組織輸出學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系牢一條“安全帶”,為全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穩定就業、體面就業搞好實實在在的服務,確保受訓學員“走得出、穩得住、能發展”。

三、完善和落實政策,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又好又快發展

用好現行政策,探索培訓新路,充分發揮政策的導向作用和補貼效應,使全市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健康有序又好又快地發展。

1.加強培訓券管理,提升為民服務水平。為了發揮政府補貼資金作用,提高農村勞動力就業競爭力,按照《*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券管理使用辦法(試行)》,對農村勞動力培訓繼續采用發放培訓券的形式,讓農民持培訓券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培訓時間和培訓專業(工種)參加轉移就業培訓。

*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券是發放給農村勞動力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代金學費補助憑證,是定點培訓機構完成培訓和轉移就業任務后申報補助資金的重要憑據之一。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按照《*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券管理使用辦法(試行)》的要求,加強和規范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財政補助資金管理,完善培訓券的發放、使用、兌付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培訓機構最大限度地開展培訓,確保農民直接受益,進一步加快農村勞動力內轉外輸。

2.開展在崗農民工培訓,提升農民工職業技能。按照省勞動保障廳《關于下達20*年度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計劃任務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企業用工需要和勞動力市場需求,大力開展在崗農民工技能培訓,進一步提高已在我市轉移就業農民工的職業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促進農民工技能就業和穩定就業。

技能提升培訓的對象為在我市轄區內轉移就業的農民工,不分戶籍所在地。

各縣區要在掌握本轄區農民工就業分布情況的基礎上建立農民工就業登記臺帳,按照市勞務辦下達的技能提升培訓工作任務,結合用人單位農民工技能提升需要和定點培訓機構專業優勢,在所規定的專業內定期定量組織本轄區用工量大、用工規范、培訓愿望強烈的用人單位的農民工到定點培訓機構開展有針對性地技能提升培訓并進行職業技能鑒定,培訓合格率和穩定就業率均要達到90%,培訓機構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培訓補貼。

3.啟動農村勞動者創業培訓,提升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對有創業愿望、具備創業條件的農村勞動力,實施創業能力培訓,提供創業指導、項目開發、跟蹤扶持等“一條龍”服務,為創業培訓結業者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并做好后續服務。農村勞動者創業培訓的管理機構為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規劃、指導、管理創業培訓的組織實施。

4.強力打造勞務品牌,提升勞務輸出質量和效益。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社會各方面對勞動力素質的要求越來越高,必須在提高勞動力素質和層次上下工夫。各縣區、各培訓機構要因地制宜,充分挖掘本地教育資源及人文特色,強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以培訓鑄品牌,向品牌要效益,強力打造專業品牌、學校品牌、勞務品牌。認真探索以人為本和人性化的培訓模式,大力開展“定單培訓”、“定向培訓”和“校企聯辦”、“工學交替”等培訓形式,實現數量、質量、效益的有機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