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獸藥質量抽檢意見

時間:2022-03-12 0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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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獸藥質量抽檢意見

今年農業部對全國各省、市、區20*年第三季度獸藥(獸用生物制品除外,下同)質量監督抽檢結果進行了匯總通報,現將本次抽檢情況通報給你們,并對不合格產品及涉及我省的生產、經營企業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質量監督抽檢的基本情況

本次抽檢獸藥產品4169批,合格3244批,合格率77.8%,比20*年二季度下降2.1個百分點,比20*年同期提高1.2個百分點。其中,生產環節抽檢686批,合格率97.8%,比20*年二季度提高2.2個百分點;經營環節抽檢2967批,合格率73.5%,比20*年二季度下降3.6個百分點;使用環節抽檢516批,合格率76.0%,比20*年二季度提高0.1個百分點。水產用獸藥抽檢137批,合格率80.3%,比20*年二季度提高0.4個百分點。蠶、蜂用獸藥抽檢27批,合格率55.6%(不合格產品匯總表見附件l、附件2、附件3),比20*年二季度下降0.2個百分點。

該季度獸藥質量問題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非法生產問題依然突出,假獸藥所占比例增大,925批不合格產品中有597批假獸藥,占不合格產品總數的64.5%,比20*年二季度增加3.3個百分點。其中75家非法企業(見附件5)生產的假獸藥9l批,占假獸藥總數的15.2%;假冒合法企業產品、套用合法企業文號產品、擅自改變產品配方及鑒別不合格等屬于假獸藥產品5*批,占假獸藥總數的84.8%(見附件3);二是蓄意造假問題突出,含量不足仍是產品不合格的主要成因,阿莫西林、青霉素等產品含量嚴重不足;三是注射用復方青霉素鉀、混感貝尼爾等廢止地標產品至今仍在生產;四是經營和使用環節假劣獸藥比例較高。

二、對不合格產品及相關企業處理意見

(一)責成鄭州市畜牧局、商丘市畜牧局分別對被農業部列為重點監控的河南普爾泰動物藥業有限公司、鄭州福源動物藥業有限公司、商丘市天一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三家獸藥生產企業監督檢查,封存其庫存不合格產品,責令企業收回其已售出的不合格產品,并監督企業與庫存的不合格產品一起全部銷毀,并按照《獸藥管理條例》的規定對三家企業進行嚴厲處罰。省局將派專人對查處情況進行督導。

(二)接到通報后,全省各級獸藥管理部門要對轄區內的獸藥生產、經營、使用單位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對本次通報的不合格獸藥和假獸藥,要立即組織清繳銷毀(見附件l、附件2、附件3)。

(三)對我省生產不合格產品的企業,各省轄市畜牧局要監督企業進行自查整改,對存在惡意造假、違反GMP的行為,要依法予以嚴厲處罰,并監督銷毀庫存不合格產品,監督企業按銷售記錄召回、銷毀已售出不合格產品。

(四)對本次通報的假獸藥產品,各地要進行立案排查,經核實確認屬于假冒企業或假冒產品的,要建立追蹤機制,搗毀造假、售假窩點。經核實確認屬于套用文號、改變產品配方及鑒別檢查項不合格的企業,各地要結合獸藥市場整治行動,對其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處罰。

(五)對列入附件5的非法企業,各地要加大清查力度,組織清繳銷毀該類企業所有產品。凡抽檢到該類企業產品的,要組織立案調查,以被抽樣單位進貨渠道為突破口,搗毀非法企業,并于4月底前將立案查處結果報我局。

(六)對列入附件l、附件2和附件3的我省獸藥經營、使用單位,各地獸藥管理部門要對其進行執法檢查,對惡意經銷假劣獸藥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獸藥經營許可證》。要及時清繳和銷毀假劣獸藥,同時要追蹤非法供貨和銷售渠道。

(七)對我省生產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企業,省局將按照《河南省畜牧局關于對農業部通報的獸藥生產企業的處理程序》規定,在案件沒有結案前停止辦理其行政審批手續。對已經結案的,企業要將自查整改報告和獸藥管理部門的處罰決定書等法律文書一起上報省局后,方可對其恢復辦理行政審批手續。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為進一步提高獸藥監督抽檢效能,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獸藥非法活動,今后全省各級獸藥管理部門在獸藥市場檢查的同時,要通過現場核查被抽樣單位的獸藥進貨記錄和賬目,核實該批獸藥供貨來源。凡屬經營使用假冒產品的,各級獸藥管理部門要按法定程序立案查處,并將有關線索報告省局,在上報抽檢結果時,應同時報送立案查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