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13 0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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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思路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省委八屆八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和服務于“堅持科學發展,構建和諧**”總體戰略,以貫徹落實《**省安全生產條例》為主線,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意識,繼續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工作,繼續深化安全生產示范鄉鎮活動,深化以煤礦瓦斯治理及整頓關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推進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和安全監管工作規范化建設,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工作再上水平。
二、責任目標
(一)各市(州)和省級有關部門、單位共同責任目標。20**年全省力爭不發生國務院認定的特別重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數不超過前3年平均數;重大事故起數不突破國家下達控制考核數;最大限度減少各類傷亡事故,全省各類傷亡事故死亡人數不突破控制考核指標;按事故隱患治理“三級管理”原則認真排查事故隱患,限期完成重大安全隱患整治任務。
(二)各市(州)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附件1)。20**年是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年”和“攻堅年”。各市(州)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層層分解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并確保落實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和企業,把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落實情況納入各級領導干部和企業領導人員政績、業績考核內容,確保控制考核指標全面落實;按照重特大事故屬地管理原則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確保不發生國務院認定的特別重大事故。
(三)省級有關部門、單位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附件2)。省級重點責任部門除完成共同目標責任指標外,還應會同有關市(州)實現以下目標:
1省公安廳。不發生國務院認定、因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管理原因而負主要責任的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率控制在國務院下達的控制考核指標以內。
2.省交通廳。不發生國務院認定、因交通部門管理原因而負主要責任的特別重大水上交通事故。
3.省安監局(**煤監局)、省經委。不發生國務院認定、因安全生產管理或監管監察部門原因而負主要責任的煤礦特別重大事故;煤礦死亡人數不超過462人,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國務院下達的控制考核指標以內。
(四)中央在川和省屬重點企業安全控制考核指標由省安監局商省國資委后另行下達。中央在川和省屬重點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納入相關市(州)統計。
(五)隱患治理目標。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和省級有關部門要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并定期公告,3月底前將20**年排查情況送省安辦匯總,報經省政府批準后按事故隱患治理“三級管理”原則列入20**年隱患整治任務。
三、工作措施
(一)實施綜合治理,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
1.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各地、各部門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把安全生產作為構建“和諧**”的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創新安全生產工作方法,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大力弘揚安全文化,擴大宣傳陣地,宣傳先進經驗和典型事例,推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進鄉村、進家庭,增強全社會安全生產法制觀念和群眾自身的保安意識。以“綜合治理,保障平安”為主題,組織開展好全國第六個“安全生產月”和我省“科技之光—安全生產天府行”活動。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教育和監督作用,保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監督作用。及時公布重特大事故查處情況,公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加大對信訪、舉報案件的查處力度,動員全社會更加關注并廣泛參與安全生產工作。
2.制訂落實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的要求制訂完善地方和行業的“十一五”安全生產規劃,分解落實20**年各項目標任務,切實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地區和行業總體工作部署,做到有指標、有項目、有資金、有措施、有支撐體系。
3.加大安全投入。各地要把公共安全投入納入財政預算,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于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隱患治理、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安全科學技術研究、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安全監管等。企業必須依法加大安全生產資金投入,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積極探索用市場經濟的辦法多元化、多渠道保障安全投入,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安全生產,逐步形成“企業為主、政府引導、金融和保險參與”的社會安全生產投融資體系,逐步解決安全生產工作的資金困擾問題,著力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4.實施安全科技行動計劃。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搞好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推廣一批先進適用技術,規劃一批安全科技示范工程,淘汰一批落后工藝、技術、設施,抓好一批重大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努力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安全生產水平。
5.依法規范安全生產秩序。各地、各部門要大力宣傳、全面落實《**省安全生產條例》,做到領導依法決策、部門依法監管、企業自覺守法、從業人員遵章守紀。抓好涉及安全生產相關配套法規的制定、修改和調研工作。省安監局(省安辦)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和完善《**省重大事故隱患監督管理辦法》、《**省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收繳管理辦法》、《**省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辦法》、《**省高危行業意外傷害保險實施辦法》、《**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分級管理規定》等重要規章制度和應急救援服務管理辦法。制訂、補充、完善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等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逐步建立省級安全生產規范和標準體系。
6.完善安全支撐體系。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體系和安全生產科技支撐體系,加快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工作,逐步建立重大危險源聯網監控平臺。加強安全生產中介服務體系建設,積極發展和規范管理安全評價、檢測檢驗、安全咨詢認證、職業教育與技術培訓等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落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探索建立注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
7.強化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制和省、市(州)、縣(市、區)三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區域、骨干、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調度和信息工作體系,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工作機制。健全完善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培訓和演練,增強系統性和針對性,落實預案責任和防范措施。規范事故信息的收集、報送和處理,嚴格執行值班值守制度,提高應急能力和事故處置效率。
(二)實施人才工程,提高安全生產從業人員素質。
1.加大專業人員配備力度。各級賦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必須配備適應安全生產工作需要的專業監管人員;礦山、建設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經營、儲存,道路和水上客貨運輸等危險性較大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配備與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生產經營單位應按總人數3‰的標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至少不低于2人;有下屬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其下屬單位應獨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委托具有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職業安全經理人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鼓勵引進專業技術人才,多途徑、多渠道優化專業監管隊伍和安全生產管理隊伍的年齡結構和知識結構。
2.多渠道培養專業人才。推廣國有企業“變招工為招生”制度,堅持煤礦等緊缺專業人才對口單招、訂單式培養、艱苦專業獎學金和助學金等政策,繼續擴大煤礦主體專業招生規模,依托各類技校培養采礦類緊缺技術工人。
3.加強安全培訓教育。分級抓好縣(市、區)、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分管安全生產工作新任領導干部和監管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職業安全經理人培訓考核。進一步加強教材、教師和機構建設,強化安全培訓教育特別是對農民工、季節工等生產一線群體的安全教育,落實企業、車間、班組“三級教育”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和自我保護能力。
(三)深化安全生產示范鄉鎮活動,加強基層安全工作。
1.啟動鄉鎮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化建設。省安辦要結合貫徹《**省安全生產條例》抓好安全生產示范鄉鎮工作的總結推廣,制定鄉鎮安全監管規范化指導意見,建立一套涵蓋全面、重點突出、程序明確、操作性強的鄉鎮安全監管制度,將創建工作轉向鄉鎮安全全面規范化建設。繼續穩妥推進鄉鎮安全監管委托執法,指導鄉鎮圍繞新農村建設抓好農電、農田水利建設、通村公路建設、農村沼氣“一池三改”建設安全管理,切實加強基層安全生產工作。
2.拓展示范范圍。結合實際推廣示范鄉鎮的成功做法,大力開展平安創建活動,開展安全生產示范道路、示范學校、示范企業活動。對30個重點監控縣組織專家進行會診評估,按“一縣一策”開展幫扶,逐步開展安全示范縣試點工作。
3.延伸示范網絡。推廣“街辦安監站+社區協管員”和社區、村社安全工作劃片包干的“網絡化”管理模式,鼓勵設立“安全生產公益性崗位”和“安全協管員崗位”,依托村駕協、村社干部等建立村級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立以鄉鎮村組和街道社區為主干的安全監管前沿陣地,逐步構建村組、社區安全監管網絡體系。
(四)深化煤礦瓦斯治理及整頓關閉,抓實煤礦事故預防工作。
1.做好煤礦整頓關閉第二階段工作。限期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第二階段礦井關閉任務,依法關閉國務院規定的16類和省政府規定的3類礦井。繼續關閉破壞資源、污染環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淘汰落后生產能力,調整優化煤炭工業結構。嚴厲打擊無證開采、超層越界、以采代探等行為。
2.規范和推動煤礦資源整合。納入資源整合的煤礦必須先關閉、后整合,堅決防止和糾正“假整合”,嚴禁在整合期間違法生產。
3.堅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煤礦瓦斯治理的各項措施,推進低瓦斯煤礦加快完善瓦斯監測監控設施進度,規范縣級技術服務中心建設,加強對現有瓦斯監控設施設備和聯網系統的維護檢查,提高上線率。推廣瓦斯利用成功經驗,繼續強力推進“先抽后采”,規劃100個高突礦井建設地面永久抽放系統,力爭全年瓦斯抽放量達1億立方米,抽采利用率達到40%。
4.做好煤礦通風和生產能力核定及其后續工作,對放松標準、盲目調高和搞形式、走過場的要重新核定。把核定工作延伸到煤礦勞動組織和井下定員,防止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
5.嚴格煤礦建設項目管理。嚴格新建項目安全核準,認真執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強督查,嚴防在建設施工期間非法開采。
6.認真排查整改煤礦事故隱患。嚴格執行企業負責人和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發揮群眾安全監督員作用,加強技術、設備、工藝和現場管理,嚴懲“三違”。所有煤礦都必須建立并完善隱患排查和報告制度,按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要求認真、全面、徹底排查安全隱患。存在重大隱患的,要堅決停產整頓。加強煤礦各類證照、火工用品、供用電的監管,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以及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對行政區內煤礦重大隱患登記建檔,督促整改。
(五)深化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1.開展石油天然氣開采安全整治。加強正在施工作業的鉆井現場(平臺)、關鍵生產裝置、要害部位及油氣站庫等易燃易爆場所現場安全檢查,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管理和監控。重點督促落實川東北復雜地質條件下天然氣開發利用的各項安全生產措施,嚴防“井噴”、“井漏”事故。按有關規定制訂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相關器材、設備,企業應急預案要與地方政府的應急救援體系相銜接,組織開展包括對駐地群眾的通知、疏散和撤離等內容的應急演練,做到責任明確、信息暢通、反應迅速。
2.開展水電施工安全整治。研究制訂水電建設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加強水電建設市場監管,嚴格工程招投標、工程勞務分包管理,禁止掛靠、違法分包和以包代管;禁止惡意低價中標、盲目搶工期。對川西地區水電施工重點建設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督與管理,進一步督促工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充實管理力量和工程監理人員,加強設備保養,著力解決施工管理、技術、勞力、機械等施工資源不足問題,有效遏制坍塌、滑坡、瓦斯爆炸、有害氣體中毒等重特大事故發生。
3.深化道路、水上等交通安全整治。重點落實道路交通“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嚴格“五不出站”制度,狠抓源頭管理;利用GPS衛星定位系統強化對客運車輛監控;扎實開展以嚴厲打擊“黑車”非法營運、高速公路“反雙超”(超載、超速)以及農村道路“反雙違”(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人,摩托車違法載人)為重點內容的專項整治行動;切實抓好重大節日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切實加強對事故高發特別是群死群傷事故突出地區和路段以及客運比較集中的農村地區的路面監控,探索農村客運安全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重點旅游線路安全防撞設施;深化客運企業整頓,繼續推行公司化管理和客車職業駕駛員制度。繼續整頓鄉鎮船舶安全秩序,深化渡口渡船、低質量船舶等專項整治,依法取締非法渡口和非法船舶載客營運,加強對重點渡口、碼頭和險要航段的監控,強化汛期水運檢查,嚴禁冒霧、冒險航行。開展鐵路第6次大面積提速安全環境專項治理,繼續抓好鐵路平交道口綜合治理,防范路外事故。加強對機場和飛機的安全檢查、檢修保養,減少飛行事故征候,杜絕運輸飛行事故和重大航空地面事故發生。
4.深化危險化學品、民爆器材以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整治。清理整頓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嚴厲打擊非法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等行為,對停產整頓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一律實施關閉。嚴格監控液氯、液化石油氣、液氨、劇毒溶劑等重點品種的道路運輸,打擊超載,防范泄漏。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登記備案及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定點工作,建立危險化學品綜合信息庫。深化民爆行業整治“四超”工作,落實工業炸藥生產線安裝電子監控設備、推行自動化遙控操作等安全防范技術措施。建立民爆器材登記制度,整頓和規范民爆器材經營秩序。加快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技術改造,加強煙花爆竹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等環節的安全監管,加強對“三超一改”行為的處罰力度,嚴格煙花爆竹銷售許可和配送制度,嚴禁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嚴厲打擊非法生產。
5.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整頓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嚴格執行非煤礦山安全技術標準,強制推行井工礦機械通風和采石場中深孔爆破,加強對非煤礦山尾礦壩和煤系礦山的監管,繼續依法關閉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各類非煤礦山,嚴厲查處非法行為。
6.深化消防安全整治。扎實推進多產權綜合建筑消防專項治理,深入開展火災隱患普查,重點排查整治小企業、小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和威脅公共消防安全等場所的重大隱患。大力推進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狠抓重大火災隱患的督促整改,對安全通道不暢、有毒易燃材料裝修等不符合消防安全基本條件的公眾聚集和公共娛樂場所要果斷整頓關閉。
7.深化建設領域安全整治。以防范坍塌和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監管。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加強房屋拆除、在建工地、村鎮建設施工和城市公用設施、燃氣設施、設備安全監管,及時排查和消除事故隱患。
8.加大對其他行業和領域的安全整治。加大對鍋爐、壓力容器、游樂機械等特種設備的監管力度;加強省內風景名勝景點安全管理,完善旅游安全應急預案,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加強對地方電力企業、農村電網改造過程的安全監督;開展對學校(含幼兒園)校舍安全、寄宿制學生安全、校車及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和專項整治。
(六)推進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1.建立安全質量標準體系,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為核心,修訂、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以安全管理體系、安全責任體系、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信息體系為主要內容的安全質量標準體系并逐一細化到規程中。在企業內做到“管理依制度、操作靠規程”,使每個從業人員上崗做到“安全確認有內容、操作有規范、檢查有依據、工作有記錄”。
2.強化安全保障體系,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按照《**省安全生產條例》全面落實安全投入、隱患治理、應急救援等各項規定,在企業生產流程的各環節、各崗位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質量責任制。制訂細化各工種的操作程序和動作標準,加強對員工專業知識和崗位技能的培訓教育,提高職工操作程序和動作標準科學化、規范化、安全化的能力和意識,實現企業全員、全過程安全管理標準化。
3.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為職工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開展職業衛生健康知識教育,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逐步建立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促進安全生產持續改進,確保勞動者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4.明確工作目標,穩步推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20**年全省工礦、商貿、交通運輸、建筑施工企業要普遍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在首批1**處煤礦試點的基礎上全面啟動6萬噸以上生產礦井和在建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今年底全部達標。露天開采50萬噸、地下開采10萬噸以上規模的非煤礦山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各地、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的要求研究制訂符合本地區、本行業特點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目標和措施,提出年度達標和中長期達標計劃,統籌規劃、分步實施、以點帶面、穩步推進。要加強對不同類型、不同規模企業的分類指導,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小型企業要重點解決安全生產“三無”(無機構、無人員、無制度)問題,實現安全生產規范管理;大中型企業要廣泛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管理;特大型企業要以建立職業安全健康體系為方向,完善企業安全質量標準體系。通過典型引路、政策激勵和運用市場機制、法律手段約束等辦法推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
(七)推進安全監督管理規范化建設,落實監管主體責任。
1.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建設,著手組建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執法隊伍,穩定并充實安全執法人員、煤礦安全監管人員和職業衛生監管人員,理順和落實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各地在編制、經費等方面要給予安全監管部門適當傾斜,建立安全監管工作長效保障機制。
2.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涉及多個部門的,原則上實行一家牽頭,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實施聯合執法。建立安全事故與環境風險互相通報制度,健全相關部門信息、應急救援、調查、善后處理等事故處置聯動機制。
3.加強監督檢查。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結合行業特點分別制訂安全檢查標準,細化、量化安全檢查的內容、程序和要求,記錄檢查和處理結果,建立健全安全監管檔案,規范檢查行為。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條件“三同時”審查制度和安全生產市場準入制度,嚴格新設立的高危行業企業審批,嚴把市場準入關和退出關。督促企事業單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督促建設施工單位和礦山企業依法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繼續針對重點時期、重點地區、高危行業的特點和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階段性的檢查和督查活動,繼續堅持重大隱患披露制度。組織開展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專項監察,嚴肅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及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對用人單位職業危害項目的申報管理,做好職業危害因素的普查工作,掌握全省職業危害的分布、危害程度等基本情況,為職業危害的治理、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發放創造條件。安監、工商、勞動保障等職能部門要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的性質、危險程度和安全狀況,綜合分析企業安全管理現狀,開展企業安全狀況評估,劃分安全等級,實施分類監管。
4.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完善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監控整改責任。各地、各部門要層層分解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制訂和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職責。加強對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企業從業人員10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炭生產百萬噸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的考核,每季度公布進度情況,并配合組織人事部門做好領導干部政績、業績考核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查處事故,積極推行司法提前介入制度,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5.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隊伍自身建設。按照省委關于領導干部作風整頓建設活動的要求建立健全崗位執法責任制,嚴格規范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工作。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活動,加強行風督查,切實提高執法水平。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規定,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全體安全生產監管人員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廉潔執法的自覺性。加強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隊伍作風建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過硬、執法公正的安全監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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