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意見

時間:2022-03-18 0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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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意見

城市公共交通是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城市基礎設施,是關系國計民生的社會公益事業。為有效緩解市區交通擁堵、方便市民出行、促進“和諧交通”建設和城市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46號)、建設部等四部委《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經濟政策的意見》(建城〔20*〕288號)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建設廳等部門關于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實施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07〕8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我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性

隨著城鎮化和機動化進程的加快,我市機動車保有量迅速增加,小汽車出行比例持續增長,“車多路少”的矛盾凸顯。城市交通擁堵日益加劇,影響了城市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不僅是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改善城市人居環境,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也是堅持以人為本、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確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優先地位,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步伐,切實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吸引力,促進城市公共交通與城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任務和目標

按照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用地優先、資金安排優先、路權分配優先、財稅扶持優先”的原則,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環境,基本形成以軌道交通及大運量快速公共交通為骨干,常規公共汽(電)車為主體,出租汽車等其他交通方式為補充的城鄉一體化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逐步形成城市公共交通與公路、鐵路、航空等交通方式相銜接的現代綜合交通體系,構建與我市總體發展高度協調的綜合交通格局,為廣大市民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經濟、舒適的公共交通服務。

到2010年,規劃建設快速公共交通線路3條,公共交通專用道8-10條,專用道長度60公里;新建公共交通綜合停車場19個,公共交通樞紐站15個、首末站32個;公共交通車輛規模達到4800輛,公共交通線路250-300條,線路長度3500公里;建立公共交通優先信號系統,公共汽(電)車平均運營速度達到20公里/小時,建成區任意兩點間公共交通可達時間不超過50分鐘;站點覆蓋率按300米半徑計算,建成區大于50%,中心城區大于70%;城市居民走出家門500米之內能乘上公共汽(電)車,換乘1次到達目的地。城市公共交通線路覆蓋全市行政區,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達到30%以上,確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導地位。各縣(市)建成區任意兩點間公共交通可達時間不超過30分鐘,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在20%以上。

2011-2020年,建成軌道交通4條、快速公交線路6條??焖佘壍谰€路平均運營速度達到40公里/小時,建設公共交通專用道路網系統,公交專用道總長達到260公里;公交主干線平均運營速度達到30公里/小時;站點覆蓋率按300米半徑計算,中心城區達到90%,建成區達到60%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達50%;城市公共交通停車場面積達到國家標準。

三、依法保障公共交通發展規劃組織實施

要強力落實《*市綜合交通規劃》、《*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和《鄭東新區公共交通專項規劃》,根據《*市城市綜合交通近期建設規劃白皮書》,以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為核心,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做好規劃的實施及修編等工作。統籌規劃城鄉發展,統一編制城鄉公共交通規劃,充分考慮城市公共交通對農村的輻射,努力構建城鄉公共交通統籌發展格局,實現城市公共交通全覆蓋。

要優先預留、保證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用地。盡快落實規劃確定的城市公共交通停車場、保養場、首末站、調度中心、換乘樞紐站等設施用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及其建設用地,已經投入使用的城市公共交通場站等基礎設施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對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的審批、場站建設施工等,設立綠色通道,簡化審批手續。

四、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力度

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力度,加快軌道交通及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車運營系統(BRT)項目的投資建設進度,合理設置城市公共交通首末站、樞紐站、綜合停車場,確保場站用地充足,滿足公共交通線網布局合理要求。

(一)加大公共交通場站和配套設施建設力度。“十一五”期間,要始終把城市公共交通場站建設作為市級重點工程,在投融資方面予以重點支持,在用地、拆遷、規費等方面給于最大限度的政策傾斜。按照城市公共交通專項規劃要求,將城市公共交通場站和配套設施納入舊城改造和新城建設計劃;鼓勵將城市建筑物底層用作城市公共交通場站使用。

將城市公共交通場站設施作為開發區、新建小區、大型商業網點、機場、高校園區、新城區、風景區以及大型公共活動場所等工程建設項目的必備基礎設施,實行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城市主干道建設必須同步建設港灣式??空?,客流量巨大、普通港灣式停靠站難以滿足要求的,還要設置多車道的深港灣城市公共交通??空?。對未按規定配套建設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審批、驗收。通過城市公共交通場站設施的建設,確保城市公共交通車輛進場率不低于95%。

(二)加大城市交通換乘樞紐建設力度。2009年之前完成火車站廣場、各長途客運站以及新鄭國際機場大型城市交通換乘樞紐中心建設,實現城市公共交通與其他交通方式的有效轉換;在市中心城區外圍,城市環道與主要出入口干道相交處,要建立大型的轉乘停車場,形成“停車-換乘”樞紐。

(三)加快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首末站建設。重點加快三環以內城市公共交通換乘樞紐和首末站建設,逐步取代占道設置的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首末站。按照《*市城市綜合交通近期建設規劃白皮書》,20*年建設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6個、首末站10個;2009年建設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5個、首末站11個;2010年建設城市公共交通樞紐站4個、首末站11個。城市環道以內立交橋底層在保障車輛正常通行的前提下,用作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和換乘站使用。

(四)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專用道建設。雙向6車道以上的城市道路以及有條件的主干道上必須辟建城市公共交通專用道,市區新建、改建的主干道也應同步規劃、建設城市公共交通專用道。通過采取分時、分段、分線等方式設置,逐步覆蓋主要客流走廊,聯結成網。20*年,完成花園路(北環至紫荊山路段)、建設路(伏牛路至大學路段)、中原路(市委至京廣路段)的城市公共交通專用道建設;2009年完成金水路、紫荊山路、隴海路、航海路部分路段城市公共交通專用道建設;2010年完成農業路、未來大道、嵩山路部分路段城市公共交通專用道建設。加快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的優先信號系統,20*年,以金水路、文化路、花園路、建設路、未來路為試點,逐步在中心城區主干道實施城市公共交通優先通行信號。對具備城市公共交通車輛通行條件的道路,允許城市公共交通車輛在社會車輛禁行區域通行。同時要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專用道相應配套設施和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專用道管理,充分發揮專用道的效能。

(五)加快軌道交通和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車運營系統(BRT)建設。BRT是利用現代化大容量專用公共交通車輛,在專用的道路空間快速運行的公共交通方式,具有與軌道交通相近的運量大、快捷、安全等特性,且建設周期短,造價和運營成本相對低廉。要加快軌道交通和BRT系統規劃的審批和建設。按照軌道交通規劃,加快軌道交通的建設步伐。2010年之前軌道交通1號線要開工建設;規劃BRT線路3條,建設完成市中心區BRT示范線路1條。

(六)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建設。積極構建智能化公共交通系統,在城區主要道路要逐步設置電子導乘預告牌。在城市公共交通轉乘線路較多的??空驹O置觸摸式多媒體電腦查詢系統,為乘客提供相關信息服務。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務的科技含量和吸引力。

五、加大對城市公共交通的政策扶持力度

(一)將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和政府城市建設投資計劃。依照城市總體規劃和公共交通專項規劃,把城市公共交通綜合換乘樞紐(首末站)、停車場、港灣式??空镜然A設施建設項目,以及城市公共交通科技創新項目所需的資金,納入市政府財政預算和政府城市建設投資計劃。要在城市維護建設資金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出讓收入應主要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繳納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即征即返,專項用于城市公共交通車輛更新。城市公共交通建設資金占城市建設資金支出的比例應保持在5%以上。對城市發展具有全局性影響的軌道交通、BRT建設項目要給予必要的資金保證。

(二)科學合理核定城市公共交通票價。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充分考慮城市公共交通企業運營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科學核定城市公共交通票價。建立規范的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成本費用和政策性虧損審計與評價制度。對城市公共交通因價格限制因素造成的政策性虧損,給予等額補貼。

(三)建立規范的補貼、補償機制。對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因低票價和承擔社會福利(包括老年人、殘疾人、傷殘軍人、傷殘警察等免費乘車及學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車)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增加的支出,按國辦發〔20*〕46號文件的規定,經市財政局、物價局、民政局等有關部門審核,報市政府批準后,給予等額的補貼和補償。補貼資金要于當年足額撥付到位。

(四)擴大資金來源渠道。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公共交通場站建設用地,應當以劃撥方式供應。場站建設資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城市公共交通企業貸款,政府全額貼息。允許、鼓勵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充分發揮自身加油(氣)站、汽車修理等配套設施的資源優勢,在保障需求的基礎上開展對外經營,經營收益用于彌補主業虧損。

(五)對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實行稅費減免政策。城市公共交通車輛免征車船使用稅、過橋(路)費、公路客運附加費、運營車輛年檢年審費、運營車輛養路費;城市公共交通場站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綠地占用補償費;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免繳公路建設基金、運管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費用。對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由納稅人申請,經有權機關批準后可以免征。

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務水平

(一)優化調整城市公共交通線網,提高運行效率。按照“方便、快捷、減少重復、擴大覆蓋范圍”的要求,對中心城區現有線網進行規劃、調整,構建快線網、減少重復線路、調整支線網,與快線、普線形成科學網絡,方便市民出行。

(二)擴大城市公共交通服務范圍。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在充分發揮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主導作用的同時,統籌中心城區與周邊衛星城、郊區村鎮的公共交通發展,構建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大公共交通網絡,實現城市公共交通在我市范圍內的全覆蓋。20*年上半年城市公共交通線路要向西延伸至滎陽、上街,20*年年底以前延伸至中牟、新鄭,2010年前實現行政區域內城鄉公共交通一體化。

(三)改善城市公共交通乘車、候車條件,強化城市公共交通人性化服務。要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的檔次和舒適度,改善乘坐條件。要加快車輛更新步伐,積極推進節能減排工作,大力發展大容量、低能耗、環保型城市公共交通車輛,2010年不符合國Ⅱ排放標準車輛以倒計時方式全部淘汰完畢。積極推進清潔能源的使用,新購車輛達到國Ⅲ標準或選擇使用天然氣車型,努力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公共交通體系。

(四)提高服務質量、實現公交企業優秀的目標。城市公共交通企業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社會”的方向;要建立、完善和創新服務質量的管理機制,加大對從業人員職業道德、職業紀律、職業技能的教育培訓力度,進一步規范服務行為和行車秩序;要認真履行《*宣言》和有關公共交通服務規范,真正做到“市民滿意、政府放心”,實現城市公交優先,公交企業優秀的目標。

七、建立健全行業監管制度,深化行業改革

(一)理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體制。按照城鄉一體化的要求,建立與行業發展相適應的公共交通管理體制,改變條塊分割、多頭管理的狀況。消除城市公共交通發展中的體制、機制障礙,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確保城市公共交通行業健康發展。

(二)實行城市公共交通特許經營制度。建設主管部門應與公共交通企業簽訂《城市公共交通特許經營協議》,并加強監管。對獲取特許經營權的企業,應明確其應承擔的社會公益性責任、準點守時責任、社會效益責任和車輛更新降低污染的責任。嚴禁拍賣、無限期出讓、重復授予城市公共交通線路經營權,經營者不得擅自轉讓城市公共交通線路經營權。

(三)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立法進程,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盡快制定《*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為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加強對城市公共交通市場的宏觀調控和統一監管,依法查處各種違法營運活動,維護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市場秩序。嚴格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經營服務管理,制定完善的相關考核辦法,規范企業經營服務行為。

(四)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現代企業制度改革。按照“客運專營化、資本多元化、經營集約化、發展規?;钡乃悸?,在現有基礎上,城市公共交通骨干企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改制成為國有控股的集團有限公司;通過合資、合作、參股、兼并、資產重組等方式,對所屬的運營公司實行股份制改造。允許并鼓勵各類資本以合資、合作等方式,參與公共交通投資、建設與經營,改變單一的政府投資模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資機制。鼓勵和支持公共交通企業采取盤活資產、改制上市籌集資金,做大做強,打造具有較強行業影響力的知名企業、品牌企業,為城市發展和人民群眾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

八、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持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職工隊伍的穩定

高度重視和關心城市公共交通企業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狀況,建立城市公共交通職工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根據城市公共交通行業主要提供公共服務的特點,建立職工工資增長主要與其產生的社會效益相聯系的機制。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職工的勞動收入水平,2010年年底前,城市公共交通職工工資收入要逐步趕上并略高于我市社會平均水平,保持城市公共交通職工隊伍穩定。城市公共交通企業要認真執行國家工時制度和勞動法有關規定,保障職工休假和休息權益,要按時為職工足額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等保險費用和住房公積金,各種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必須予以保證。

九、切實加強對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組織領導

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為保證各項政策的全面落實,成立*市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領導小組,市長任組長,分管市長任副組長,各有關部門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監督、指導本意見各項措施的組織實施,確保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任務、目標的全面完成。

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有關政策措施,以實施城市道路交通暢通工程、創建綠色交通示范城市、人居環境建設為載體,把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意見制定各自的實施意見和配套政策,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要建立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激勵和評價機制,定期對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進行檢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