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衛生綜合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21 0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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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運作機制,提升市容環衛管理水平,促進全鎮經濟社會發展,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加強領導,整合力量,統一管理
認真總結年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體制改革取得的經驗教訓,進一步更新理念,深入推進隊伍結構、工作規程、管理標準、考核體系的優化調整,著力打破“條塊結合不力、管理權責不清、要素資源分散、規范標準不一”的被動局面,切實完善“市場運作機制、科學管理機制、考核激勵機制、同創共建機制”,加快形成“規范化、一體化、常態化”的管理態勢,努力擺脫市容環衛面臨的管理滯后和公眾參與不足的現狀,盡快適應城市化管理的需求。
組建鎮城市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城管委”),負責研究決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重要事項,統籌解決熱點、難點問題,協調部署市容環衛集中整治等工作。城管委主任由分管副鎮長擔任,副主任由鎮城市綜合管理事務中心主任和城市監察分隊隊長擔任,成員為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
城管委下設辦公室、綜合管理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大隊、投訴督察室。辦公室和綜合管理部設在鎮城市綜合管理事務中心。辦公室負責市容環衛審批備案、文案整理和材料歸檔,組織召開市容環衛管理工作例會;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實施市容環衛集中整治,開展聯絡督辦,檢查考核各板塊的管理運作情況。管理大隊下設五個工作組,具體實施市容環衛的日常管理、服務和行政處罰。投訴督察室設在城市監察分隊,負責受理、處置各類信訪、急訪事件,對市容環衛執法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隊紀隊規進行督察,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社會引導。
二、整合資源,統一調配,強化管理
為集中合理調配管理要素,提升管理效能,形成更加公平有序的競爭格局,年全鎮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板塊由七個調整為五個。具體為:(1)撤銷上??党前鍓K,將原板塊莘松路以北區域劃歸莘潭板塊管轄,將莘松路以南區域劃歸莘浜板塊管轄;(2)撤銷新梅板塊,將原板塊滬閔路以北區域劃歸水清板塊管轄,將滬閔路以南區域劃歸地鐵廣場板塊管轄;(3)莘潭板塊、莘浜板塊、水清板塊、地鐵廣場板塊規模相應擴大;(4)疏影板塊管理范圍保持不變。調整后的五個管理板塊分別為:地鐵廣場板塊、水清板塊、莘潭板塊、莘浜板塊和疏影板塊。
為保證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對原管理主體在年的管理業績進行審核評估,符合續約條件的,延長管理期限,調整管轄區域,并重新簽訂管理協議。具體為:(1)莘浜板塊以及調整后的地鐵廣場、水清板塊分別由原管理公司繼續管理;(2)莘潭板塊由原新梅板塊管理公司負責接管;(3)疏影板塊由水清板塊管理公司一并管理。
根據市容環境管理的實際情況,重新核算管理經費,各板塊管理經費主要由兩部分構成:(1)人員經費:根據調整后各板塊的規模和形態,核定各類管理和服務人員的基準人數,據此測算人員經費。(2)基礎管理經費和利潤補貼:兩項費用分別以人員經費的10%計入管理經費。
三、整合措施,優化流程,統一落實
在重新核定各類管理、服務人員人數的基礎上,整合管理要素、優化操作流程。由鎮城管委制定年版《鎮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指導手冊》,切實加強從業者的業務指導和作業規范,進一步夯實工作基礎。
(一)統一作業標準
1、環衛清道
重新制定道路環衛作業標準,調整作業時間。
A類區域:主要為莘潭路、莘浜路等中心城區的重點路段,共計6條(段),保潔面積42200.2M2,作業標準為“6000M2/人/班”,作業時間為5:00~22:00時(地鐵廣場區域5:00~23:00時)。
B類區域:主要為莘松路、莘瀝路等中心城區的其他路段,共計40條(段),保潔面積242486.4M2,作業標準為“8000M2/人/班”,作業時間為5:00~22:00時。
C類區域:主要為水清路、黎安路等一般路段,共計22條(段),保潔面積310963.1M2,作業標準為“10000M2/人/班”,作業時間為5:00~18:00時。
D類區域:主要為閔城路、凱城路等沿街業態分布稀疏、人流相對較少的路段,共計112條(段),保潔面積1366282.1M2,作業標準為“12000~18000M2/人/班”,作業時間為5:00~16:00時。
2、綠化保潔
全鎮現有公共綠化面積為1665180M2。根據公共綠化等級、所屬區域和功能特點,區分一般綠化和重點綠地。
重點綠地:主要為各類開放式休閑綠化景觀,保潔總面積為296247.9M2,作業標準為25畝/人,作業時間為7:00~19:00時。
一般綠地:保潔總面積為1368932.1M2,作業標準為50畝/人,作業時間7:30~18:30時。
3、市容管理
市容環境實施分類管理,將全鎮道路、區域劃分成市容環境“六亂”嚴禁、嚴控和控制三個管理等級。
嚴禁區域包括中心城區、地鐵廣場以及景觀道路,共計30條(段)。嚴禁存在任何形式的亂設攤、跨門經營、亂搭亂建、亂吊亂掛等市容違規行為,店鋪經營范圍嚴格限定在門窗立面之內。嚴禁區域為日常檢查考核的重點區域。
嚴控區域涵蓋轄區一般道路,共計53條(段)。管理標準等同“嚴禁區域”。
控制區域主要涉及國省干道、外圍道路,共計58條(段),在該區域,可根據實際情況,對部分市容違規行為進行疏導。
上述三類區域市容環境監督和執法的工作時間為7:00~22:00時,地鐵廣場區域為6:00~23:00時。
(二)調整管理隊伍
1、環衛作業人員
(1)清道保潔
根據各級道路環衛作業標準,調整配備環衛清道人員總數為436人。具體為:A類、B類道路112人;C類道路74人;D類道路229人;地鐵廣場區域21人。
(2)綠化保潔
根據公共綠化保潔作業標準,調整配備綠化保潔人員總數為60人,分別為:重點綠地19人;一般綠化41人。
環衛清道作業、綠化保潔由各板塊管理公司組織實施,從業人員的勞動關系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2、市容執法和管理人員
(1)市容協管人員
直接從事市容監管工作的協管員人數將由原先17人調整為52人。即:①撤銷原綠化保潔監督員崗位,將全部8名監督員充實到市容管理第一線;②將“數字城管”網格整合為三個,退出12名網格監督員加入市容管理行列;③不再單獨設立文明候車管理隊伍,原15名管理員編入板塊協管員隊伍,但保留文明候車管理職能,由地鐵廣場板塊管理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綜上,全部67名市容協管員的具體崗位分配如下:市容監督管理52人,網格化管理15人。
(2)市容執法人員
城市監察分隊現有市容執法人員18名(其中2人借調其他部門)。其中:11名隊員進入各板塊直接從事一線執法;2人專、兼職負責投訴、督察和法制宣傳;3人負責拆違推進和監察分隊日常事務。
(3)管理公司市容管理人員
在調整充實一線市容執法和協管人員的基礎上,再按照30000M2/人的標準,對各管理公司需自行補充的市容管理人員的人數進行核定,核定總人數為68人,由各管理公司自行招錄。
(三)優化操作流程
1、環衛清道作業
(1)常規作業
A類、B類區域:
甲組:5:00~7:00時集中普掃,11:30~18:00時不間斷巡回保潔。巡回保潔期間及時清除沿街廢物箱垃圾和保潔箱體,定時上門收集沿街商鋪生活垃圾。
乙組:7:00~11:30時,18:00~22:00時不間斷巡回保潔,作業流程和要求同“甲組”。
C類區域:
甲組:5:00~7:00時集中普掃,7:00~11:30時不間斷巡回保潔。巡回保潔的作業流程和要求同前。
乙組:11:30~18:00時不間斷巡回保潔,作業流程和要求同前。
D類區域:
甲、乙組:5:00~7:00時同時集中普掃。
甲組:7:00~11:30時不間斷巡回保潔,作業流程和要求同前。
乙組:11:30~16:00時不間斷巡回保潔,作業流程和要求同前。
(2)渣土處置
對于偷倒的工程渣土,各板塊及時發現并預估噸數,隨即上報鎮城管委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出具“派工單”,由莘城環衛公司負責處置。
除此之外,各類建筑(裝潢)垃圾、無主垃圾原則上均由各板塊自行處置。
2、市容執法管理
各板塊市容環衛工作組遵循“管理先行、執法跟進、有效銜接”的原則,由市容執法人員、協管人員與管理人員共同開展市容環衛宣傳引導和監督執法。
(1)完善市容巡查方式
在嚴禁區域,市容環衛日常監管一律實行徒步巡查;在嚴控區域,采取徒步與車巡相結合的方式;在控制區域,則以車輛巡查為主。
(2)健全市容違法案件和信訪投訴處置機制
對于一般市容違法案件,按照“簡易程序”進行處置。即由板塊市容執法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當事人自主實施當場處罰或事后處罰,市容協管人員和管理人員予以協助配合。
對于部分情節較重案件以及其他特殊、特定案件,適用“一般程序”。即由板塊市容執法人員做好前期立案、調查和基礎文書制作工作,隨即移交鎮城管委投訴督察室集中受理處置。各板塊明確兩名市容協管人員和兩名管理人員協助投訴督察室做好“一般程序”案件及相關信訪投訴的處置工作。
同時,建立聯合信訪接待機制。在集中整治期間或遇急訪、群訪事件,由城管、市容監察、信訪、司法調解等城管委成員部門聯合辦公,共同受理處置。
(3)調整市容管理執法夜間和節假日值班模式
從年1月1日起,擴充值班人員構成,由市容執法人員、協管人員和管理人員共同承擔。原則上,市容執法和協管人員每月安排一次值班,集中精力投入一線市容管理執法。每組值班人數增至4人,兩人在值班室留守,兩人在管理公司待命。
市容執法和協管人員如當晚承擔值班任務的,當天日間在城市監察分隊協助配合投訴督察室和監察分隊開展工作。
(4)嚴格管理標準
市容執法、協管和管理人員發現各類違規行為,立即予以勸阻,并進行宣傳告知。若當事人屬初犯的,且情節較輕,在一般情況下,可以免予處罰或給予50元當場處罰;屬于累犯的,嚴格按照“逐次遞增處罰力度”的原則,處以100~500元不等的罰金;對于屢犯五次及以上的沿街商鋪經營者(包括產權人),則會同相關職能部門依法進行嚴處。
(5)建立市容管理執法管理周報制度
各板塊市容環衛工作組每周全面統計管轄范圍內市容管理執法處罰情況,形成書面報表。鎮城管委辦公室每月匯總有關數據并呈報鎮黨政主要領導審閱。
四、整合標準,統一考評,確保見效
板塊市容環境管理績效考核由鎮城管委綜合管理部組織實施。統一考核時間為每天7:30~22:00時。綜合管理部將城管信息員采集所有市容環衛“事件”和部分“部件”問題統一計入各板塊的管理評價系統,進行梳理匯總,并計算出各板塊每月市容環境管理的扣分情況。同時,繼續聘請市民巡訪團、城管志愿者參與檢查考核。
進一步密切考核扣分與管理經費的關聯程度,將經費起扣分數由年的80分提高到90分,以經濟手段促進管理效益。同時,市容協管人員的全部獎金以及執法隊員的70%獎金由所在板塊管理公司根據本人工作表現代為發放,切實增強市容執法、協管人員的板塊歸屬感和工作責任心,增強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
同時,為使全體從業人員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規范從業行為,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從年1月1日起,環衛清道人員、綠化保潔人員、市容執法和協管人員重新簽訂上崗協議,為期一年。
五、其他工作制度
1、定期例會,密切溝通
(1)鎮城管委辦公室每兩周召開市容環衛管理工作例會,通報對各板塊的檢查考核情況,部署整改措施和階段工作。同時,城管委為各板塊確定一名聯絡員實行對口聯絡、指導,確保各項部署和措施有效落實,提高工作效率。
(2)各板塊每兩周自行召開一次工作例會,與城管委例會交替進行。城管委板塊聯絡員出席例會,并邀請居委會負責人和公安片警,聽取意見和建議,幫助改進工作。
2、宣傳教育,簽約告知
(1)強化市容環衛責任制落實。與轄區主要道路沿線的商鋪、機構全面簽訂市容環境責任(承諾)書,簽約率達到100%,履約率達到95%以上。明確劃定責任人的市容環衛責任區范圍,告知應當遵守的法律法規和具體要求,并在日常管理執法中不斷地進行宣傳引導,最大程度調動責任人市容環衛自我約束的能動性,實現管理執法部門與管理對象的和諧互動。
(2)引導社會公眾廣泛參與。印發《鎮市容環境衛生宣傳服務手冊》,廣泛宣傳市容環衛法律法規,加深公眾對市容環境管理執法和世博會環境治理的理解和認同,進一步激發維護市容環境的自覺性。同時,積極組織市民巡訪團、城管監督員、城管志愿者開展對市容環衛管理的宣傳引導、查錯糾偏和建言獻策,壯大城管“智囊團”。
3、條塊聯動,形成合力
(1)完善執法聯動機制。城管部門要積極配合工商、衛生、食藥安全監督部門加強對無證無照生產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取締;而對于屢次違反市容環衛管理要求的經營主體和產權人,上述部門要采取相應的處罰制約措施。
(2)完善公安保障市容管理機制。對于一些重點難點和敏感問題,城管部門要切實加強與公安派出所、交警部門的事前溝通,落實保障措施,做好應急預案準備;同時,配合公安機關做好執法善后的調查取證工作,加大對抗法者的處罰力度,進一步樹立城管執法的權威信。
(3)完善司法保障市容管理機制。在市容執法過程中,被處罰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執法部門負責收集、提供相關證據材料,由鎮城管委協調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確保執法處罰有始有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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