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衛生室管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23 0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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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衛生室管理工作意見

各村:

為深化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加強農村衛生室管理,提高農村衛生服務質量,根據《閔行區加強農村衛生室管理的實施方案》,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按照“鎮政府領導,多部門協同,村委會參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和管理”的原則,整合農村醫療衛生資源,將村衛生室納入社區衛生服務站、點建設范疇,將村衛生室醫務人員(統稱“鄉村醫生”)納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將鄉村醫生納入“鎮保”等基本社會保險,逐步改善鄉村醫生收入水平。

二、組織管理

為切實加強對村衛生室的管理,鎮政府成立以分管副鎮長任組長的鎮農村衛生室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鎮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各籌建村衛生室的村支部書記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相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鎮救助所所長兼任。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制定、執行相應實施細則,協調、監督村衛生室管理工作,確定鄉村醫生聘用,落實鄉村醫生相應保障。

三、具體方案

㈠鄉村醫生聘用

1、聘用對象

至年7月1日,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具有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醫生資質,注冊在村衛生室的鄉村醫生。

2、聘用原則

聘用對象按自愿和雙向選擇的原則,向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也可由村委會推薦。

3、聘用程序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織對符合申請要求的鄉村醫生實施考評,經“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鄉村醫生的聘用,并報區衛生局備案,一次聘用期不超過兩年。

鄉村醫生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聘用,按照非在編人員統一管理,聘用的鄉村醫生在村衛生室從事醫療衛生服務工作。未聘用的鄉村醫生由所在村妥善安置。

4、聘用合同

由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擬訂聘用合同,與聘用的鄉村醫生簽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與各村委會商量的基礎上擬訂鄉村醫生管理協議,與聘用鄉村醫生所在村委會簽訂。

5、鄉村醫生報酬

鄉村醫生報酬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⑴基本工資:原則上不低于上一年度我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由鎮財政劃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月予以發放。

⑵績效工資:從預防保健經費和醫療衛生業務收入(三費)中提取,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崗位績效考核每季度予以發放。

村委會給予鄉村醫生的其它補貼由各村委會自行發放。

6、參保手續

對聘用的鄉村醫生,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統一辦理鎮保參保手續。參加鎮保至領取養老金年齡按月繳費不足5年的鄉村醫生,可以延續繳費至滿5年(男性延續繳費至65周歲、女性延續繳費至60周歲);如按月繳費已滿5年,但繳費年限仍不滿15年的,由區財政按照年鎮保繳費標準補足15年的繳費,一次性劃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賬戶,不足部分由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補足。

已參加“城保”、“鎮保”的鄉村醫生,原有的社會保險繳納途徑不變。

㈡村衛生室并軌

鎮政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委會在年12月底前簽訂村衛生室移交管理協議,將村衛生室移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統一管理。

㈢離崗鄉村醫生的參保方式

1、參保對象

符合下述條件,尚未享受“城保”、“鎮保”及征地養老待遇的離崗鄉村醫生。

⑴具有本區戶籍;

⑵持有市衛生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醫師證》、《鄉村醫生助理執業醫師證》、《鄉村醫生執業證》、《鄉村醫生資格證》、《赤腳醫生證書》之一或具有更高醫學執業資質證書,在鄉村醫生崗位執業滿10年;

⑶至年7月1日,已經超過就業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或因鎮村合并、村衛生室調整及因大病不能繼續堅持工作而離崗的人員。

2、參保程序

⑴宣傳培訓

組織開展逐級培訓,廣泛宣傳參保政策;分層次、分類別進行各級培訓。

⑵提出申請

對于符合條件并愿意按照“落實社會保險、土地安置、戶籍轉性”三聯動原則進入“鎮保”的鄉村醫生,可向鎮社保所提出參保申請,提交相關身份證明、執業資質證明、村委會聘用證明。

對于符合條件但不愿意按照三聯動原則進入“鎮保”的鄉村醫生,可向鎮救助所提出救助申請,提交相關身份證明、執業資質證明、村委會聘用證明。

⑶上報審核

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所及救助所將提出申請的鄉村醫生材料報區衛生局審核。

⑷辦理參保

對于通過審核參加“鎮?!钡泥l村醫生,在其本人與所在村委會簽訂協議,放棄土地承包權益后,由鎮勞動和社會保障所為其統一辦理戶籍轉性手續和參保手續。

區、鎮財政根據參保情況,一次性按照閔行區新征地人員標準補足基本社會保險費和補充保險費。

⑸發放補貼

對于通過審核符合發放救助金標準的離崗鄉村醫生,由區民政部門按月發放生活補貼,每人每月200元。農保的月養老金依據本鎮實際情況發放。

⑹時間節點

年10月底前完成組織、調查及培訓工作;11月20日前完成申請及審核;12月底前完成參保和發放補貼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