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實施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24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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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證實施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12月3日市來滬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推進會議各項部署,全面推進實施居住證制度,進一步加強對本區來滬人員的服務和管理,根據《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公安局等八部門關于本市全面推進實施居住證工作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從構建和諧、平安、加強人口綜合管理的需要出發,把居住證工作作為社區實有人口管理的重要抓手,切實加大推進力度,做到三個結合,即推進居住證制度與加強社區建設相結合,與平安建設工作相結合,與完善人口綜合管理相結合,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規范工作機制,提高管理和服務質量,探索以居住證管理為核心,與勞動就業、社會保險、房屋租賃、社會治安、衛生防疫、計劃生育等相匹配的人口綜合管理新途徑。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面推進實施居住證工作的領導,區層面成立以楊杰副區長為組長,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姚志安、區人口辦副主任黎仕忠為副組長,區信息委、公安分局、人事局、勞動保障局、民政局、財政局、房地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人口辦),由黎仕忠同志兼主任,區信息委副主任周列群、公安分局治安支隊支隊長宋菊生為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情況匯報、檢查督促等工作。

三、工作目標

(一)通過全面推進實施居住證工作,進一步完善本區來滬人員綜合管理的體制、機制,規范各項管理制度。

(二)通過全面推進實施居住證工作,進一步加快本區社區綜合協管隊伍和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建設,提高對在金來滬人員服務、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通過全面推進實施居住證工作,進一步提高在金來滬人員的登記率、準確率和辦證率,促進人口有序流動。

四、主要工作

(一)加快居住證受理點建設。各鎮、街道和工業區要按照“一個窗口、一站式服務”的要求,結合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建設,加快推進社區居住證受理點的規范化建設,并按照《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居住證受理點建設要求》(滬信息委辦〔,落實受理點設備配置,并配備不少于2名經上崗培訓合格的工作人員。轄區范圍廣,距離居住證受理點辦證較遠的,可設置臨時性居住證受理點,以方便群眾。

(二)加快組建、整合社區綜合協管員隊伍。根據市編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來滬人員管理體制的意見》(滬編〔〕143號)精神和本區加強來滬人員綜合管理工作的需要,堅持招聘與整合相結合,全區擴充100名社區綜合協管員充實隊伍。要通過公開招聘考核,擇優錄用一批年齡較輕、綜合素質較好的人員。同時,對原有的社區保安隊、來滬人員管理服務隊、房屋租賃治安管理、外來勞動力管理、來滬人員計生管理等管理隊伍進行整合。

(三)加強人口綜合信息采集與利用。要針對來滬人員不同類型、不同特點,抓住難點,突出重點,通過逐戶、逐門、逐人地毯式清理等辦法,全面采集、梳理、掌握來滬人員信息,確保村不漏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確保登記率達90%以上、準確率達95%以上。同時要按照“來有登記,走有注銷”的原則,實行人口綜合信息動態管理與綜合利用。

五、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中旬~3月底)

區、鎮兩級要成立全面推進實施居住證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具體負責居住證工作的組織實施。根據市有關文件精神,在深入調研基礎上,制定本區全面推進實施居住證工作意見。各鎮、街道和工業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細化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及領導小組名單報送到區人口辦)。召開各鎮、街道、工業區和有關職能部門等單位參加的工作動員部署會,做好推進實施居住證工作的宣傳,爭取來滬人員主動參與。落實居住證受理點設置和工作人員配備,完成社區綜合協管員招聘和上崗培訓工作。

(二)全面實施階段(4月1日~4月下旬)

主要做好各類來滬人員綜合信息采集工作。根據《通知》要求,區公安分局要負責來滬人員的居住登記;勞動保障局要負責來滬人員的就業登記管理;房地局負責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的登記備案,并配合公安分局搞好租賃房屋內來滬人員的居住登記,提供相關信息;人事局負責區內人才申領居住證的信息采集及相關管理。

(三)總結驗收階段(4月下旬)

各鎮、街道、工業區和有關部門要根據“邊實施、邊總結完善”的原則,認真做好實施居住證工作小結(4月16日前報送至區人口辦),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區人口辦將對各部門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做好迎接市人口辦和有關部門的考評驗收。

六、責任分工

區人口綜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承擔起來滬人員居住證辦理的組織實施工作,及時掌握在金來滬人員辦理居住證的進度,及時幫助街道、鎮(工業區)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組織相關部門規范采集各類信息;督促各街道、鎮(工業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按時保質完成居住證的辦理。

區人口辦要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調有關部門結合本區實際,細化居住證分類管理政策,完善和落實人才類、從業類、投靠及其他類居住證不同的待遇政策,努力形成管理工作與來滬人員之間的良性互動。

區公安分局要加強對公安派出所居住證等相關業務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協助抓好對社區綜合協管員及相關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各派出所要主動指導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規范居住證辦理程序;加強對社區綜合協管隊伍的日常管理,規范人口基本信息的采集內容。

區信息委要負責居住證受理點軟件和硬件配套建設。加強對居住證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確保居住證辦證工作的順利推進。

區房地局要會同各鎮、街道、工業區在社區事務受理中心(未建立的在居住證受理點)設立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窗口,做到當場發放登記備案證明或信息記載通知書,為居住證審核及相關稅收的征管提供信息支持。

區民政局要督促有關鎮、街道、工業區全力抓好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建設,指導做好服務窗口和服務規范等工作。

區財政局要根據區政府的要求,對社區綜合協管員隊伍建設的經費根據實際需要及財力許可予以支持。

各鎮、街道和工業區人口辦要積極履行來滬人員管理的具體職能,牽頭組織社區綜合協管員隊伍開展以采集人口基本信息和督促來滬人員辦理居住證登記、了解社區房屋租賃情況和建立房屋租賃臺帳為主要內容的社區實有人口綜合事務協管工作。

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相關隊伍、相關業務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幫助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和困難,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上級報告。

有關居住證辦理的進展情況,區人事局和各鎮、街道和工業區要按規定,每月向區人口綜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1次。

七、具體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實施居住證制度,搞好來滬人員居住登記,是市委、市政府貫徹落實中央精神、構建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人口動態管理機制的積極探索和有益實踐,是加強對來滬人員綜合服務和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真謀劃,全力以赴,確保全面推進實施居住證工作取得成效。

(二)緊密配合,形成合力。實施居住證制度涉及方方面面。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都要樹立“一盤棋”的大局觀念,在充分履行自己職責的基礎上,加強彼此間的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全面推進實施居住證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加強宣傳,爭取支持。全面推進居住證工作面廣量大。有關部門和單位一定要組織人員,加強宣傳工作,尤其要加大對實施居住證制度有關政策、居住證辦理流程的宣傳力度,主動向來滬人員說明情況,講明道理,積極爭取來滬人員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工作的良性互動。

(四)規范操作,嚴格把關。各居住證受理點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和操作流程規范操作,嚴禁自設前置條件。各具有審核任務的單位,要嚴格審核,嚴格管理,嚴格把關,并加強對工作的指導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