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部工作保障意見
時間:2022-04-08 04: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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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委組織部、老干部局,市委各部委、市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總公司、高等院校黨委(黨組)組織(人事)、老干部部門,各區、縣財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近日,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印發(離休干部“兩費”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對建立離休干部離休費保障機制、醫藥費保障機制和財政支持機制(以下簡稱“三個機制”)提出了具體要求。為了貫徹落實《通知》精神,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建立離休干部“三個機制”工作的領導
建立離休干部“三個機制”,是保障離休干部“兩費”落到實處的重要舉措。各級黨委、政府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從維護首都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建立離休干部“三個機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狠抓落實。按照《通知》要求,今年建立健全我市離休干部“三個機制”,從根本上保證離休干部離休費按時足額發放,醫藥費按規定實報實銷。
二、確保離休費保障機制正常運轉
各級財政部門要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離休費和各項補貼納入年度預算,優先給予保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確保企業離休干部和參統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離休費按時社會化發放。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離休干部的單位,要認真落實《市委組織部、工業工委、城建工委、農村工委、商貿工委、外經貿工委、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老干部局關于市屬企業離休干部書報費、洗理費、住宅電話補助和住房租金補貼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代收的通知》*要求,對本市規定的離休干部書報費、洗理費、住宅電話補助和住房租金補貼,要按標準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保證經辦機構與老干部的離休費一起社會化發放。
三、建立健全醫藥費保障機制
各區、縣要按照《通知》的規定,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委組織部、市經委、市財政局、市人事局、市勞動保障局、市衛生局、市老干部局關于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北京市離休干部離休費、醫藥費保障機制和財政支持機制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在2003年9月底前全部建立離休干部醫藥費統籌并正常運轉,實現全員覆蓋。
市屬單位離休干部醫藥費保障機制,今年在市屬困難單位離休干部醫藥費財政保障機制運轉正常后,其它未享受公費醫療的市屬單位,按照分步實施,逐步完善的原則建立離休干部醫藥費統籌。
全市離休干部的醫療保障工作,由勞動保障部門統一管理,確保離休干部醫療待遇的落實和資金合理使用。
建立離休干部醫藥費統籌后,離休干部原單位要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中央組織部、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落實離休干部離休費、醫藥費的意見〉的通知》*提出的“單位盡責”的原則,千方百計籌措資金,按時足額繳納醫藥費統籌金,保證離休干部醫藥費保障機制的正常運轉。要做好宣傳工作。
四、進一步完善財政保障機制
各級財政部門對建立離休干部“三個機制”要加大支持力度,機關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離休費、醫藥費所需資金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困難單位離休干部“兩費”資金缺口由同級財政給予支持,切實負起責任。
各區、縣要按照《通知》精神,由組織部門牽頭,對建立機制情況認真進行自查,并于9月底前將自查情況分別書面報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老干部局。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老干部局在10月初將對各區、縣建立“三個機制”工作進行檢查。
各級組織部門、財政部門、勞動保障部門和老干部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精心組織,統籌規劃,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確保我市離休干部“三個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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