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學習培訓分制管理實施意見

時間:2022-05-13 10:07:00

導語:干部學習培訓分制管理實施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干部學習培訓分制管理實施意見

根據《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和中央、省、市委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精神,為促進全縣干部業務理論學習,現就對全縣干部學習培訓實行學分制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精神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省、市、縣委干訓工作規劃,緊緊圍繞縣委中心工作,以全面提升全縣各級干部適應新形勢、迎接新挑戰所必須具備的能力為目標,逐步實現干部學習的制度化、規范化,增強干部學習的主動性和自覺性。進一步完善全縣干部學習的激勵約束機制,實現干部學習績效的有形化和具體化。通過有效實施學習培訓學分制,努力把全縣各級干部培養成為具有科學決策、駕馭全局、開拓創新能力的高素質學習型干部,為實現富民強縣、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

二、基本原則

對干部學習培訓實行學分制管理,是新形勢下加強干部學習的一項創新工作,也是為建立學習型干部隊伍長效管理機制的有益探索。在工作中要堅持學用結合、力求實效原則,把所學的知識應用到實際工作中,實現理論和實踐的有機結合。堅持按需選學、有的放矢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確定學習內容和學習方式,做到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

三、實施范圍

干部學分制適用于縣委管理的科級干部、縣鎮機關中層(部門)干部和納入縣委綜合培養的后備干部,重點是科級領導干部。其他干部由各鎮、縣直各部門參照本意見組織實施。

四、主要內容

1、分類界定學習內容:以更新知識、拓寬視野、提高素質、增強能力為目的,將政治理論教育、現代知識培訓、業務學習、調研成果等都納入干部學習范疇,實現干部學習內容的多元化。根據不同的實施要求,將課程設置分為必修課、選修課、業務學習和調研成果四部分。

2、具體量化學習分值:以加強對干部學習的考核和認定為目的,對各類學習內容進行合理的分值量化,構建干部學習分值體系。

3、考核評價學習績效:以實現有效學習為目的,強化規范管理和考核評價。建立考核機構,確定考核指標,制定考核辦法,規范考核程序,健全考核機制。通過加強考核,客觀地評價干部的學習績效。

4、建立完善學習檔案:以加強對干部學習的長效管理為目的,建立完善干部學習檔案。包括干部的學習經歷、學習積分、學習成果和學習獎勵等情況,為干部的考核、考察評價和選拔任用提供依據。

五、實施辦法

(一)分值構成

干部學習培訓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1、必修課(基礎分60分)

(1)以縣委黨校和縣行政干校為學習培訓基地,采取外聘專家教授與本地優秀教師相結合的授課方式,分期分批對全縣干部進行輪訓,通過培訓幫助干部全面掌握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的基本原理,把握“*”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深刻內涵,加深對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的理解,特別是加強對黨的*精神的理解,提升服務中心工作應具備的市場經濟和法律知識水平。在全國干部培訓學習讀本中,每年學四本,每門基礎分10分,共40分。

(2)參加現代知識培訓。通過學習掌握辦公自動化、電子商務和網絡應用知識,提高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知識和技能。共20分。

2、選修課(基礎分20分)

圍繞服務于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由縣委干部培訓工作領導小組每年統一指定相關課程,各人根據自己所需選修2門,每門10分,共20分。

3、業務學習(基礎分10分)

各單位要針對自身業務所需,排出業務學習計劃,明確學習內容、時間、地點,通過學習全面提高干部業務素質。

4、調研成果(基礎分10分)

每人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深入基層調研,完成1-2篇內容翔實、指導性強、有一定質量的調研報告。

(二)評分標準

1、必修課及選修課的考評以參學率、學習筆記和考試為主要依據,參學率和學習筆記各占25%,考試占50%。參學率的計算以簽到或點名為主,學習筆記于年終培訓結束時統一上交,筆記字跡要工整、內容要完整,無學習筆記不得分。鼓勵干部加大選修學習力度,凡在學完規定的選修課基礎上,多選修一門課程加5分(加分最高不超過10分)。

2、選修課考評以考試成績為依據,考試要求干部獨立完成,不及時上交或由別人代考的以零分計算。

3、單位業務學習的評分以督查結果為主。根據各單位上報的學習計劃,縣委組織部和縣委宣傳部聯合組織人員進行督查,發現未按計劃組織學習的,1次扣2分,2次扣5分,3次該項分值以零分計算。

4、調研成果的評分以在縣以上交流文章和縣專題論文的評比結果為主要依據。同時,加大對干部理論成果的獎勵力度,凡理論調研文章在市級報刊發表的,一篇加3分;在省級報刊發表的,一篇加5分;在國家級報刊發表的,一篇加10分,相同文章在不同報刊上發表的以最高級別計算。

(三)時間及課程安排

必修課、選修課的時間及課程安排由縣委干部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安排;業務學習時間由各單位集體研究,列出詳細的學習計劃,于每年3月初報縣委組織部;調研成果年終統一集中上交。

(四)學分考核、等次設定、獎懲措施

學分考核每兩年為一個周期,縣委干部培訓工作領導小組當年年底對科級領導干部學習情況一次考核(縣鎮機關中層干部學習培訓情況由各單位自行組織評比),計算出當年所得學分,滿一個考核周期時進行匯總評定最終得分結果,確定學習情況的檔次。

根據考評結果,將干部學習情況劃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者為優秀,70至89分為合格,60至69分為基本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干部學分制的獎懲實行與干部考核、評優、提拔相結合。凡學分優秀者,每兩年排出前10名,由縣委通報表彰,給予一定精神物質獎勵,并作為優先評優、提拔晉級的重要依據。凡一個學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評為優秀等次,除安排脫產參加集中培訓10天以外,還要在適當范圍內進行通報,是縣后備干部的將不再列為各類評優和提拔對象。

六、組織領導

干部學分制實施工作由縣委干部培訓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管理,領導小組下設學分考核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干部學分制的組織實施工作。各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干部的學習培訓工作,也成立相應的干部教育培訓領導組負責本單位干部學習的組織安排。合理安排本單位的各項工作,積極為各級干部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保證學分制落到實處。

實施意見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