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從政農村自律的工作意見

時間:2022-05-19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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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委從政農村自律的工作意見

近日,省紀委出臺了《*省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廉潔自律若干規定(試行)》,對鄉鎮機關和基層站所黨員干部以及村干部分別在廉潔自律方面作出十項規定(簡稱“*”)。規定明確了鄉村干部的行為規范,制定了監督檢查和違紀追究辦法。此舉旨在加強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規范農村基層黨員干部的從政行為,使其增強自我約束和廉潔自律意識。

規定要求,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必須按照“*”內容嚴格自律,并作為黨組織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的重要內容,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覺糾正違反規定的行為。各級黨委、政府要將規定執行情況列入干部考核和民主評議的重要內容,通過嚴格要求、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切實解決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在廉潔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據了解,從即日起,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對規定執行情況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農村基層黨員干部,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責令其改正,并收繳其所獲得的不正當經濟利益;情節嚴重、構成違紀違法的,要嚴格依紀依法處理。

鄉鎮機關、基層站所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十條規定

不準利用職務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準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或借婚喪喜慶事宜聚斂錢財;不準索取管理、服務對象的錢物,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饋贈和宴請;不準違規違法收繳、扣押群眾財物和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不準在入黨、人員錄用、人事任免等方面搞交易;不準違反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不準違反規定購買農村宅基地或者非法占用集體土地建造私房或以其它手段侵害集體和群眾利益;不準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或者以開會、學習、考察、招商之名變相公費旅游;不準違反規定配備和使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無償占用或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不準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參與或者支持賭博、色情、涉毒、封建迷信等活動。

村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十條規定

不準違反規定買賣、轉讓、占用集體土地等資源,或者違章搭建建筑物;不準在集體土地征用、承包,資產租賃、經營,工程項目發包,物品采購等過程中暗箱操作,優厚親友,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準違反規定使用或者處置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不準克扣、截留、拖欠、侵占、貪污強農支農、扶貧、救災、移民、征地補償等款物;不準以各種非法手段拉票“賄選”或者在選舉中侵犯村民的合法權益;不準侵占集體財物或者用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不準以村務或者其他公務為借口,用公款吃喝或者用公款相互宴請;不準以個人名義存儲公款或者借用公款公物逾期不還;不準借婚喪喜慶事宜聚斂錢財;不準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編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色情、涉毒和封建迷信活動以及為“黃、賭、毒”和封建迷信活動提供場所或者其他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