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廣局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01 1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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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廣局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工作意見

為深入貫徹**精神,在鞏固發展公有制經濟、發揮國有文化企業主導作用的基礎上,進一步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進入文化產業領域,推動我國文化產業快速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我部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化產業的重要意義。我國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憲法明確規定“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目前,非公有制經濟作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民經濟的許多領域包括文化產業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特別是**以來,由于非公有制經濟的積極參與,我國文化產業得以迅速發展,整體實力和競爭力不斷增強,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有所提高。但是,總體上依然存在著影響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化產業的諸多問題,如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待遇不平等,難以與其它市場主體平等地使用生產要素;非公有制文化企業投資經營的許多環節還存在著若干不合理的限制;政府管理體制和服務水平不能適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化產業的要求等等。在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充分發揮國有文化企業主導作用的同時,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積極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化產業,有利于優化調整文化產業所有制結構,促進公有制的多種實現形式;有利于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廣泛吸納社會資金發展文化產業;有利于推動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實現股份制改造;有利于解放文化生產力,創造就業機會,拉動內需,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多元化多渠道地為廣大群眾提供豐富多彩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

二、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允許非公有制經濟進入法律法規未禁止進入的文化產業領域。抓緊制訂文化產業投資指導目錄,明確國家鼓勵、限制和禁止投資的項目。凡已經允許外資進入的文化領域,都要積極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進入。進一步貫徹落實《文化部關于支持和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在演出業、影視業、音像業、文化娛樂業、文化旅游業、網絡文化業、圖書報刊業、文物和藝術品業以及藝術培訓業等行業,已逐步放寬準入的基礎上,進一步降低門檻,搞好服務,鼓勵支持非公有制經濟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參股、特許經營等多種方式進入。逐步形成以國有文化企業為主導、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參與、投資主體多元化、融資渠道社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項目建設市場化的文化產業發展新格局。

三、大力營造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化產業的良好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主動協調政府相關部門,采取各種政策措施,關心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發展。積極配合立法機關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化產業的各項政策和法規。對過去頒布施行的不利于非公有經濟發展文化產業的政策和法規要進行認真清理,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化產業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在加快文化產品市場和生產要素市場建設、積極發展市場中介組織、完善文化市場管理機制的同時,不斷提高市場監管水平,加大市場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和制裁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利益,逐步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四、繼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國有文化單位的重組改造。鼓勵非公有制經濟以技術、品牌、知識產權等生產要素作價參股,或以投資、參股、控股、兼并、收購、承包、租賃、托管等形式,積極參與轉制改企國有文化單位的資產重組,推動國有文化單位的產權結構調整。改制前已辦理的各項專項審批手續和文化經營許可證不因其所有制性質的變化而取消。非公有制經濟參與兼并、收購國有文化企業,可享受國家制定的有關政策待遇。

五、打破所有制界限,打破地區封鎖和部門封鎖,堅持非公有制文化企業與國有、集體文化企業同等待遇。鼓勵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積極參與文化產品出口、申報文化產業示范基地、政府文化項目采購和招投標。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在申請文化經營許可證、資質證書以及命名、評比、表彰等方面,與國有、集體文化企業一視同仁。中央和地方建立的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非公有制文化企業興辦的符合國家政策的產業項目,要與國有、集體文化企業同一程序、同一標準,給予積極支持。對有市場前景、發展潛力大、運行機制好的非公有制文化企業,要給予重點扶持,促其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鼓勵跨地區、跨行業經營,盡快成長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文化企業集團。

六、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服務意識。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以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新觀念、新思路、新方法和新舉措,為非公有制文化企業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務。及時文化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市場供求等方面的信息,引導投資方向,抑制無序競爭,幫助非公有制文化企業隨時了解國內外的技術、人才、市場、資源、資金等狀況。努力創造條件,盡快實現通過中國文化產業網進行信息、技術、產品項目交易。逐步建立有利于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創業的人才交流、技術和政策咨詢、信息查詢、高新技術產品和項目孵化、銀行信貸擔保等社會化服務體系。

七、依法加強對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監督,切實改進管理方式。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注意引導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健康持續發展。對產品內容健康、堅持依法經營、管理嚴格規范的非公有制文化企業,要給予積極支持并提供良好服務;對違法違規經營、擾亂市場秩序的,要依法給予處罰;多次受罰且屢教不改的,要堅決予以清除。要提高對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管理水平,制止亂攤派、變相攤派、巧立名目收取各種費用等不當行為,不得強行要求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參加各類評比、競賽、聯誼等活動。各級管理部門及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職責,致使非公有制文化企業投資者、經營者、從業人員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應當享有的權益未能享有的,應依法承擔責任;違法行使職權,侵害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合法權益并造成損害的,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引導非公有制文化企業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自覺遵守國家關于文化市場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對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的有關人員要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和資質審查。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加強內部管理,進行制度創新和機制創新。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非公有制文化企業要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科學高效的決策、管理、運營體制和經營者激勵與約束機制。推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勞動合同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勞動保護制度和社會保險制度。

九、充分發揮工商聯、商會、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和中介組織在引導規范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發展中的作用。深化文化行政體制改革,逐步將不宜由政府行使的管理職能下放給相關行業組織。引導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實行行業自律,加強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維權。支持有條件的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建立文化服務質量管理體系,積極參與質量管理體系認證,達到嚴格管理、降低成本、提高企業運轉效率和服務質量的目的。

十、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把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化產業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納入工作的議事議程。同時,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把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化產業納入當地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各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單位要充分利用好國家給試點地區的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更好地鼓勵、支持和引導本地區的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化產業。要轉變思想觀念,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化產業的指導與服務體系,全方位地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發展,進而推動我國文化產業整體水平的提高,實現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