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收費的工作意見

時間:2022-06-23 11:13:00

導語:義務教育收費的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義務教育收費的工作意見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在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試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確定從20*年秋季新學年開始,在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試行“一費制”收費辦法?,F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一費制”的實施范圍

“一費制”是指在嚴格核定雜費、課本和作業本費標準的基礎上,統一向學生收取的費用。自20*年秋季新學年開學起試行,凡政府舉辦的普通小學和普通初中全面試行“一費制”收費辦法。住宿費、借讀費、中考招生收費仍按現行規定執行,不納入“一費制”范圍。其他面向學生的經營服務性的商品和服務,由學生自愿選擇購買和使用,學校不得向學生推薦,更不得強制學生購買、使用。

二、“一費制”收費標準

(一)雜費。中小學雜費的最高收費標準見附件1。雜費標準中已經考慮了取暖、信息技術教育和電教等因素。凡不能為學生提供取暖、沒有開設信息技術教育課程和不具備電教條件的學校,應相應扣減對學生的收費。其中,取暖費按農村每生每年30元扣除,城市按每生每年60元扣除;信息技術教育費按每生每年小學(3至6年級)50元、初中60元扣除;電教費按每生每年小學16元、初中24元扣除。決不允許為了多收取學生的雜費而不顧條件,弄虛作假上取暖設施、上微機等。

(二)課本費。課本費包括國家規定的課程用書和地方課程用書。各地選用課本,必須從省教育廳公布的中小學用書目錄中必須配備的學生用書(不得含教輔材料)中選定,并按照省物價、新聞出版部門核準的價格計算。課本費標準的最高限額見附件2。

鑒于20*年秋季的課本已在春天預定,課本費可按預定種類的實際價格計算公布(教輔資料不得計入)。20*年春季開學要全部按“一費制”標準執行。這次試行“一費制”的一個重要內容是不再把教輔資料納入課本費,各地和學校不準向學生強行推薦、購買、使用各種教輔資料。

(三)作業本費。最高收費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學年1至2年級為15元,3至6年級為20元,初中為30元。學校應保證學生作業本的使用。作業本的價格不得高于當地同類作業本市場價格。

各區縣在上述最高標準內審定的雜費、課本和作業本費的具體標準合計為各年級的“一費制”收費標準。收取時可按學年收取,也可按學期收取。除此之外,嚴禁學校以任何名義向學生收取其他費用。

三、實施“一費制”的相關措施

(一)確定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和財政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和財政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見附件3。公用經費基本標準為全市的平均基本標準,除由雜費開支外,不足部分由政府撥款解決,并在年度預算內予以安排。20*年,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應達到基本標準的下限,并逐年增長,2010年達到規定標準的上限。各區縣應據此制定年度計劃,并保證計劃的實現。

各區縣要認真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關于20*年度教育工作綜合督導評估情況的報告的通知》,抓好教育綜合督導評估的反饋整改工作,堅決克服教育經費欠征、欠撥,虛列教育經費,統籌、扣留、挪用教育經費等問題。對經過整改仍舊低于“普九”標準的區縣,將取消其“普九”達標縣(區)稱號。

(二)加強學校收費收入的管理,規范學校支出行為,禁止亂收亂支現象的發生。“一費制”中的雜費收入只能用于補充學校公用經費的不足,不得用于教職工工資、津貼、福利及基建等項開支。雜費及提供住宿條件的學校按照規定收取的住宿費收入要按照同級財政部門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同時,財政部門應將雜費、住宿費收入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范圍,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和撥款計劃及時足額核撥學校經費,確保學校教學和其他活動的正常開展。雜費、住宿費收入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不得從中提取任何性質的調節基金,嚴禁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平調、擠占。認真落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地稅局*省國稅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教育費附加征管工作的通知》(魯教財字〔20*〕22號),切實抓好教育費附加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一費制”中的課本、作業本費屬代收費,由學校直接用于購買課本、作業本,不得計入學校收入,不得用于課本、作業本以外的開支,不納入財政專戶管理。

學校在收費時應分別開具收據,分別進行核算。收雜費使用“*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繳款書”,收課本、作業本費使用“*省往來結算統一票據”。

(三)堅決落實收費公示制度。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通過規定的形式,將中小學校的“一費制”收費標準和投訴電話等向社會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增強學校收費的透明度。認真貫徹落實《*省中小學義務教育亂收費行為黨紀處分暫行規定》(魯紀發〔20*〕21號),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亂收費、亂開支等違法違規行為。市教育局的投訴電話為:8779313。

(四)進一步完善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要進一步加大資助經濟困難學生工作的力度,建立和完善貧困學生助學金制度。

要重視抓好教科書的循環使用工作,對音樂、美術、計算機等使用頻率較低的課本,可以采取由學校購買、統一管理、學生循環使用的辦法,擴大免費課本的資助效能,減少學生繳納的費用,培養學生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良好作風,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

本實施意見暫定試行1年,屆時將根據試行情況進行調整和修訂。各區縣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向市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報告。

以往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規定,一律以本意見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