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設的意見
時間:2022-07-02 1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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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推進科學發展示范區和人民群眾幸福之都建設,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挑戰,實現以創業促發展、以創業促就業、以就業促和諧,市委、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全民創業行動,創建創業型城市,特制定本意見。
一、開展全民創業行動,創建創業型城市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1.重要意義。開展全民創業行動,創建創業型城市,是建設科學發展示范區的內在要求,是推進改革開放、促進城鄉等值化發展的現實需要,是實現資源型城市轉型、構建和諧社會的根本之路。
當前,我市既面臨著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又面臨著國際金融危機給實體經濟帶來的嚴峻挑戰。在機遇與挑戰面前,只有把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應對挑戰、保持經濟平穩增長上,凝聚到建設科學發展示范區和人民群眾幸福之都的偉大實踐中,才能真正搶抓國家擴內需、保增長一系列政策機遇,牢牢把握*灣“四點一帶”和四大城市主體功能區開發建設和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的有利時機,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全市各級各單位必須站在深入落實和踐行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提高人民群眾幸福指數出發,切實把開展全民創業行動,創建創業型城市作為建設科學發展示范區和“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一號工程,積極創造一切有利條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掀起全民大創業、創大業的熱潮。
2.指導思想。以市委八屆五次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為契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持、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原則,通過進一步放寬政策、搭建平臺、優化環境、構建全民創業支撐體系,激發全民創業激情,挖掘全民創業潛能,提高全民創業能力,加快在全社會營造崇尚創業、鼓勵致富的良好氛圍,努力打造萬商云集、全民創業的生動局面,以創業促發展,以發展促就業,以就業促和諧。
3.工作目標。到2010年,平等競爭、支撐有力、充滿活力的新型創業機制基本建立,創建創業型城市的目標任務基本實現,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明顯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指數明顯提升。具體目標是,參與創業活動的人數占城鎮勞動者的比例達到20%以上;新增創業及帶動就業人數占新增就業人數的30%以上;建立各類創業孵化基地30至40個,吸納創業企業2000戶以上;新增免費創業培訓10000人,創業培訓后創業成功率50%以上,創業帶動就業率1?3以上;平均每年培育、新增中小企業不低于1000戶,個體工商戶不低于10000家;當年畢業大學生基本實現各種形式的見習和就業;每年新增城鎮就業崗位6.6萬個,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15萬人次。
二、加強扶持,大力培育創業主體
4.鼓勵下崗失業人員自主創業。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登記失業人員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按有關規定減免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費、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收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領取低保金人員創業的,自領取創業企業營業執照起,繼續享受1年低保待遇。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小額貸款。
5.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創業。建立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綠色通道。各級政府勞動人事部門建立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服務機構,會同勞動就業、人才中心、人力資源市場等單位,為畢業生提供創業培訓、開業指導、咨詢服務、后續扶持、人事、社會保險等一條龍服務。
對高校畢業生畢業后兩年以內從事個體經營的,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對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創業服務機構長期免費提供檔案管理。對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其實際繳費年限可計算工作年限?作為退休后計發待遇的依據,可評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用后,人事期間的年限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并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從當地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每人不超過3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
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高校畢業生在見習單位或基地見習期間,原則上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生活補助,最低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并為其繳納意外傷害保險。所需資金除按現行政策支付外,其余部分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6.鼓勵轉業退役軍人創業。城鎮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憑《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3年內免交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隊轉業干部、退役士兵,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創業資金不足時,各商業銀行為其辦理貸款手續。
建立自主擇業退役軍人和軍轉干部創業基地,依托基地組織自主創業的退役軍人和軍轉干部開展就業、創業培訓。對符合計劃安置條件,但有自主創業愿望的退役軍人和軍轉干部,給予3年的創業適應期,支持其進行創業試驗。適應期滿后,允許其繼續創業或重新列入計劃安置。
7.吸引外來人員來唐創業。外地人員來唐投資興業的,享受《*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擴大開放的若干獎勵規定》的相關優惠政策。其子女在居住地學區入學接受義務教育,免借讀費。外來人員來唐創業人員及其配偶、未達法定婚齡子女和父母在其實際居住地落戶,可不受合法固定住所條件限制。
*籍在外人士回鄉創業,享受外來投資者同等待遇。
鼓勵海外留學人員回國來唐創業。留學人員來唐創業要求取得常住戶口的,由市公安局按有關規定辦理入戶手續。留學人員來唐創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取得的收入,經有關部門認定,免征營業稅。在市財政預算中每年安排一定資金專門用于資助留學人員從事科研活動,給留學人員創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貸款貼息。留學人員在*灣“四點一帶”創辦外商投資生產性服務業企業,自開業年度起,五年內由同級財政部門給予扶持,扶持資金前兩年不低于企業繳納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后三年不低于企業繳納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的一半。
經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留學人才創辦從事高新技術研發和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的企業,同級財政可給予100萬元配套資金或貸款貼息扶持,個別重大項目可達200萬元。留學人員創辦企業租用的公共場地、房產用于辦公、科研和生產,可享受高新區創業中心和留學生創業園的有關優惠政策(在50平方米以內的,房租前三年免交)。
留學人員創辦的企業從進駐留學人員創業園之日起,兩年內所繳的所得稅、營業稅及增值稅中地方所得部分,由當地財政列收列支進行全額補貼,之后三年按50%給予補貼。
留學人員創辦企業,凡屬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外投資項目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自用設備(除不予免稅商品外),免征關稅和抵退進口環節增值稅。留學人員企業用于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稅前列支,不受銷售額限制。
全國各地人才來唐創業,并將技術成果轉讓給我市企事業單位的,可采取一次性買斷、分期支付、利潤提成、作價入股等多種收益分配方式。
對來唐創業的兩院院士、國家和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一二層次人選、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著名高校的博士生導師等高層次人才,除享受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若干政策的實施意見》(唐發?2008?9號)文件規定的有關待遇外,同時享受我市鼓勵創業和外商投資的各項優惠政策。
8.鼓勵農民致富創業。農村流動性小商販和農民在集貿市場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區域內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免于工商登記和收取各項工商行政管理費。對農民創業發展特色農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非農業生產的,除經主管稅務機關或有關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批準減征、免征所得稅有關稅費外,政府有關部門給予適當補貼?!叭f村千鄉市場工程”農家店在建店和經營過程中享受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費、減征所得稅等優惠政策。
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鼓勵和支持農民進城的若干政策》要求,市、縣兩級設立的農民進城受理服務中心,要同時承擔為農民進城創業提供服務的職能,統一受理農民進城創業的政策咨詢、遷移落戶、勞動社保、子女教育等相關事宜,為農民進城創業提供“一站式”服務。農民到城鎮創業憑本人身份證和營業執照,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享受與城鎮參保人員相同養老保險待遇。
9.鼓勵科技人員兼職創業。鼓勵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和不侵犯本單位技術、經濟權益的前提下兼職創辦企業或從事國家政策非限制的有報酬的兼職經營活動。
10.鼓勵公職人員辭職創業。鼓勵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辭職領辦、創辦企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經批準辭職創辦企業的,根據經費來源由同級財政或用人單位發給一次性辭職費。一次性辭職費的發放標準根據其國家承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其本人辭職前一個月的工資總額;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辭職人員的人事檔案可轉至人事服務機構進行人事。其社會保險關系參照非財政撥款事業單位人員的辦法建立和接續。
機關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三十年或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工作人員,經本人申請,按人事管理權限批準,可提前退休自主創業,工作年限計算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前,仍按在職人員晉升工資級別及檔次,仍按在職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余各種津貼補貼按退休人員辦理;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養老金納入社會保險機構統籌支付。
11.鼓勵企業做強做大。扶持培育龍頭企業,發揮其在創業中的帶動作用。落實各項鼓勵政策,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具有技術和競爭優勢,有良好成長性的中小企業,支持其上規模、上檔次、上水平。2009年,對企業在新增崗位中招用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從當地就業專項資金中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新增就業補助。
支持個體業主二次創業。對從個體工商戶新轉成的私營企業,在2年過渡期內,可繼續實行稅收定額征收辦法。對新辦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3年內按收費標準(有下限的按下限)減半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上解和經營性的除外)。
三、降低門檻,拓寬全民創業領域
12.放寬市場準入。凡法律法規未禁止的所有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者開放。對國家限制的行業和領域,只要符合規定的條件和標準,鼓勵各類創業者進入。
13.放寬注冊限制。放寬出資形式和出資比例限制。創業者可以貨幣、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出讓土地使用權、高新技術成果等各種形式出資創辦企業。非貨幣形式出資比例最高可放寬到注冊資本的70%。有限責任公司只要注冊資本達到3萬元?含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房地產開發企業除外?,即可申請登記,貨幣出資降至注冊資本的30%,首期認繳資本金降至注冊資本額的20%?不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資本金可在2年內分期到位,投資公司五年內繳足。扶持創辦各類農村合伙企業,允許企業和個人資金、技術以有限責任的形式投資入股,對從事種植業、養殖業的經營者,允許其以與生產經營相關的苗木、家禽、牲畜等經評估后作價出資。
放寬對名稱登記限制。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冠用“*”名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注冊資本不再設限;允許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在企業名稱中間使用“國際”字樣。允許進出口企業在名稱中直接使用“國際貿易”“國際技術貿易”“對外貿易”“進出口”等行業用語。
放寬經營場所限制。凡持有合法有效房地產證明文件,均可以作為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登記。創業者以自有產權房產作為經營場所的,如暫未取得房地產部門制發的產權證書,可以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購房合同和發票及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14.簡化登記手續,實施“零成本注冊”。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管理職責和權限,簡化創業企業項目備案、核準、規劃、用地、環保、工商注冊、供電、供水、安監、消防、建設等環節的辦理手續?實行限時辦結制。
在我市創業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收注冊費和工本費,實行零成本注冊。
四、多措并舉,改善全民創業融資環境
15.增強財政支持。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創業資金500萬元,用于支持科技型、外向型、就業型等創業企業發展,以及人才培訓和國家有關扶持資金配套。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500萬元,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專業化發展、與大企業協作配套等。安排農業產業化扶持資金600萬元,主要用于支持市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新建、改擴建項目貸款貼息和企業投資建設與農戶聯系緊密的原料生產基地的補貼,促進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增強企業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的能力。
16.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市財政安排小額貸款擔?;?00萬元,用于支持下崗失業人員創業,并將農民工和就地轉移創業農民納入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范圍。凡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人員,均可申請小額貸款支持,額度不超過5萬元。所有縣(市)區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要在今年6月底前開展擔保貸款業務。屬于合伙經營的企業,按人均貸款額度不超過5萬元為限。對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15%)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小額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兩年,具體貼息辦法按現行政策執行。
引導支持小額貸款公司增加創業貸款投放,對小額貸款公司發放創業貸款給予稅收減免。
17.加強信用擔保扶持。建立完善全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到2009年底,各縣(市)區都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到2010年,市級擔保機構資本金達到2億元以上,縣級擔保機構資本金不低于3000萬元。建立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制度,支持擔保機構擴大擔保業務,市財政安排500萬元作為中小企業擔保機構風險補償資金。
五、構建平臺,拓展全民創業空間
18.加強創業輔導基地建設。各縣(市)區要采取多種模式,利用各類園區、閑置廠房和場地、專業化市場等場所,建設中小企業創業輔導基地。市及縣(市)區土地部門要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不低于50畝土地用于創業輔導基地建設。各縣(市)區要在目前已建立創業輔導基地的基礎上,推進鄉鎮、街道建立中小企業創業輔導基地,到2010年全市要達到40個。對投資億元以上、建筑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的省級示范基地,除享受省級重點建設項目優惠政策,市還將予以扶持。市、縣(市)區政府主辦和享受政府創業資金扶持的創業輔導基地,可對上繳利稅超過租金3倍以上的創業企業減免2年廠房、設備等租金。
19.推進中小企業園區建設。在*灣“四點一帶”,建4至6個10平方公里中小企業產業園區,用于為主導產業鏈配套建設的新上項目及市內“退二進三”中小企業搬遷改造;在市中心區通過盤活既有廠區、廠房、土地等存量資產建設2至3個中小企業創業園區,建設標準廠房,完善配套服務設施,開業前各項行政審批手續,用于鼓勵支持包括農村富余勞動力、城市下崗人員在內的創業者進區創業。凡是符合相關條件進入園區創業的人員,可在第一年享受免交租金、在第二至三年享受租金減半的優惠政策。每個縣(市)建設一個規?;墓I園區或特色鮮明的專業化產業園區,引導存量產業向園區集中,在園區提升。凡進入園區的中小企業,屬于工業企業的,土地出讓金可以參照國家規定的最低限價收取。
20.加強各類孵化基地建設。依托現有各類工業集中區,充分利用閑置廠房、場地、校舍樓宇等設施,經過改造形成各具特色的創業孵化基地,為創業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到2010年,每個縣(市)區必須建設1至2個孵化基地。
對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國家大學科技園自用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營業稅。創業人員在創業孵化基地創辦的企業,安置“4050”等就業困難人員,從再就業資金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六、創新機制,構建全民創業服務體系
21.建立完善創業輔導機構。市縣兩級都要成立指導創業活動的工作機構,從政策扶持、場地安排、融資渠道、服務體系等多方面支持創業。全市現有創業輔導基地都要建立創業輔導機構,設置服務、物業管理、招商引資、投資預算等部門,整合社會資源,發揮社會中介組織作用,為創業者和企業提供政策信息、咨詢培訓、管理策劃、市場融資、人才技術以及會計、稅務、法律、勞保、外貿等多方面服務,構建功能齊全、品種多樣、方式規范的全民創業服務體系。
每個縣(市)區都要成立一個功能完善的創業指導中心,免費為創業者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
22.加強創業輔導隊伍建設。市開展全民創業行動,創建創業型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通過聘請政府專業人士、知名企業家、創業成功人士、專家學者、社會中介機構人員,組建創業輔導師和創業輔導員兩支隊伍,根據創業者不同需要,提供咨詢、技術、管理、政務等項服務,解決企業初創階段的突出困難,提高創業成功率。鼓勵全民創業輔導隊伍為創業者提供公益性創業輔導服務,全市每年定期組織針對創業企業的公益性創業輔導活動。
23.加強創業培訓。要加強創業培訓的針對性,與項目推薦、技術支持、人才服務、小額貸款、融資擔保、開業指導等緊密結合,幫助創業者增強創業信心、掌握創業必備的知識和技能,提高創業能力。市及縣(區)政府要在創業資金中拿出10%用于創業培訓機構的創業培訓補貼。到“十一五”末,全市通過各種形式力爭培訓創業者20萬人次。
24.強化技術和人才智力服務。大力培育技術市場,完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網絡。創業技術服務部門要積極向創業者推薦一批市場前景好、投資見效快、易學實用的新產品新技術,并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創業服務。各大中專院校要創造條件,根據創業者需要,增設有關課程,提高創業者能力。
25.積極推進創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全面啟動創建信用企業和信用社區工作,大力推進“信用企業、信用社區與小額擔保貸款”聯動機制。市中小企業信用評價委員會每年要開展一次對創業主體的信用評價活動,實行信用社區、信用企業和信用個人評價、認定制度,建立完善信用體系網絡。
26.加大信息服務力度。各縣(市)區及市直各部門要設立創業服務窗口,并在所屬網站和相關媒體開設創業政策和信息專欄,為各類創業人員提供創業政策咨詢、投資信息、市場行情、項目推介、技術進步、外經外貿和勞務供求等有關資訊服務。
27.引導社會支持。積極動員引導大中型企業、高校、社會團體、各類成功人士強化社會責任意識,以“幫、傳、促、帶”等多種方式支持全民創業活動,逐步形成政府引導、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全民創業服務體系。
七、加強領導,確保全民創業行動扎實推進
28.加強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成立開展全民創業行動,創建創業型城市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全民創業工作進行統一安排部署,制定鼓勵全民創業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政府辦公廳工業處。各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完善和落實開展全民創業行動,創建創業型城市的工作措施,確保工作扎實推進。
29.強化責任落實。市委、市政府將開展全民創業行動,創建創業型城市的情況納入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部門指標考核體系。各級各部門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實行目標責任制,加大協調服務力度,著力幫助創業者解決資金、場地、項目、人才、技術等方面的問題,確保各項扶持政策落實到位。各職能部門抓緊制定開展全民創業行動,創建創業型城市的實施細則。
30.優化發展環境。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規范執法行為,方便創業者創業。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嚴厲查處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等侵害創業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政法部門要為全民創業營造良好的治安和法制環境等努力為創業者提供良好的創業氛圍。各級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也要借助自身優勢,充分發揮積極作用,努力為全民創業提供優質服務。
31.加大宣傳力度。宣傳部門要通過電視、電臺、報紙和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鼓勵全民創業的精神和創建創業型城市的意義,大造全民創業聲勢。要及時選樹各地各部門優化發展環境、推動全民創業的典型做法,推出一批成功創業的典型人物,加大對先進單位和個人的表彰,著力培育和打造自強不息、奮發有為、競相發展、團結奮進的創業文化,迅速在全社會掀起“想創業、敢創業、會創業、創大業”的創業熱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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