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意見

時間:2022-07-04 11:28:00

導語: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和十五屆四中全會精神,切實加大對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類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國家經貿委提出以下政策意見。一、大力推進結構調整(一)各級政府要充分利用當前經濟結構調整的有利時機,大力推進中小企業結構調整。認真執行已頒布的《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工商投資領域制止重復建設目錄》,鼓勵先進、淘汰落后。當前,國家扶持的重點是:科技型、就業型、資源綜合利用型、農副產品加工型、出口創匯型、社區服務型等中小企業,使之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檔次,增加產品品種,滿足市場需求。對那些技術落后、質量低劣、污染環境、浪費資源,以及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中小企業,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堅決予以關閉。(二)簡化中小企業設立審批程序,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外,有關部門不得在企業進行登記注冊前設置前置審批條件。研究探索中小企業破產與清算的簡易程序,逐步建立歇業督促、風險預警、債務重整和依法破產等制度。(三)堅持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與扶持中小企業并舉的方針,鼓勵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形成與大企業大集團分工協作、專業互補的關聯群體。著力扶持“優強”中小企業發展,不斷總結推廣不同類型中小企業的發展經驗和典型模式。(四)加大對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發展的扶持力度。中西部地區地方政府可在規定權限內給予政策支持,以鼓勵和吸引國內各類投資者以及外商到中西部地區投資創辦中小企業。二、鼓勵技術創新(五)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技術創新,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的決定》,采取設立風險投資基金等必要措施,在提高技術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產業化等方面,對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予以有效扶持。(六)在充分發揮現有各類科技、工業園區帶動、輻射功能基礎上,研究總結區域性、行業性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服務機構的成功經驗,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等部門關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若干規定的通知》精神,加快培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地和產業化基地。(七)鼓勵社會各類投資者以技術等生產要素投資創辦中小企業,其作價金額可占注冊資本的35%(另有約定的除外)。已改制的國有、集體中小企業,可將企業凈資產增值部分按一定比例作為股份,獎勵有特殊貢獻者。三、加大財稅政策的扶持力度(八)各級政府要根據財力情況,安排一定的資金投入,重點用于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和創業幫助、科技成果產業化、技術改造項目貼息等,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九)各類中小企業凡在我國境內投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砂匆幎ㄏ硎芡顿Y抵免企業所得稅的政策,具體辦法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創辦中小企業的,可按國家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政策。為鼓勵中小企業更快發展,要抓緊研究減輕工業企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收負擔的辦法。對納入全國試點范圍的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可由地方政府確定,對其從事擔保業務收入,3年內免征營業稅。四、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十)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等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鼓勵商業銀行特別是國有商業銀行在注意信貸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在保證貸款質量的同時,切實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鼓勵政策性銀行在現有業務范圍內,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市場前景、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中小企業的發展。(十一)繼續擴大中小企業貸款利率的浮動幅度。銀行要根據中小企業的經營特點,及時完善授信制度,合理確定縣級行貸款審批權限,減少貸款審批環節,提高工作效率。要積極研究開發適應中小企業發展的信貸服務項目,進一步改善銀行對中小企業的結算、財務咨詢、投資管理等金融服務。(十二)逐步擴大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逐步放寬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的條件。選擇有條件的中心城市進行企業法人間的中小企業產權交易試點。引導、推動并規范中小企業通過合資、合作、產權出讓等方式利用外資進行改組改造。(十三)鼓勵社會和民間投資,探索建立中小企業風險投資公司,以及風險投資基金的管理模式和撤出機制。有關部門要嚴格風險投資的市場準入和從業資格管理,規范風險投資的市場行為,充分發揮政府對風險投資的異向作用。各級政府部門均不得直接從事中小企業風險投資業務。五、加快建立信用擔保體系(十四)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快建立以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中央、省、地(市)信用擔保體系,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建立和完善擔保機構的準入制度、資金資助制度、信用評估和風險控制制度、行業協調與自律制度。(十五)要選擇若干具備條件的省、自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