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環境調查監測實施意見
時間:2022-07-09 03:57:00
導語:地質災害環境調查監測實施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切實增強*市地質勘查的資源保障能力和服務功能,大力推進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根據省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市地質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地質工作總體要求
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這一中心任務,統籌地質工作與城市建設、經濟社會發展,統籌公益性地質調查與商業性地質勘查,統籌礦產地質勘查、礦業開發與環境治理,統籌地質事業發展與地質領域對外開放。深化體制改革,推進地質勘查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轉變,加快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地質工作體系。切實加強重要礦產資源勘查和地質環境調查監測與預警工作,努力實現地質找礦和地質環境監測與預警的重大突破。完善地質資料信息化建設,推進地質資料開發利用和社會化服務功能,為*市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資源保障。
二、加強地質環境勘查監測
(一)加強礦產勘查工作。按照深化老區、開辟新區、突出重點、開發與保護相結合的原則,加強地熱、煤、油氣資源勘查。全面開展地熱資源的普查與評價,重點開展對*巖體東北及北緣的遙墻-桃園-小寨-油坊趙地熱帶、濟陽北部-商河地區的地熱資源勘查,開發利用清潔能源;加強章丘、濟陽等地區煤田地質普查,切實增加可采儲量;開展濟陽凹陷石油天然氣勘查。在保護環境的前提下,加強鐵、水泥灰巖等礦產的勘查與規劃,切實提高資源保障能力。
(二)加強基礎地質工作。以服務于城市可持續發展為重點,圍繞當前亟待解決的城市地質問題,開展城市地下三維地質結構調查與地下空間可利用性調查、城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危險性評估、城市水環境調查與質量評價、地下水資源調查與評價,系統查明*市資源和環境狀況。依托現代信息技術,建立集數字化、立體化、可視化于一體的城市綜合地學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為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提供基礎數據,為政府決策和應急指揮搭建可視化平臺,為社會公眾信息需求提供全方位服務。
(三)加大礦山地質環境工作力度。加強礦山生產過程中的補充勘探,指導科學開采。加快危機礦山接替資源勘查,大力推進深部和外圍找礦工作。做好礦山關閉和復墾階段的地質工作,加大對*市“三區一線”(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城市規劃區和主要交通沿線)歷史遺留破損山體的調查和恢復治理力度。圍繞礦山開發,積極開展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和保護治理,多渠道籌集資金對破損山體進行治理,提升全市生態環境質量。
(四)強化地質災害和地質環境調查監測。圍繞防災減災,積極開展地質災害監測,完成各縣(市)、區特別是南部山區、東郊等地質災害易發區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建立健全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防治預警體系,減少地質災害損失,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全面提高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水平。圍繞保泉和供水安全,積極開展地下水動態調查評價和過量開采與污染的監測,保護地下水環境,緩解地下水開發與保泉之間的矛盾,確保泉水噴涌與供水安全。圍繞生態農業建設和城市人民生活保障,積極開展濟陽、商河、章丘、長清等縣(市)、區生態地球化學調查與評價工作,為土地利用提供科學依據。圍繞城市及重點工程建設,積極開展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調查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工作,保障城市及重點工程建設安全。
三、完善地質工作體制機制
(一)完善公益性地質工作體系。根據*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的需要,開展基礎地質、礦產地質、環境地質調查和城市地質、農業地質、災害地質、環境地質監測等公益性地質工作。在實施公益性地質調查過程中,要積極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優選項目承擔單位,保證項目的運行質量和效果。充分發揮企業的積極性,形成多渠道投入的機制。各級財政要加大對礦產資源勘查、地質環境治理等公益性、基礎性地質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地質勘查資金,將歷史遺留破損山體治理和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充分發揮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使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投入形成良性循環機制。
(二)完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機制。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原則上誰開采誰治理。建設項目周圍破損山體治理和地質災害防治,由建設項目單位負責。對可以由企業投資的商業性地質勘查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政府主要運用政策調控,改善市場環境,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與礦產資源勘查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培育壯大商業性勘查市場主體,確立企業在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中的主體地位。
(三)完善地質科技創新體系。積極開展重大地質問題科技攻關,突出地質環境保護、地質災害監測與預警和城市地質調查與研究,大力推進地質災害監測與預警關鍵技術的自主創新。加快推進地質工作信息化,繼續實施數字國土工程,在礦產資源勘查和管理中廣泛應用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和遙感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多渠道的地質科技投入體系,鼓勵礦山企業自主投資地質科技研究。逐步增加地質科技財政投入,用于重大地質科技問題研究和新技術推廣。
四、提高地質工作管理水平
(一)加強對地質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加強地質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將地質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不斷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嚴格依法行政,依法維護地質工作秩序、維護探礦權人的合法權益,為地質工作創造良好環境。加強礦政管理隊伍建設,充實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保障地質勘查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二)做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工作。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職能。組織制定地質勘查政策措施,引導各類地質勘查企業健康發展。建立統一的地質勘查行業統計制度,及時提供信息服務。規范和發展行業協會,發揮好行業自律、中介服務等作用。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做好地質工作。
(三)強化礦業權管理。建立礦產資源儲備制度,增強對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調控能力,嚴格探礦權審批,按照國家、省、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地質勘查規劃,科學設置探礦權。加強對礦產資源勘查的管理,依法查處圈而不探、以采代探、無資質勘查、無證勘查、非法轉讓探礦權等違法行為,規范探礦權人和勘查單位的勘查活動。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嚴格審查地質勘查設計,嚴格審查探礦權申請人資金能力和地勘單位勘查施工能力,監督勘查施工過程,杜絕不按地質勘查規范施工等問題,確保地質勘查成果質量。
- 上一篇:干部在民主生活會上的發言
- 下一篇:學院院長在干部大會上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