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發展增收工作意見
時間:2022-07-27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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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2009年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的若干意見》和《中共*市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精神,充分發揮金融在現代經濟中的核心作用,為*農業產業化發展、農民增收致富、農村環境改善和城鄉協調發展提供強有力的金融支持,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進一步增強對金融支持農業穩定發展、促進農民持續增收重要性的認識
(一)充分認識金融支持農業穩定發展、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重要意義。2009年,國際金融危機持續蔓延,世界經濟增長明顯減速,對我國經濟的負面影響日益加深,對“三農”發展的沖擊不斷顯現。面對當前嚴峻的形勢,加強金融業對“三農”發展的支持,一方面,有利于推動農民創業,加快現代農業和農村二、三產業發展,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另一方面,有利于金融機構拓展新的發展空間和增強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各區縣政府、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加強協調配合,努力構建金融業支持“三農”發展的合作機制。各金融機構要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增強農村金融服務功能,不斷滿足“三農”發展對金融的需求。
(二)準確把握金融支持農業穩定發展、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總體要求。2009年,全市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抓住黨中央對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做出一系列重要決策的有利時機,認真執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緊密圍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關于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有關意見,努力培育競爭適度、開放有序、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形成金融對“三農”服務供給的穩定增長機制,構建“覆蓋全面、功能完善、分工合理、服務高效、監管有力”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努力推動我市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目標的實現。
(三)始終堅持金融支農工作的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存量優化與增量發展相結合。充分發揮好現有涉農金融機構的作用,激發各類投資主體參與農村金融的積極性,有效擴大對農村地區的資金供給。二是堅持全面覆蓋與重點扶持相結合。既要統籌兼顧,積極滿足農村地區生產領域與流通、消費領域,企業、專業合作社與農戶,龍頭企業與其他企業等各方面、各層次的合理資金需求,又要結合自身和地方經濟的特點,找準支農的主要著力點,予以重點扶持,通過以點帶面,實現全面發展。三是堅持業務發展與風險防范相結合。各金融機構要在加大支農力度的同時,進一步完善內部風險控制手段,切實防范金融風險。
二、加大信貸投放力度,支持“三農”發展
(一)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當前,金融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信貸投放的重點:一是與中低產田改造有關的農村水、土、田、林、路、電等符合規劃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全面加強農業綜合開發和大幅度增加高產穩產農田的比重,夯實農業生產基礎條件;二是農民飲用水保障和安全工程,便民利民,改善民生;三是農村、農業生產用水體系建設,特別是大中型灌區的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項目等,增強農業抗旱減災能力;四是農村水土保持和農業生態及環保建設項目,包括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污水處理等重點生態工程和符合條件的農村小水電、沼氣等清潔能源生產以及小水電代燃料工程,發展現代生態農業。
(二)支持農業結構調整。按照比較效益最大化和生態平衡的原則,支持發展特色農業和現代農業。一是支持發展以蘋果、櫻桃、核桃等種植為主的現代果業;二是支持發展以奶牛、生豬、秦川牛、綠色蛋雞等畜禽養殖為主的現代畜牧業;三是支持發展以中藥材、蔬菜、肉蛋禽、烤煙、花卉、水產養殖等產業為主的城郊型農業;四是支持種子工程、沃土工程、高產示范工程的實施;五是支持農產品加工、營銷和“*”品牌建設項目的實施。
(三)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積極支持有競爭力、帶動力強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鼓勵銀行和信用社制定符合民營企業服務特點要求的信貸政策,重點支持“龍頭企業+合作組織+農戶”的組織形式;支持農業產業化基地建設,支持從事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業主和專業大戶逐步形成規模經濟效益;加大對農副產品精深加工、拓寬銷售網絡、特色農業、定單農業的信貸支持,提升農產品增加值,增加農民收入。
(四)支持農村服務業發展。積極支持和鼓勵商貿企業、供銷合作社、郵政系統和其他各類投資主體在農村發展現代流通業,大力扶持農村中介組織發展。支持以“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雙百市場工程”和“新網工程”為重點,積極推動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消費品的連鎖經營和綠色通道網絡建設,建立以集中采購統一配送為核心的新型營銷體系,改善農村市場環境。按照各區縣農業結構特點和產品優勢,支持區縣建設具有行業優勢的專業市場,如:果、菜、優質禽畜、花卉花木、水產品等批發銷售市場,吸引客商搞活農產品貿易,提高農產品的商品率,增加農民收入。
(五)支持農村文化、教育和衛生事業發展。具體項目包括農村文化室建設、農村衛生室建設、農村義務教育,積極探索大學生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新路子,確保貧困大中專學生不失學。支持農村教育設施建設、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夯實支持“三農”發展的基礎性工作。
(六)支持農村居民擴大消費和促進消費結構升級。各金融機構應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以實施“家電下鄉”為契機,通過消費信貸支持農村居民在住房、汽車等方面的消費,推進農村居民消費結構升級。
三、完善支農信貸管理體制,破解農村融資難題
(一)完善涉農金融機構組織功能,優化運行機制。各金融機構要按照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加強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的要求,著力打造具有較強小額信貸服務功能的縣域網點??h域內法人金融機構和各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要在組織結構、產品創新上下功夫,不斷擴大支農信貸投放,保證當年可貸資金的較高比例投放當地,涉農貸款增速高于全部貸款增速。
(二)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培育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農業發展銀行要進一步拓展支農領域,逐步從糧棉油收購等產后業務擴展到產前和產中環節,加大對農業開發和農田水利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信貸支持,發揮好政策性金融的引導作用。農業銀行要堅持服務“三農”方向,穩定和發展農村服務網絡,逐步提高涉農貸款的總量和占比。郵儲銀行要積極擴大涉農業務范圍和開辦信貸業務的營業網點,通過小額信用貸款和抵(質)押擔保貸款等資產業務,增加對“三農”的信貸投入。農村信用社要繼續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增強服務功能,積極發放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科學確定額度、期限、利率。
(三)健全金融支農的配套機制,破解農村融資難題。大力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商業性農業保險及再保險體系,探索建立新型農村互助合作保險體系,實行專業運作、滾動累積。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與保險公司的合作,根據農業資金需求特點,重點開發和推廣“農戶+財政+保險+銀行”模式的“銀保富”系列產品。探索利用金融衍生品市場和農產品期貨市場,有效分散和規避金融風險。督促市、區縣兩級財政共同出資成立農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降低金融機構涉農業務的風險預期,增強信貸投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加強與專業合作社的協作,完善風險分擔體系。各金融機構要加強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農村中介機構的合作,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檔案,對獲得縣級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稱號或受到地方政府獎勵以及投保農業保險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評級、授信、用信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實施差別化的支持政策。鼓勵采取致富帶頭人擔保、村干部擔保、農戶聯保、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為農戶擔保等保證擔保方式,發揮好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行業協會直接提供擔保或組織會員互保的作用,實現信用增級和風險分擔,為獲取更大金融支持創造條件。
(五)吸引民間資金支持農業發展。各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大力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積極組建村鎮銀行和農村資金互助社,更好地滿足“三農”和中小企業以及個體經營者的合理資金需求。要制定優惠政策,引導民間資金流向,彌補農村正規金融的不足。人民銀行要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利率、資金流向的跟蹤監測,并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信貸征信系統,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高利貸等金融違法活動。要加強對民間金融的監測分析,規范民間融資行為。
(六)拓寬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范圍。各金融機構要加強與勞動保障部門的交流合作,不斷拓寬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業務范圍,積極應對返鄉和當地農民工就業問題,為就業容量大、有發展潛力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和有需求、有能力的農民工創業提供有力的信貸支持,充分發揮信貸支持企業發展帶就業、農民創業促就業的作用。
四、拓寬農村金融服務領域,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一)完善信貸管理機制。各金融機構要本著“精簡、明確、適用”的原則,建立和完善精細化、標準化、系統化的涉農貸款業務操作管理規程,形成科學合理的涉農信貸業務內部考核機制。對符合信貸條件、農時要求迫切的春耕備耕等發展農業生產所需農用生產資料的生產和經營貸款,要加快審批,及時投放。要根據市場化原則,根據不同行業、不同信貸品種的風險狀況,靈活合理確定涉農貸款利率,對農戶的小額貸款給予一定利率優惠,減輕農民負擔。針對“三農”特點,落實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強化貸款營銷意識,改變“坐等上門”的做法,主動出擊營銷貸款,擴大信貸服務覆蓋面。
(二)提高支付結算服務質量。各金融機構要切實提高金融服務電子化水平,加快綜合業務系統建設,在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高的地區就近設置ATM、POS等金融服務機具,穩步推廣電話銀行、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等新業務。繼續推進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推廣工作,為農民工開辟金融“綠色通道”。改善對涉農企業的支付結算管理,堅決杜絕隨意壓票、退票以及無理拒付、挪用截留客戶資金的行為,公開銀行結算方式、業務處理時間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監督。
(三)拓展農村金融服務領域。樹立和強化現代農村金融服務意識,除傳統的存貸款業務外,積極將城市中信用卡、理財、保管、擔保、保險等成熟金融產品向農村地區推廣。各金融機構要突破傳統觀念,大膽創新,將農業企業、農戶擁有的林權、貨物、訂單、應收賬款及其他動產等納入抵押擔保品范圍,量身定做符合實際需要的新型信貸產品,破解企業或農戶因抵押擔保不足無法獲貸的難題。進一步拓展惠農卡、富秦家樂卡等金融產品綜合功能,更好地滿足廣大農民的金融服務需求。探索與保險類戰略投資者共同拓展農村市場。
五、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創造金融支農的良好外部條件
(一)建立互動共贏的政銀合作機制。各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建立符合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的項目庫,出臺優惠政策和鼓勵措施,優化信用環境,完善風險保障及擔保機制,加大組織協調力度,調動金融支持“三農”的積極性。人民銀行要有效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利率等貨幣政策工具,加強對金融支持“三農”發展政策措施的研究,加大窗口指導力度,協調和督促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等涉農金融機構擴大對縣域經濟和“三農”發展的信貸投入。銀監局要引導金融機構逐步調整和優化信貸資產結構,關注和監控相關風險,努力降低金融機構的信用風險。各金融機構要建立持續支持“三農”發展的工作目標,積極改進信貸管理和結算體系,建立與農村金融相匹配的信用評級、業務流程、風險控制、人力資源管理、內部控制及激勵約束機制。
(二)加強涉農貨幣信貸政策的宣傳、落實和反饋。各金融機構的區縣支行要充分發揮貼近“三農”的優勢,面向區縣政府、農村金融機構、涉農企業和廣大農戶,宣傳解釋好適度寬松貨幣政策的含義和涉農信貸政策的內容,積極爭取各方面對央行政策意圖的理解與支持,促進貨幣信貸政策與其他支農惠農政策的配套和對接。要密切跟蹤重大貨幣信貸政策實施后,農村金融機構、政府、企業、農戶的反應和農村經濟金融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逐級向上反饋,為總行決策提供依據。
(三)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繼續開展信用農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創建活動,加快推進企業與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擴大信用數據采集范圍,加快向農村拓展,構筑起金融資產的“防火墻”。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倡導“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各有關部門要對貸款評估、抵押登記等收費項目進行清理,適當降低收費標準,改善信貸支農環境。同時,要堅決制止和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的行為。
(四)加快農村擔保體系建設。一是壯大市、區縣擔保公司實力,完善擔保機構的資本補充和風險補償機制,加強擔保行業自律,妥善處理好擔保機構與借款企業、金融機構的關系,促進擔保行業規范運作和擔保業務健康有序發展。二是積極培育和發展商業性擔保機構,引導擔保機構重點面向“三農”、中小企業開展信用擔保業務。三是鼓勵和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牽頭,農戶入股成立互助性的農業擔保機構,積極推廣“聯戶擔?!狈绞剑龑мr民和鄉村企業自愿結合,成立農產品產業行業擔保協會。四是逐步擴大抵押質押品范圍,靈活擔保方式,把解決“三農”和中小企業融資與培育企業信用制度有效結合起來,滿足企業發展需要。五是加強我市擔保行業財務和風險監管工作,建立適度的政策性擔保風險補償機制,積極引入擔保機構和擔保業務申請企業信用評級,促進擔保機構規范風險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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