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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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國發〔2008〕17號,以下簡稱《決定》)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決定的實施意見》(豫政〔2008〕68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是國務院、省政府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認真貫徹《決定》和《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意義

市、縣、區兩級政府(以下統稱市縣政府)在我國政權體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處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線,是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重要執行者。市縣政府能否切實做到依法行政,直接關系到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落實,關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保護,關系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秶鴦赵喝嫱七M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發〔2004〕10號)以來,我市各級政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認真貫徹落實,全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顯提高,法治政府建設有了較大進展,維護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法制環境有了新的改善。但是,與新時期形勢發展的需要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一些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有待增強,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個別地方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狀況亟須改變;依法行政的重點在基層、難點也在基層。我們必須把認真學習貫徹《決定》精神,切實落實《決定》的安排部署,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作為一項全局性、基礎性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廣泛宣傳、深入貫徹,確保把加強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落實到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

二、大力提高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建立健全學法制度。市縣政府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并負責做到學法的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市縣政府每年至少安排4次政府常務會議學習法律及相關知識、舉辦2次領導干部專題法制講座,安排2次公務員依法行政知識培訓。要加強對領導干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測試,并把考查和測試結果作為任職的依據之一。加大公務員錄用考試法律知識測查力度,定期組織對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知識培訓。行政執法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相關法律知識的培訓,培訓情況、學習成績應當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三、逐步完善行政決策機制

進一步推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加快建立健全公眾參與重大行政決策的規則和程序,增強行政決策的科學性、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根據需要分別實行聽取意見制度、聽證制度、合法性審查制度、集體決定制度、實施情況后評價制度和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通過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等公開形式向社會征求的意見,或組織聽證中征求的合理意見,要積極予以采納。加快完善行政決策的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統,根據需要建立咨詢專家庫,決策前注重聽取各方面專家的意見和建議。

四、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

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權限和程序。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要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得違法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行政權力,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義務。議事協調機構、部門派出機構、部門內設機構不得制定規范性文件。對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規范性文件已經作出明確規定的事項,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原則上不再制定新的規范性文件。制定作為行政管理依據的規范性文件,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意見,經政府法制機構實施合法性審查后,由制定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未經聽取意見、合法性審查并經集體討論決定的,不得施行。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范性文件,要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完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市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后,應當自之日起15日內報上一級政府備案;市縣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后,應當自之日起15日內報本級政府備案;垂直管理部門應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備案。備案機關應當對收到的規范性文件予以登記,并及時審查。規范性文件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方針政策相抵觸或超越法定權限、違反制定程序的,備案機關應通知制定機關在30日內自行修改或撤銷;制定機關逾期未修改或撤銷的,由備案機關予以撤銷或廢止,切實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逐步建立受理、處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審查規范性文件建議的制度,認真接受監督。

建立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市縣政府每隔兩年要進行一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出臺后,要適時進行專項清理;對上級機關認定或經投訴、舉報查實存在問題的規范性文件,要及時進行清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相互抵觸、依據缺失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規范性文件,特別是對含有地方保護、行業保護內容的規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廢止。清理后要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或指定報刊及時向社會公布有效、廢止和失效的規范性文件目錄;未列入有效文件目錄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五、嚴格行政執法,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改革行政執法體制。要按照行政執法與經濟利益脫鉤、與責任掛鉤的原則,適當下移行政執法重心,減少行政執法環節,理順行政執法體制。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行政機關之間發生職權和管轄權爭議的,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涉及職權劃分的,由具有管轄權的編制管理部門協調提出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涉及執行法律、法規、規章發生爭議的,由具有管轄權的政府法制機構協調提出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完善行政執法經費保障機制。市縣行政執法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所需經費,要統一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嚴禁以收費、罰款等方式籌措行政執法經費。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必須全額上繳國庫,納入預算管理。對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違反罰繳分離的規定以及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業務經費、工作人員福利待遇掛鉤的,要依照《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的規定,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市縣政府要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機關執法為民理念,確保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規章,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完善行政執法程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對行政執法環節、步驟進行具體的規范,切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認真組織行政執法機關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條款進行梳理,根據各地實際,對行政裁量權予以細化,能夠量化的予以量化,并將細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標準予以公布、執行。建立監督檢查記錄制度,完善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征收或者征用等行政執法案卷的評查制度。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每年要組織一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促進行政執法機關規范執法。

建立完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制度。市縣政府法制機構每5年要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執法機關是否具有執法主體資格進行審查,將合法的行政主體通過政府公報、政府網站和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健全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對擬上崗執法的人員要按照《河南省行政機關執法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的規定進行相關法律知識培訓、考試,經考試合格的才能授予其行政執法資格、上崗從事行政執法活動。要進一步整頓行政執法隊伍,禁止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履行行政執法職責,禁止合同工、臨時工執法。

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執法依據定期梳理和分解執法職權制度,明確行政機關之間和行政機關內部不同機構、崗位的執法職責。健全民主評議制度,重點加強對市縣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執法人員行使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情況的評議考核,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行政行為的,依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試行辦法的通知》(豫政〔2007〕1號)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市縣政府要在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的民主監督和司法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的同時,更加注重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要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有條件的,要設立舉報、投訴電話,直接受理群眾投訴、舉報。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執法,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依法做出處理。要建立健全重大具體行政行為備案制度,加強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要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確保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六、創新行政復議機制,做好行政應訴工作

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依法梳理職權職責,建立健全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責任制。逐步完善行政復議體制,創新行政復議機制,努力做好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健全行政復議機構,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充實行政復議工作人員,保證行政復議機構的辦案能力與工作任務相適應。審理行政復議案件必須有2名以上專職行政復議人員參加,承辦重大復雜行政復議案件不少于3人。積極推行行政復議人員資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復議人員的素質。

發揮行政復議主渠道作用,增強行政復議的公信力。建立健全以政府為主導的利益協調機制和糾紛解決機制,堅持便民原則,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做到有案必受,公正審理,切實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注重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理、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方式辦案。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該撤銷的堅決予以撤銷,該變更的堅決予以變更。

認真履行行政應訴職責。積極參與涉及社會穩定或社會關注的重大行政爭議案件協調工作,及時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鼓勵和倡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或者旁聽行政訴訟案件。進一步完善行政賠償制度,確保行政賠償依法及時兌現。

七、加強組織領導和隊伍建設,推進市縣政府依法行政

加強對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領導。市政府將按照《決定》要求,把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法治政府的重點任務來抓,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按照省政府要求,從2009年起,市政府將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根據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和要求,把是否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權力、履行職責作為衡量市縣政府及其部門各項工作好壞的重要標準,把是否依法決策、是否依法制定規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實施行政管理、是否公正執法和加強監督、是否依法受理和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是否依法履行行政應訴職責等作為考核內容,科學設定考核指標,一并納入縣區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實績考核指標體系。依法行政考核結果要與獎勵懲處、干部任免掛鉤。加快實行以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和績效管理制度??h區政府不履行對依法行政的領導職責,導致本行政區域1年內發生多起嚴重違法行政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嚴肅追究該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深入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大力培育依法行政的先進典型,及時總結、交流和推廣經驗,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

市縣政府要狠抓落實。市縣政府要在黨委的領導下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依法行政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行政區域內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領導、監督和協調機制。建立健全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對市、縣、區依法行政工作加強領導和協調,狠抓落實。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予以解決。嚴格執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對下級政府和政府部門違法行政、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嚴肅追究該政府或者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健全市縣政府法制機構,加強隊伍建設。市縣政府要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確保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積極為政府法制機構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經費,確保各項業務正常開展。市縣政府所屬部門、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指定專人負責政府法制工作。加大對政府法制干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切實把政治思想好、業務能力強、有較高法律素質的政府法制干部充實到基層行政機關領導崗位,充分調動政府法制干部的積極性。政府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增強做好新形勢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不斷提高素質,創新工作思路,切實擔負起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的職責。

完善依法行政報告制度。市縣政府要嚴格執行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制度,每年12月31日前要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進展情況、主要成效、突出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要逐步建立依法行政統計制度,定期對行政決策、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執法、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評估,及時掌握本地依法行政進展情況。

市政府各部門要帶頭依法行政,督促和支持縣、區政府及其部門依法行政,并為縣、區政府及其部門依法行政創造條件、排除障礙、解決困難??h、區政府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辦法,對所屬部門和下級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具體任務和要求,著力抓好依法行政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務求取得實效。各縣區、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問題,要及時報告市政府。

八、認真學習宣傳《決定》精神

市縣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要把學習貫徹《決定》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政府法制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決定》納入公務員和領導干部學法計劃,組織廣大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認真學習領會《決定》精神,明確應當承擔的責任,增強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加大對《決定》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決定》的精神和主要內容,教育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自覺依法行政,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支持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努力營造貫徹《決定》的良好環境和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