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意見

時間:2022-09-21 0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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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山城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意見》(棗政發[2008]50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區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全區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性

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事關教育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事關全區人才培養的質量,對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增強教育可持續發展能力,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撐具有重要意義。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五”期間,我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教師隊伍職業道德素養和業務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教師的待遇有了很大改善。但是,還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農村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相對薄弱,特別是部分農村小學教師普遍存在著年齡偏大、知識結構老化等問題。要實現城鄉教育均衡化發展,構建和諧教育,進一步提高教師隊伍的綜合素質,必須把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放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特別是加大對農村薄弱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扶持力度,促進我區中小學教師隊伍整體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中心,以骨干教師隊伍和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為重點,努力創造有利于教師發展的制度和環境,實現我區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跨越式發展。

(二)總體目標:到2010年,中小學教師隊伍結構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教師數量基本滿足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基本解決中小學教師缺口問題;教師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明顯提高;教師學歷水平和業務技能有明顯提高;骨干教師隊伍進一步壯大并充分發揮作用;教育人才優勢不斷轉化為教育質量優勢;建立起適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要求、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教師隊伍建設工作機制。

三、建立并完善中小學教師隊伍補充、優化和激勵機制

(一)進一步完善“以縣為主”的教育管理體制。按照上級關于基礎教育“以縣為主”管理體制的要求,建立教師工資統一發放、教師調配統一管理機制,力爭兩年內實現全區城鄉教師統一工資標準。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本行政區域內,要會同人事等部門,履行對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考核獎勵、檔案管理等職能,做到管人與管事相統一。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往學校安插不合格教師或抽調借用教師從事其它工作。

(二)嚴格教師準入制度,科學核定教師編制。嚴把教師“入口關”,新進教師必須具有相應教師資格和相應學歷條件。小學教師達到大專或大專以上學歷,中學教師達到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所有教師必須持有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才能上崗。

按照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教育部門要配合編制部門深入進行調查研究,科學核定中小學教師編制,努力解決好農村教師結構不合理的問題。指導學??茖W設崗設編,合理配置教師,切實糾正升學考試科目教師超編、非升學考試科目教師缺編的現象。

(三)建立新教師及時補充機制。每年根據教師隊伍年齡、學科結構情況,在編制限額和增人計劃內,嚴格按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室字[2007]32號),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教師。加大對區直學校編制支持力度,從根本上解決區直學校聘用教師過多、支付人力工資消耗財力過大的問題。

為推動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啟動全區農村學校“校校新進1名大學生計劃”,力爭3年內完成。吸納優秀本科師范類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逐步解決農村學校師資在年齡、性別、學歷、專業、職稱等方面存在的結構性問題。

(四)健全和完善教師合理流動機制。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要建立有利于激勵教師和促進學校發展提高的教師流動機制,規范教師流動程序,嚴格控制數量。教師的交流,應按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室字[2007]32號)規定進行。逐步建立教師在城鄉及不同鄉鎮和學校之間的流動機制,積極探索新課改背景下音樂、體育、美術、英語、計算機等學科教師實現鄉鎮、學校內資源共享的有效措施。

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有計劃地開展“城鎮支援農村,強校支援弱校”工作。城鎮中小學中青年教師應履行支教義務,支教期不少于1年。凡年齡在40周歲以下、在編在職的城鎮中小學教師評聘高級教師職務,應有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鼓勵和倡導城鎮青年教師到農村學校任教,任教期間,關系不轉、待遇不變,對其中表現優秀的教師,在職務聘任、評先推優等方面優先。

引導鼓勵城鎮學校與農村學校開展學校、教師結對幫扶活動,定期選派城鎮骨干教師到農村學校舉辦講座、公開課、示范課和農村學校教師到城鎮學校培訓、學習、掛職鍛煉等,逐步縮小城鄉之間和鄉鎮之間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差距。

(五)完善教師職稱評聘辦法。完善教師職稱評審辦法,全面推行多元化評審。調整職稱評審標準和評審辦法,突出教學能力和教學實績,引導教師積極鉆研業務,提高教學水平。完善教師職務聘任辦法。實行教師職務聘期制度,教師職務一般3年一聘。要加強對已聘人員教學實績的定期量化、跟蹤考核,對于無法勝任所聘職務的人員可以不受聘期限制進行調整,予以低聘,打破職稱聘任終身制,逐步形成專業技術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

(六)進一步深化中小學內部管理體制改革。鞏固“四制”改革成果,全面推行教師聘用制。在定編定崗的前提下,實行平等競爭、競聘上崗、定期考核、合同管理。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農村學校在崗的“民轉公”教師優化提高辦法,爭取利用3年的時間解決農村教師中存在的學歷偏低、年齡偏大、業務水平較差的人員問題。

加大績效工資的實施力度。要根據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績效工資分配的實施辦法。各學校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分配程序和工作人員的實績、貢獻,自主決定內部分配,合理拉開差距。

(七)完善以素質教育理念為核心的教師評價體系。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樹立科學的教育政績觀,建立有利于促進教師職業道德和專業水平提高的教師評價體系和科學、規范、多主體參與的教師評價機制,綜合考慮師德表現、專業發展、工作量、工作難度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科學評價教師工作,不得單純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高低評價和獎懲教師。評價教師教學質量要綜合考查學生完成課程標準要求的程度和所用時間兩個基本因素,不以考試成績給教師排名次。

(八)提高農村學校教師待遇。切實改善農村教師待遇,使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當地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要加大對農村薄弱學校經費投入,逐步做到區域范圍內教師同工同酬。

(九)建立促進教師專業成長的激勵機制。為激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在每3年評選一次“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的基礎上,大力實施“三名工程”,繼續推進“課改標兵”、“教學能手”、“骨干教師”、“師德標兵”、“十佳校長”等評選工作。

四、加強中小學管理隊伍建設

(一)造就一支職業化校長隊伍。校長一律實施競爭上崗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年一聘。加大校長的交流力度,原則上校長在同一所學校任職不超過兩個聘期,副校長在同一所學校任職不超過3個聘期。促進校長隊伍年輕化,新任校長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實行校長任期目標責任制,加強對校長的履職考核和民主監督;建立符合學校特點和校長成長規律的選拔、任用、激勵、約束機制。用3年的時間,要對中小學校長分批進行一次輪訓,努力造就一批專家型的校長隊伍。

(二)培養一支效能化中層管理隊伍。通過舉辦培訓班、掛職鍛煉、學習考察等形式,對學校中層以上干部進行輪訓,提高學校中層干部的管理水平。堅持精簡高效原則,規范學校內設機構,嚴格控制中層干部職數。建立一支門類齊全、數量充足、素質較高的校級領導后備干部隊伍。

(三)建設一支專業化班主任隊伍。實行班主任任職資格制度。有組織地開展崗前和崗位培訓,定期交流班主任工作經驗,組織班主任進行社會考察,提高班主任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教師教育機構要承擔班主任的培訓任務,農村中小學班主任培訓所需經費在農村中小學教師培訓專項經費中列支;要提高班主任的地位和待遇,將班主任工作記入工作量,并提高班主任工作量的權重。學校要建立班主任工作檔案,定期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結果作為班主任聘任、獎勵、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各學校要根據實際,完善班主任獎勵制度,將優秀班主任的表彰獎勵納入教育工作者的表彰獎勵體系,定期表彰。

五、加強中小學教師培養培訓工作

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要以提高教師的實際教學和科研能力為主要培訓內容,以新課程、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為培訓重點,拓寬教師教育途徑,進一步提高培訓實效。

(一)進一步完善培訓體制,改革培訓模式。整合區級教師教育相關資源,使區教師培訓機構成為“小實體、多功能、大服務”的現代教師學習與資源中心,努力提高中小學教師的職業素養和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強以校為本、研訓一體的教研培訓制度建設。大力推進以校為本,促進教師素質發展的“校本培訓”、“校本教研”、“校本科研”和“區域研訓”等教師成長模式,調動教師積極性,自主開展教育理論、課改、教材等方面的學習、研修、交流等活動,增強科研能力,提升專業素養。同時,要建立教師校本研究培訓機制和成長機制,鼓勵和支持教師撰寫博客或進行其他形式的網上學習,努力把學校建成為學習型組織。

(三)做好骨干教師、名師、名校長培訓。開展“山亭名師”、“十佳創新校長”、“十佳創新班主任”、“十佳創新教師”等培養工作,形成區、鄉鎮、學校三級“名師――教學能手――骨干教師”人才梯隊,帶動全區中小學教師隊伍素質的提升。加大“名校長”的評選和培養力度,力爭有較多的教師和中小學校長進入全市名師、名校長行列。

(四)確保教師繼續教育專項經費的撥付和使用。農村各中小學校教師培訓費要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五)實施農村教師素質提高工程。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繼續統籌規劃農村教師參加教育部新課改網上遠程研修;利用寒暑假組織農村中小學骨干教師到高校參加素質提高專題培訓;組織農村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等薄弱學科教師脫產培訓等,全面提高農村中小學教師素質。

(六)完善師德建設制度,規范教師職業道德行為。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各學校要根據各自實際,完善師德建設規章制度,加強教師職業道德行為管理,嚴格進行師德考核,建立師德建設長效機制。要制定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細則,推進文明從教,促進師德建設的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實現師德建設工作實現科學化、制度化。

六、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街道)要切實加強對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深入調查研究,制定加強本轄區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措施,努力為教師辦實事,切實維護教師權益,為教育改革和發展夯實人才基礎;教育部門作為主管部門要把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抓好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保障職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人事、編制部門要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在人事編制上給予保障;新聞宣傳部門要大力宣傳優秀中小學教師的先進事跡,努力營造尊師重教的良好氛圍;教育督導機構要繼續加大對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的督導力度,促進全區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再上新臺階、再創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