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場整頓規范實施意見

時間:2022-12-02 0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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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場整頓規范實施意見

自20*年以來,以“民主評議行風”、“打假打非”等為主題的旅游市場整頓規范活動在我市已開展了五年。通過多年來持續不斷地深入整治,特別是通過去年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我市的旅游市場秩序得到了較大的轉變,旅游企業規范經營程度逐步提高。然而,隨著旅游業快速發展,行業規模的不斷壯大,部分旅游企業經營者產生了松懈思想,一些擾亂旅游市場秩序的行為出現了抬頭。根據國家、省、市旅游局的部署,我市將從今年7月份至年末,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旅游市場整頓規范專項行動。具體要求如下:

一、指導思想

整頓和規范旅游市場工作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正確處理整頓、規范、發展的關系,重點整頓影響旅游市場秩序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規范旅游企業的經營管理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優化旅游環境,形成公平競爭,游客滿意的旅游市場秩序,促進全市旅游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工作重點

(一)規范旅行社的經營行為。打擊和取締掛靠承包等非法旅行社;取締未按規定審批成立的旅行社門市部;查處旅行社門市部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行為;取締國內社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行為;查處旅行社“零負團費”和“四黑”行為;查處使用“準星級”和“掛星級”等違規廣告宣傳行為;規范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文本的行為;規范旅行社聘用導游的行為;規范旅行社與飯店、景區(點)、車船公司等旅游企業的合作行為。

(二)規范導游員的從業行為。查處無合法證件和無正當手續從事導游活動,偽造和借用導游證的行為;查處導游在帶團過程中擅自變更活動計劃,擅自增加購物次數和改變購物場所,增加或減少旅游項目,中止導游活動的行為;查處導游強行拉游客購物,收取回扣以及借導游服務之名從事色情活動的“伴游”“陪游”等非法行為;查處駕導人員合謀欺客宰客的行為。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籌備部署(7月9日—7月15日)制定工作方案,擬發通知,召開專題會議部署。

第二階段:自查自糾(7月16日—8月15日)各旅游經營企業進行自查自糾,并將自查自糾情況書面報至旅游局。

第三階段:抽查督導(8月16日—9月30日)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抽查暗訪行為,跟蹤監管典型問題,強化整頓規范力度。

第四階段:成果檢驗(10月1日—11月30日)利用“十一”黃金周和首屆鄉村旅游節的契機,檢驗專項行動的管理成效。

第五階段:總結提高(12月1日—12月31日)開展總結交流活動,推廣經驗,相互促進。

四、組織領導

市旅游局成立整頓規范旅游市場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局長張和生任組長,副局長李自奮任副組長,旅游管理科朱霞、旅游執法大隊趙軍、鄭建琴為組員,辦公室設在旅游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