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和諧社區建設的意見

時間:2022-12-02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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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和諧社區建設的意見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建立公共服務平臺,不斷完善新型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已日益迫切。建立市、鎮(區)、村(居)三級公共服務平臺,做好城鄉社區服務工作,對于建設現代服務型政府,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據民政部《全國農村社區建設實驗縣(市)工作實施方案》、省政府《關于加強社區服務促進和諧社區建設的意見》(蘇政發〔20*〕84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四級公共服務平臺促進城鄉和諧社區建設意見的通知》(常政發〔20*〕197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我市建立三級公共服務平臺、促進城鄉和諧社區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服務群眾為重點,以建設和諧社區為目標,建立三級公共服務平臺,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推進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社區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和社區組織建設,全面提高城鄉社區建設的層次和水平,不斷滿足城鄉居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和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標。建立市、鎮(區)、村(居)和城市社區三級公共服務平臺。按照便民、利民、規范、高效的要求,將一些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事項和人民群眾關心的重點、難點事項納入服務中心辦理。立足城鄉社區居民多元化、多層次需要,逐步建立覆蓋社區全體成員,服務主體多元、服務功能完善、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較高的社區服務體系,努力實現城鄉社區居民困有所助、難有所幫、需有所應。根據上級文件要求,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力爭用3年時間完成三級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為全面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基礎。具體目標:到2008年底,所有鎮(區)建成鎮級社區公共服務中心,30%的村(居)建成便民服務中心和30%的城市社區建成社區服務中心(其中所有在兩次鄉鎮行政區劃調整中被撤并鄉鎮的老集鎮村(居)必須建成村(居)級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其余村(居)和城市社區建成便民服務室;2009年,再有30%的村(居)建成便民服務中心和30%的城市社區建成社區服務中心;到2010年,市、鎮(區)、村(居)和城市社區全部完成公共服務平臺建設。

(三)基本原則。一是以人為本,服務居民。把服務社區居民作為社區管理服務工作的出發點,滿足城鄉居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不斷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二是整合資源,共駐共建。積極促進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資源向社區延伸,充分挖掘轄區內社區服務資源,發揮駐區單位資源優勢,強化綜合服務功能,實現資源效益最大化。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進。注重實際、分類指導,經濟基礎強的要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建設;經濟基礎弱的可量力而行,但應基本滿足居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需要。

二、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標準

三級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總體設置為:市級行政服務中心、鎮(區)公共服務中心、村(居)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和城市社區服務中心。

(一)市行政服務中心。市行政服務中心部門窗口真正實現“既受又理”,全面推行“兩集中、兩到位”。依托政府電子政務平臺,逐步推行網上審批和網上監察,逐步實行聯網等。在強化市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基礎上,整合相關部門的資源,建立市級社區服務中心,主要內容應涵蓋為民服務中心(含婚、生、幼、教、職、助、孤、撫、殘、貧、難、老、病、喪等服務內容)、市民求助中心(及時建立服務信息數據庫和服務求助熱線,存儲加盟公司、服務項目、服務人員和相關社區居民情況等信息,合理調度各項服務)、法律援助中心、文體健身活動中心、多功能培訓中心等五大功能。強化人性化服務理念,不斷滿足廣大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

(二)鎮(區)社區公共服務中心。主要內容包括行政服務、醫療衛生服務、便民綜合服務、教育培訓活動、文體活動等五大功能。項目應包括規劃建設、勞動保障、民政、殘聯、司法、衛生計生、綜治調解、外來人口管理、供電供水、有線電視、集鎮管理、國土、工商、稅務、財政、農經農服、綜合服務等。

(三)村(居)社區便民服務中心。村級社區便民服務中心,要力爭做到“八個有”,即有便民服務室(內設警務、計劃生育、勞動和社會保障、黨員服務、民政殘聯、人武、司法和綜治調解等與老百姓密切相關的行政事務受理和服務項目)、有能容納村民代表人數的多功能會議室、有室內外文體活動場所、有醫療保健室、有圖書閱覽室、有村務財務公開的宣傳窗口、邊緣村有方便群眾生產、生活的連鎖超市(含農技農資超市)、有農村合作組織(包括農業專業技術協會、農民專業合作社、慈善協會、志愿者協會、文體協會等),以基本滿足村民發展經濟、辦事議事、健身娛樂、求醫求助、便民利民服務等需求。

(四)城市社區服務中心。建筑面積(含居委會辦公用房)每百戶應達30平方米以上。服務項目應達到“*市星級社區考評標準”(常民基〔2006〕8號文件),要實行“一站式”、“一門式”服務,內容包括警務、勞動保障、民政殘聯、城管、司法綜治、計劃生育、民事調解、外來人口管理、供電供水、有線電視、黨員服務、居家養老、家政中介、志愿者服務、各類文體協會等15個以上,要有容納社區成員代表人數的多功能會議室,有文體活動室、醫療保健室、圖書閱覽室,有居務公開的宣傳窗口,有志愿者協會、慈善超市,室外有健身活動廣場。實現政府公共服務全覆蓋,不斷提高為民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財政扶持。市財政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扶持鎮(區)社區公共服務中心和村(居)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建設。鎮(區)公共服務中心建設達標的每個獎勵10萬元;村(居)社區便民服務中心達到示范社區標準的每個獎勵5萬元,達到達標社區標準的每個獎勵3萬元。

(二)多元投入。1、大力開展社區共建活動。駐社區單位應大力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并引導職工積極參與社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駐社區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服務設施,要創造條件對社區開放,實現資源共享。同時,積極探索吸引社會資本投資新農村建設的運作機制,努力拓寬投入渠道。2、積極整合社區資源。要挖掘和整合資源,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基礎設施建設。要將鎮、村閑置的存量資產以無償劃撥、低償借租等方式給社區使用,充分利用被撤并鎮、村的辦公用房和其他場所建設社區服務中心。3、切實加強隊伍建設。經常開展對社區服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管理服務的綜合能力。要合理調配好社區服務中心人員,特別是調配好鎮、村兩級社區服務中心人員。鎮(區)公共服務中心人員可從被合并鎮富余人員中調配,村(居)社區便民服務中心人員可從被合并村(居)富余人員或村(居)委會工作人員中調配。

(三)強化領導。建立公共服務平臺,推進和諧社區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點工作。鎮(區)、村(居)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在市社區建設協調小組領導下開展工作,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市將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各鎮(區)作為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主體,要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作為推進和諧社會建設的一項為民辦實事的重點工作來抓,一級一級抓落實,一級對一級負責。各有關責任部門要按照意見的要求,結合本部門的職責和工作實際,將一些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事項和人民群眾關心的重點、難點事項納入中心辦理。各鎮(區)、各責任部門要強化領導,明確職責,加強工作和業務指導,又好又快組織推進全市三級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切實發揮綜合服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