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助理工作目標考核意見
時間:2022-12-08 03: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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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調動鎮、區科技管理人員工作熱情,形成上下整體合力,依靠科技創新,保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現對2009年度各鎮、區科技助理工作目標考核提出如下意見:
一、考核內容及記分標準
2009年度各鎮、區科技助理工作目標考核采取百分考核和加減分考核的方法。
(一)百分考核主要考核以下四個方面內容:
1.各鎮、區全年科技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依據2009年度各鎮、區開展“創新杯”競賽活動完成實績(50分);
2.科技、政務信息年錄用24篇(10分);
3.思想作風建設情況,包括為企業服務情況、會議活動出席情況、統計數據報送及時與準確率、交辦工作完成情況等,年終由局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民主測評計分(30分);
4.各鎮、區全年防震減災工作任務完成情況(10分)。
(二)加分項目
1.獲得省級、市級重大研發機構立項的,每1項分別加5分、2分;
2.獲得省級重大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立項的,每1項加5分;
3.建成科技服務超市或便利店,每建1家加3分。
4.科技、政務信息錄用在完成全年任務的基礎上,每增加1篇加0.5分。
5.創新、特色工作得到縣以上總結推廣或表彰的,加5分;
6.“創新杯”競賽活動排名位置比上年度每前移1位,加2分。
二、考核方法
1.年終科技助理按照考核內容進行自我總結評分,填寫年度考核表;
2.各鎮政府、區對科技助理工作情況提出考核評分意見,加蓋公章后報縣科技局辦公室;
3.年終根據考核內容,綜合核定考評結果;
4.年終考核結果情況反饋到各鎮、區。
三、考核獎勵
對考核前八名的科技助理優先推薦年度科技工作先進個人。
四、考核時間安排
各鎮、區科技助理進行自查,于12月15日前將考核表報縣科技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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