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創建活動的意見

時間:2022-12-14 0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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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創建活動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進一步加強基層基礎建設,促進基層司法行政事業又好又快的發展,為爭當全省司法行政系統排頭兵奠定堅實基礎,根據省、市部署,決定在全市開展爭創江蘇省優秀縣(市、區)司法局、江蘇省優秀司法所創建活動?,F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的一系列要求,以爭當全省司法行政排頭兵為目標,以增強基層一線實戰能力為重點,著力加強司法行政基層組織建設、業務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服務平安*、法治*的能力水平。通過創建活動的開展,樹立一批基層基礎扎實、一線實戰能力突出、工作特點和經驗鮮明、體制機制完善、整體工作效能顯著的基層工作典型,引領和帶動全市基層基礎建設進一上臺階、上水平,為建設更加美好的新*作出積極貢獻。

二、創建標準

優秀市司法局標準為:

1、組織領導有力,能有效解決基層基礎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2、組織機構健全,隊伍數量充足,整體形象優良;

3、體制規范,機制完善,一線實戰單位功能突出;

4、裝備良好,保障到位,基礎扎實;

5、業務工作特色鮮明,在省轄市范圍內具有示范引導作用;

6、完成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成效顯著,得到黨委政府和基層群眾的充分肯定。

優秀司法所標準為:

1、通過省級規范化司法所考核驗收;

2、隊伍數量充足,整體形象優良;

3、緊緊圍繞一條主線(化解矛盾糾紛)四項重點(法制宣傳教育、社區矯正、幫教安置、法律援助)開展司法行政業務,工作規范,特點鮮明,業務建設總體水平在全市司法所中居于前列;

4、裝備現代化、手段信息化,所容所貌整潔美觀,標識明顯,業務用房功能設置規范合理,在全市范圍內有示范引導作用;

5、完成鎮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成效顯著,得到黨委政府和基層群眾充分肯定。

三、考核評定辦法

1、江蘇省優秀(市、區)司法局、江蘇省優秀司法所每年評選一次。

2、考核評定實行申報制,每年4月15日前申報。江蘇省優秀司法由市司法局征得鎮黨委政府同意后提出申報意見。

3、實行百分制考核,按照《江蘇省優秀縣(市、區)司法局考評標準》、《江蘇省優秀司法所考評標準》得分達90分以上、且沒有出現否決性指標的,方可申報。

4、實行動態管理。對已命名的優秀司法局、司法所,省廳每年進行不定期的抽查,發現不符合標準的,限期進行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標準的,撤銷江蘇省優秀縣(市、區)司法局、江蘇省優秀司法所稱號并摘牌。

四、否決性指標和加分項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江蘇省優秀縣(市、區)司法局、江蘇省優秀司法所:

1、未按規定規范設立有關機構,以及人員配備和業務用房達不到規定標準的;

2、司法局和司法所工作人員違法犯罪或發生違紀事件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加分,加分不超過6分:

1、在完成當地黨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機關布置的工作任務中表現突出,縣(市、區)司法局受到省轄市表彰的加1分,受到全省表彰的加2分,受到全國表彰的加3分;司法所受到縣(市、區)表彰的加1分,受到省轄市表彰的加2分,受到全省表彰的加3分,受到全國表彰的加4分;

2、業務工作有創新,縣(市、區)司法局工作經驗在省轄市推廣的加1分,在全省推廣的加2分,在全國推廣的加3分;司法所工作經驗在縣(市、區)推廣的加1分,在省轄市推廣的加2分,在全省推廣的加3分,在全國推廣的加4分。

五、表彰獎勵辦法

對被評定為江蘇省優秀縣(市、區)司法局、江蘇省優秀司法所的,由省廳授予“江蘇省優秀縣(市、區)司法局、江蘇省優秀司法所”稱號。成績突出的,給予縣(市、區)司法局及主要領導、司法所及司法所長記功獎勵。評定結果向當地黨委政府通報。

六、創建活動要求

開展江蘇省優秀縣(市、區)司法局、江蘇省優秀司法所創建活動是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形象的重要舉措。全系統要充分認識開展創建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省、市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扎扎實實推進活動的開展。

1、加強組織領導。為使創建活動各項措施得到落實,成立*市司法局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吉濟文同志任組長,王杰、孫躍進、耿文光同志任副組長,其他局領導及有關業務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基層工作科),具體負責司法所創建活動的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和考核驗收工作。機關各科室、各鎮司法所要把開展江蘇省優秀縣(市、區)司法局、江蘇省優秀司法所創建活動作為增強基層實力、激發基層活力、提高基層戰斗力的一項基礎性、長期性的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擺上重要位置。認真落實創建工作責任制,“一把手”要切實擔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抓好創建規劃和組織協調工作和各項創建措施的落實。

2、強化分類指導。各鎮司法所要根據創建優秀司法所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創建規劃,落實好具體措施,爭取用3到5年時間全市60%的司法所要建成省優秀司法所。市局領導及機關各科室要經常深入基層,加強調查研究,幫助解決創建活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按照創建活動要求,對各鎮司法所進行認真的分類梳理,找準薄弱環節,區分不同情況,加強分類指導,促進共同提高。注意發現和培養基層工作中的亮點、特點,樹立和推廣好的經驗、好的做法,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進一步加強對創建工作的宣傳,努力在全系統形成人人知曉創建內容、人人參與創建活動的濃厚氛圍,增強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影響力。

3、嚴格檢查考核。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著眼于基層司法行政事業的長遠發展和增強基層一線實戰能力的目標,立足我市實際,制定科學的基層基礎工作績效考核體系。把申報考核與日常考核有機結合,切實保證申報材料的客觀、真實。堅持把工作重點放在狠抓措施落實和增強創建效果上,防止搞形式主義和弄虛作假,確保創建活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