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育輔助中心管理意見

時間:2022-01-06 0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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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育輔助中心管理意見

一、功能定位

1.教輔中心是地區學校教育教學的輔助中心,為地區青少年提供校外實踐活動場所,承擔著未成年人開展思想品德、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衛生、勞動技術等興趣、愛好和特長培養的任務,促進*區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長。

2.教輔中心要在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之余,為學區內教師集體性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

3.教輔中心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情況下,要為社區居民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

二、單位性質

4.教輔中心為獨立法人實體單位,由教委直接領導。教輔中心由教委委托學區管委會進行日常管理。*區青少年活動中心負責對教輔中心給予業務指導。

具體職責:

(1)教委統籌全區校外教育工作,負責指導、綜合管理和監控教輔中心的全面工作,研究并制定相關政策,解決和協調重大問題,定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考核,促進教輔中心的可持續發展。

(2)學區管委會對教輔中心各項工作進行指導、管理、監督和檢查,統籌安排地區內校外、課外活動,逐步落實“學生平均每周半天參與校外實踐活動”的任務要求,為學校和教輔中心的發展服務,完成教工委、教委下達的各項任務。

(3)青少年活動中心負責按照教委有關規定,對教輔中心進行業務指導,參與考核評估,指導并組織教輔中心完成全區性集體活動。

三、工作原則

5.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益性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始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施素質教育。

6.始終堅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校內與校外相結合”、“培訓與活動相結合”的原則。

7.要廣泛利用和整合社會資源,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發揮校外教育機構在校外教育活動中的骨干作用。

四、干部管理

8.教輔中心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行政管理人員按照實際需要核定,并將人員設置方案報人事科審核備案。

教輔中心主任由教委任命,按照小學校級正職干部管理。副主任及行政人員由學區管委會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教輔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是法人代表,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各項工作。

五、教職工管理

10.根據教輔中心規模及學區學生數量按比例核定人員編制,實行固定編制管理,原則上每個教輔中心配備10-16人,列入教委中小學事業單位編制總數。

11.教輔中心在核定的編制內按照有關要求確定各類崗位,并制定崗位設置方案,明確崗位工作職責,實行分類管理和考核。

12.編制內人員按照市區人事管理規定和程序,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其中:(1)管理崗位的領導職數由教委審定后,按照組織管理的程序履行任命、聘用手續;(2)專業技術崗位以教師聘用為主,執行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按照小學標準核定專業技術人員結構比例。如需設置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需經教委審批;(3)如需配備工勤人員,原則上在學區、系統內調劑配備。

13.教輔中心應制定本單位的教師管理制度,規范教師的教育教學、學習進修、教科研等活動,為教師的發展創造必要的條件。要參照全國校外教育名師和北京市校外教育優秀教師評選標準,加強對專職教師專業基本功的定期培訓,努力提升校外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六、教育教學活動管理

14.學區管委會要組織所轄學校與教輔中心結合區域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指導、督促所轄學校和教輔中心密切配合,完成“學生平均每周半天參與校外實踐活動”的任務。

15.教輔中心要根據上級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教育教學計劃,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健全教育教學規章制度,建立師生教與學的工作檔案,記錄活動情況,對學生學習效果進行評價并及時反饋,保證達到上級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

16.教輔中心要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努力探索校外教育和學校教育相銜接的,具有普及性、科學性、教育性、實踐性的校外教育活動課程,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17.教輔中心在完成日常教育教學任務的基礎上,要精心設計開發特色項目,面向校外開展特長、專長培訓,發現和培養優秀人才,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18.教輔中心在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基礎上,要向社區居民開放,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19.根據校外教育工作特點,教輔中心在社會公休日和學校寒暑假要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教職工的休假要在不影響正?;顒雍凸ぷ鞯那闆r下安排輪休。教輔中心教職工的寒暑假執行北京市、區(縣)校外教育機構歷。

七、資產及經費管理

20.教輔中心的資產按照教委對學校資產管理的相關辦法進行管理。

21.教輔中心要嚴格執行教委相關規定,建立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提高使用率,保持完好率。教學設備更新納入年度更新預算的項目,按照年度更新預算補貼標準進行補貼,新配備設備要明確使用年限,在規定年限內不予更新。

22.教輔中心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納入當年預算管理,按照教委預算的有關批復執行。專項資金由教輔中心經學區管委會上報教委相關部門,經財務科審批后,按教委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落實。

23.為充分保證校外教育活動的公益性原則,校外活動場所的建設和正常運營應以政府為主導,實行預算管理。同時,適當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多方面社會力量參與,并建立健全經費監管制度。教輔中心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創收。特長項目培訓也應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僅收取成本費用。

八、考核、評估工作

24.由體美科牽頭,會同小教科、青少年活動中心及督導室等相關部門聯合制定《*區教育系統學校教育輔助中心(地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評估標準(試行)》(以下簡稱《評估標準》)。

25.教輔中心要按《評估標準》定期對工作進行自查,年度自查報告報送學區管委會和*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輔中心年度工作總結將作為考核、評估的重要依據。

26.依據《評估標準》,由體美科牽頭,會同小教科、青少年活動中心及督導室等有關部門,對教輔中心的年度工作情況進行考核。

27.教輔中心的資產管理、財務管理等情況,應按照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和審計。

九、其他事項

28.教輔中心按照有關規定,加強黨、團組織及工會的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