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意見
時間:2022-01-13 0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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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積極開發基層公益性崗位接納高校畢業生
2009年在城鎮社區和鄉鎮及以下的農村基層新增的公益性崗位中,拿出1000個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面向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重點招收登記失業的城鄉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開發的基層公益性崗位主要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教育培訓、計劃生育、質量檢驗、綜合治理、農林水牧技術推廣、法律援助、社會保障辦理、就業服務、文化科技服務、養老服務、殘疾人居家服務、廉租房配套服務等。招聘上崗的畢業生要和所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實名制管理,由就業專項資金按滄政辦【2009】40號文件規定標準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最高不超過3年。
二、加大從高校畢業生中招錄(聘)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力度
每年年初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制增人計劃時,要盡可能多地面向高校畢業生。各級在公開招錄(聘)高校畢業生時,一定要堅持“凡進必考”的原則,確保崗位征集、信息、參考條件、考試范圍、考試過程、結果公布等環節的公平、公正、公開。招錄(聘)時,要拿出一定崗位專門招錄(聘)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重點側重參加“大學生支援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在招錄(聘)過程中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落實參加“大學生支援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等優惠政策。“三支一扶”服務單位自然減員空崗要優先聘用本單位的支扶志愿者。認真落實教師資格條例,堅決清退中小學不合格教師和混崗占編人員,中小學凡出現編制空缺時,按有關規定及時通過公開招考、選聘等方式聘用具有教師資格的高校畢業生。衛生部門充實社區和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要優先錄用支醫大學生志愿者,對醫療衛生專業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簡化程序,采取面試、考核方式招錄。
三、充分利用重點項目和骨干企業帶動高校畢業生就業
定期搜集“三五八十”重點項目和規模企業高校畢業生需求。政府性建設項目要明確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和實施計劃,確保重大投資項目創造的就業崗位更多面向高校畢業生。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更多地吸收高校畢業生就業。2009年企業在新增崗位中招錄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就業專項資金給予企業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新增就業補助。支持困難企業穩定員工隊伍,引導企業盡量留用高校畢業生技術骨干,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可按規定在2009年內享受6個月以內的社會保險補貼或崗位補貼,所需經費由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及《*市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補貼資金計劃》(滄勞社【2009】62號)的有關內容予以審核、撥付。困難企業開展在崗培訓的,按有關規定給予資金補助。鼓勵高校畢業生參與重點企業和科研單位項目研究,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就業后工齡合并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四、積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
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檔案管理、人事、社會保險辦理、工齡接續、職稱評定及權益保障方面的政策措施。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消落戶審批,允許其在就業地落戶。勞動密集型小企業接收登記失業高校畢業生等城鎮失業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以上,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并按現行政策予以貼息。
五、大力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對畢業2年內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行業)的高校畢業生,從注冊登記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類和證照類等各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初創企業,可適當降低資金、人員等準入條件,并允許注冊資金分期到位。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對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與職業培訓補貼。2009年,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并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由就業專項資金給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創業補助。依托開發區和渤海新區,建設和完善一批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
六、建設畢業生見習基地,積極輸送*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異地就業
2009年,市本級選擇10家用人單位確定為畢業生見習基地,各縣(市、區)也要選擇1-2家確定為畢業生見習基地,計劃接納2000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入基地見習。見習期限一般為6個月至一年,醫學類畢業生可根據實際情況申請延長見習時間。畢業生見習期間,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基本生活補助,并為其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需資金除按現行政策支付外,其余部分從當地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見習期滿,與基地達成就業意向的畢業生,辦理正式就業手續,工齡自批準進入基地之日起計算。各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駐滄院校要廣泛收集經濟發達地區畢業生需求信息,積極推薦畢業生異地就業。各駐滄院校要積極開展以“實習帶就業”為基本模式的畢業生見習實習。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要簡化異地就業畢業生的人事關系接轉、人事檔案調轉、戶口遷移等辦事流程。
七、強化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
各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駐滄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要努力搭建就業平臺、暢通就業渠道。增加日常交流會場次,免除畢業生門票,免費為畢業生進行求職登記,組織開展公益性畢業生擇業市場、網上畢業生招聘會、校企對接招聘會、民營企業招聘專場,開展就業指導專家進校園活動。各級政府人事機構要為擇業期內我市生源高校畢業生和在非公有制組織就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長期免費保管檔案,所需費用由同級財政部門根據檔案保管成本核定,并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有關職能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未就業畢業生登記制度和未就業畢業生失業登記制度。加強對用人單位接受畢業生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兌現勞動報酬和繳納社會保險等事項的督導檢查,切實保障畢業生合法權益。
八、著力增強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
各級教育部門和駐滄各院校要把培養和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實踐能力作為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務,加強畢業生創業教育,將創業教育納入學生職業教育教學培養計劃。高職院校要廣泛加強與用人單位合作,科學設置和靈活調整專業,加大訂單式教育規模,搭建校企對接平臺,探索校企對接促就業的新機制。各縣(市、區)和有關職能部門要對已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按現行政策規定給予培訓與技能補貼,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技能鑒定補貼。
九、切實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
各級各部門要把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當地就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各縣(市、區)應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統籌協調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要確保用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各項資金落實到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挪用。要堅持政府指導與市場運作結合,做到負責不推卸,服務不包攬。在相關媒體開設專欄,大力開展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宣傳,推介未就業畢業生,宣傳基層就業和自主創業優秀畢業生典型,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形成全社會共同促進畢業生多渠道就業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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