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級領導干部述法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15 04:15:00

導語:科級領導干部述法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科級領導干部述法工作意見

一、述法對象

縣經濟開發區領導班子成員;

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領導班子成員;

各鄉鎮、縣各部委辦局領導班子成員;

縣各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

二、述法內容

(一)確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依法開展工作意識到位情況;

(二)學習法律知識,提高法律素質情況;

(三)重大事項決策過程依法進行的情況。有無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決策意見,造成決策失誤,形成不良社會影響;

(四)依法開展行政工作情況。鄉鎮(場)、縣級機關行政部門班子成員,研究決策形成的文件有無被撤銷、責令修改或停止執行;分管工作有無造成行政敗訴案件、復議被撤銷變更案件,有無造成群體性越級上訪事件,有無執法人員被確認為不作為、亂作為。行政首長、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參加質證情況;

(五)司法機關公平正義的情況。司法為民績效如何;分工的司法工作,有無確認為司法不公正、不作為、不文明,甚至違法的人和事;

(六)個人遵章守法的情況。

三、述法程序

(一)形成述法報告。述法對象在個人述職報告中,要圍繞規定的述法內容,總結一年來學法守法,依法辦事的情況。述職述法報告要實事求是,內容全面具體,既充分肯定成績,又找出存在的差距,還要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組織述職述法。述法的形式原則上口頭述法。參加的對象與參加述職述廉的人員相同。

(三)實施民主測評。科級黨政領導干部述職述法后,以無記名填表方式進行民意測評,參加測評的對象與聽取述法報告的對象相同。

(四)反饋述法情況。述法、民主測評后,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委組織部將民主測評情況匯總,匯總的情況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反饋給各級黨委(黨組)和班子成員。

(五)述法結果運用。述法和測評情況將作為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據,并按有關規定分別存入個人檔案。

四、述法時間

科級黨政領導干部述法工作與述職同時進行,原則上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

五、述法的組織領導

(一)述法工作在縣委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部署安排,由各鄉鎮黨委、開發區黨工委、縣級機關各部門黨委(黨組)具體組織實施,縣委組織部、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參加。

(二)各鄉鎮、機關、部門負責人、縣各司法和行政執法部門中層干部及其執法人員的述法、測評,由各單位黨委(黨組)組織,組織人事干部和法制科(室)人員負責實施,述法、測評內容,重點是法律素質、公正執法、遵章守法情況。民主測評的結果匯總上報縣委組織部、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