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20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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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意見

一、深化鄉鎮機構改革

(一)繼續深化鄉鎮事業單位改革。按照減資增效、保證運轉、提高效率的原則,各區、縣(市)在完成鄉鎮事業單位機構設置、編制核定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實施鄉鎮事業單位人員定崗定責工作,妥善安置分流人員,積極推進我市鄉鎮事業單位改革進程,切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二)凍結鄉鎮人員編制。根據中央和省政府的要求,鄉鎮人員編制凍結5年。5年內人員編制只減不增,特殊需要的,由內部和橫向調劑解決。

二、積極推進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

(一)堅持以政府投入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投入機制。

1.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對農村教育的責任,將對教育的投入情況和執行教育投入各項政策的情況,納入到區、縣(市)主要領導政績的評價體系中,進一步落實和完善以縣為主的義務教育投入管理體制。

2.加大農村義務教育轉移支付力度,保證區、縣(市)在年度預算中足額安排中小學公用經費。特別是4縣農村義務教育投入問題,在使用教育費附加向農村傾斜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對縣特別是財政困難縣的轉移支付力度。

3.積極落實“兩免一補”政策(免課本費、雜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將農村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所需資金作為專項納入教育事業費的預算管理,切實保證政策的落實。

4.把農村學校布局調整與危房改造結合起來,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快新建、擴建和改建校舍的步伐。在市政府投入的基礎上,各區、縣(市)政府對九年一貫制學校設立相應的縣級補助專項資金,用3年左右的時間,建成100所農村九年一貫制學校,基本實現一鄉一校,徹底改變農村學校小、散、差的狀況,改善辦學條件。

5.建立依法保障我市義務教育投入的長效機制,以促進農村義務教育健康、穩定、快速發展。各區、縣(市)財政要將義務教育經費安排落實到每所學校,并按時、逐校撥付教育經費。對不能按規定安排和撥付公用經費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省教育廳等5部門聯合下發的《遼寧省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監督管理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追究責任。

(二)進一步完善扶困助學工作機制。在現有的扶困助學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扶困助學的申報、審核、資金發放程序和有關部門職責,明確對臨時救助對象的確認,有針對性地開展救助工作。同時,建立扶困助學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機制,把扶困助學資金使用情況納入到教育年度審計中;把區、縣(市)財政資金的配套情況納入到政府督導年審中,使扶困助學工作步入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的軌道。

(三)加快農村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

1.各區、縣(市)編委辦、教育局要將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編委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遼寧省普通中小學機構編制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核定的中小學校編制盡快分解到農村中小學校,超編學校一律不得再錄用和調入教師。

2.加強對農村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實施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將不具備教師資格的人員及時調整出教師隊伍。

3.在科學定編定崗的基礎上,農村中小學校要實行新一輪全員聘任合同制,通過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明確學校和教師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建立新型的用人制度。

4.成立區、縣(市)教師交流服務中心,組織未聘人員在待崗期間參加培訓,在待崗期內為未聘人員提供重新上崗機會;開展教師交流,鼓勵和引導教職工從超編學校向缺編學校流動,從近郊學校向偏遠學?;虮∪鯇W校流動。

5.參照《關于印發*市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和人員定崗分流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認真穩妥地做好中小學未聘人員的分流安置工作。鼓勵未聘人員通過多種途徑離開教育系統:到國有或民營企業、事業單位工作;領辦、創辦企業和社會性、技術性、服務性實體;辭去公職從事個體經營,自謀職業;到本部門、本單位組建的后勤社會服務化經營實體、技術服務性實體工作;自費參加學歷教育及出國學習,提高自身素質;引導未聘人員面向社會跨行業交流,到村委會工作;允許符合條件的人員提前退休。

三、完善財政管理體制

(一)繼續改革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確保鄉鎮正常運轉經費支出需要。進一步完善縣鄉財政管理體制。對經濟較發達、財政收入規模大、財力能滿足自身支出需要的鄉鎮,進一步完善縣對鄉鎮分稅制財政體制,調動其發展經濟和增加收入的積極性;對經濟欠發達、財政收入規模較小的困難鄉鎮,采取在一定時期內縣對鄉鎮財政支出由縣統籌安排的財政管理模式,以保障其基本支出需求。

(二)積極探索“鄉財縣管鄉用”的財政管理方式改革?!班l財縣管鄉用”是一種新的財政預算管理方式。在借鑒其他省試點地區經驗和調研學習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研究“鄉財縣管鄉用”模式,為改革做好準備,并將按照省統一部署及時推進“鄉財縣管鄉用”改革工作。

(三)進一步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對困難縣鄉轉移支付力度,在財力分配上向財政困難的縣鄉傾斜。特別是實施免征農業稅及農業稅附加后,加大對村級的轉移支付補助,調劑并足額落實省農村稅費改革提標增項資金,并實行市財政配套,確保村級基層組織正常運轉。對于各項農村社會保障資金,各區、縣(市)要將省下撥的轉移支付資金與市、區兩級補助資金統籌使用,并將應發放到人的保障金委托銀行發放。

(四)建立新農村建設投入保障機制。根據《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政策意見》精神,建立新農村建設專項基金,確保每年投入不低于3億元。

(五)完善城鄉公共財政制度。

1.積極穩妥地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建立健全農村醫療救助制度。一是構筑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各區、縣(市)財政要根據國家確定的農村公共衛生基本項目和公共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安排預防保健機構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加強縣、鄉、村三級預防保健網建設,重點支持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保健機構建設,并保證其正常運行。二是大力推進鄉鎮等級防保站建設。市財政每年要安排專項經費用于防保機構辦公及專用設備購置和業務人員的技術培訓,并要求各區、縣(市)對縣級防保機構實行配套投入。三是加大農村疾病預防與控制專項經費投入。設立傳染病、地方病、精神病預防與控制的專項資金,建立實用、高效、便捷、通暢的農村傳染病、地方病日常監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系統,切實做好農村傳染病和重大疾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四是設立婦幼衛生事業專項經費。各區、縣(市)財政要投入一定的專項經費,用于鄉鎮衛生院產科、急救服務等薄弱環節建設,逐步取消家庭接生,做好農村婦女和兒童保健工作,形成與市應急救援中心一體化的急救呼叫和轉運通道。

2.構筑農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一是認真研究籌資政策和資金管理辦法,并依據實際參加新型合作醫療人數安排財政補助資金。二是切實加強管理。將合作醫療基金納入財政專戶管理,??顚S?,專人管理,增強資金管理的透明度,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三是將農村五保戶、特困戶、尚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在鄉老復員軍人、傷殘軍人及生活困難的其他優撫對象納入合作醫療范疇,享受合作醫療待遇。四是鼓勵各區、縣(市)開辟其他醫療保障途徑,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參加各種形式的商業醫療保險,提高廣大農民的醫療保障水平。五是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強化鄉鎮中心衛生院建設,切實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條件。

3.啟動農村低保制度,完善相關管理措施。一是在農村特困戶定期定量救濟的基礎上,研究低保戶家庭收入核查辦法,規范農村低保審批程序,制定農村低保實施辦法。二是加強調研和分析工作,關注農村低保制度運行初期的問題,為完善政策提供依據。三是進行農村低保相關培訓,健全管理工作體系,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4.整合農村敬老院,建設中心敬老院,提高集中供養五保戶的標準。

四、堅決制止發生新的鄉村債務

(一)建立、健全鄉鎮政府債務責任追究制度。

1.各區、縣(市)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制止發生新的鄉級債務責任制,由區、縣(市)、鄉鎮政府主要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明確區、縣(市)和鄉鎮兩級政府責任,并將責任落實到人。

2.堅決執行省政府的“三項紀律”:各地區一律不得給鄉鎮政府下達招商引資指標,鄉鎮政府一律不得為經濟活動提供擔保,鄉鎮政府不得舉債搞建設。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市、區兩級政府要嚴格實行債務責任追究制度,追究當事人和主要領導的行政責任,對涉嫌瀆職犯罪的,有關部門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3.各區、縣(市)政府要加強對鄉鎮政府債務的管理。組織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對鄉鎮政府債務進行清查核實,以20*年底為界限,摸清鄉鎮政府債務的底數,分類登記。把鄉鎮制止新債發生和原有債務的化解,納入考核鄉鎮干部任期工作責任目標和工作實績的主要內容。

(二)采取措施,制止發生新的村級債務。在大力化解村級債務的同時,認真貫徹《關于積極做好化解村級債務堅決制止新增債務有關問題的通知》(沈政辦發〔20*〕38號)中關于“不得以任何名義向金融機關貸款彌補收支缺口,不得舉債興建工程、發放職工工資、解決辦公經費,不得‘買稅賣稅’、虛增收入”等8項措施,從源頭上防止新的村級債務發生,確保實現年度化解村級債務總額10%的目標。

五、以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為重點,探索農村基礎設施投入新機制

(一)調整公共財政支出結構。投資重點應逐步向農田水利工程轉移,較大的項目應列入基建投資計劃予以保證,各級金融機構應按照國家信貸政策,積極組織信貸資金支持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財政和水利部門也可從農田水利事業經費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以信貸貼息方式用于水利工程建設。

(二)轉移財政支農資金的投入重點。將節水灌溉、水源開發與保護、水土保持、飲水安全、生態建設等與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增加農民收入密切相關的農村水利工程項目作為投入重點,拉動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三)加大對農村水利工程的扶持引導力度。建立并完善農田水利工程扶持鼓勵政策,對實行“一事一議”的辦法興辦農村水利工程的鄉村及農戶,要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予以補貼,并積極探索投資到戶的補助辦法,以調動農民群眾和民營大戶興辦水利的積極性。

六、推進國有農場稅費改革和管理體制改革

國有農場的改革方向是:實行政企分開,按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積極穩妥的原則,剝離辦社會職能、減少管理層次,進行國有農場管理體制改革,組建產業化、集團化、股份化的集團公司。即按照“一場一策、分塊激活”的原則,研究制定我市國有農場改革方案;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實施國有農、林場稅費改革,切實減輕國有農、林場農工負擔;實施政企分開,將國有農場承擔的社會職能全部移交給社會。

七、進一步加強農村稅費改革組織機構的建設

各區、縣(市)要切實加強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級作戰”的原則,實行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層層落實領導責任制;健全農村稅費改革專門工作機構,明確目標和任務。要把稅改工作目標同各級領導班子的政績掛鉤,堅決實行農民減負反彈“一票否決”制度。

八、建立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長效機制

(一)加強涉及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杜絕亂收費現象。一是強化對涉農收費的審核監督工作,收費單位必須持證收費,且收費單位不能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標準,不得強制收費;二是繼續在全市開展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和涉農收費專項檢查,進一步規范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和涉農收費行為;三是全面實行涉農收費公示制。凡涉及農民負擔費用的涉農收費項目,重要商品及服務價格標準、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等內容都要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示;四是籌建農村價格監督網絡,全面落實減輕農民負擔的各項政策。

(二)進一步完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要堅持“大家事、大家議、大家干、大家管”的工作原則,積極推進農村民主政治建設。不得超范圍、超限額,強行向農民籌資籌勞,不能將“一事一議”變成固定的收費項目。村內興辦集體生產公益事業向農民籌資,由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取,并建立籌資籌勞臺賬,專項使用。

(三)加大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監管力度。由市稅改辦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采取定期檢查、重點抽查、明查暗訪、蹲點調研等形式,及時發現和解決改革中出現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嚴肅查處損害群眾利益的各種行為,確保我市農村稅費綜合改革政策的全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