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工程指導意見

時間:2022-02-01 1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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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工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省十一屆五次全委會精神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科學發展、保護生態、改善民生”三大任務,堅持以實現城鄉統籌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逐步構建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機制為目標,從維護和保障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出發,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解困”,進一步促進新農村建設,加速推進我市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進程。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規劃,統籌安排。農村危房改造要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和人居環境治理相結合,與推進扶貧開發、改善群眾生活相統一,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縣域村鎮體系規劃、鄉村規劃、公共基礎設施布局相銜接,突出地方和民族特色,整體推進、逐鄉鎮分年度、分批實施。

(二)突出重點,合理布局。在統籌安排的基礎上,重點解決農村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殘疾人家庭等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充分考慮當地地理地貌和自然環境,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科學設計,防震避災,突出特色,努力達到“安全、節能、環保、實用”的要求。有條件的地方,提倡采用節能暖墻、太陽能等新材料、新技術。禁止在泄洪區、低洼區、斷層、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質災害隱患地帶建房。

(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堅持近期恢復與長遠減災、發展經濟、改善人居環境相結合;堅持適度集中和分散建設相結合;堅持就地改造和異地重建相結合。堅持以方便群眾生活為原則,充分考慮當地建房風俗和群眾經濟承受能力,引導群眾建設安全防災、經濟實用、造價適中的住房,切實改善居住條件。嚴禁高標準建房,杜絕負債建設。

(四)政府引導,尊重群眾。堅持屬地化管理與分級負責相結合,危房改造必須以困難群眾為主體,建設規模和標準要充分考慮困難群眾的愿望和現實需求,應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困難群眾的承受能力相適應。在各區(縣)政府支持和適當補助的同時,要引導和推動各部門對口幫扶和社會各界共建幫扶的積極性,形成整體合力。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引導他們自力更生建設美好家園。動員農戶鄰里相幫、籌資投勞和自己動手興建家園。

(五)嚴格程序,公開透明。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堅持民主評議,“三級審核、三榜公示”,做到對象公開、標準公開、資金公開,確保危房改造工程公開、公平、公正,接受社會監督。

(六)保證質量,安全第一。在實施危房改造工程中,要堅持安全第一,杜絕人身傷亡等安全事故的發生,要組織相關部門,對危房改造工程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確保工程質量。

三、救助范圍和目標任務

(一)救助范圍:全市從事農業生產的住房困難群眾。重點是農村低保戶、重點優撫對象、殘疾人家庭等困難群體中的住房困難戶,從住房最困難的特困戶著手,逐步推進。

住房困難戶是指目前沒有屬于自己的固定住房,借住在他人房屋中的困難家庭以及居住在主體結構地基下陷、墻體裂縫、椽梁腐朽、瀕臨倒塌以及受地質災害影響威脅生命安全的住房家庭。

(二)目標任務:2009年全市完成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戶6000戶。

四、建設標準和補助標準

(一)建設標準:根據我省農村實際情況和群眾生活習俗,危房改造原則上以磚木或磚混結構、三間主房為主,建筑面積以60平方米左右為宜,具體由區(縣)根據群眾的意愿和習俗,經濟狀況和扶貧整村推進的規劃要求確定。

(二)補助標準:省、市、區(縣)三級政府對困難群眾危房改造給予一次性補助。補助標準為:省政府對每戶平均補助1.6萬元,市、區(縣)政府對每戶平均補助0.32萬元。各區(縣)政府要從實際發,適當增加補助資金;根據本級財力狀況,統籌調劑安排使用補助資金,針對不同對象的困難程度給予適當的傾斜和支持;將政府補助資金、重點優撫對象補助資金、殘疾人住房補助資金、扶貧建房資金、社會捐助資金等結合起來,統籌安排,形成合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程的必要性和緊迫,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嚴密組織、精心實施,切實做到責任到位、規劃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監管到位,確保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程的順利進行。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在全市保障安居工程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市民政局牽頭成立全市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設工作指導小組,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各區(縣)也要建立相應的機構,切實加強對本區域危房改造工程的組織領導和指導協調工作。

(二)明確職責,密切合作

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必須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進行,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積極參與,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特困戶危房改造牽頭工作,具體負責制定實施方案,下達年度危房改造計劃,協調相關部門對各區(縣)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程的檢查、監督、考核和驗收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危房改造項目的審批;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專項補助經費并按計劃安排撥付資金,監督檢查專項經費的使用,參與項目的檢查驗收工作;

市國土局負責協調區(縣)危房改造戶建房用地辦理有關手續;

市規劃建設局負責協調區(縣)做好危房改造戶建房的規劃、設計,選址審查、質量和安全監督;

市農牧局負責扶貧整村推進、規劃和實施,扶貧住房資金的落實;

市殘聯負責參與危改對象的審核,殘疾人住房補助資金的落實;

市監察局、審計局負責對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和審計;

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組織新聞媒體和各種宣傳工具,做好農村特困戶危房改造工作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各區(縣)政府對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負總責,成立相應的組織,認真研究制定本地區困難群眾危房改造規劃及具體實施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確保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作的順利實施。要建立嚴格的目標管理責任制,市政府與區(縣)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區(縣)、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要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和責任,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完成。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危房改造工程的各項工作。

(三)嚴格程序,規范管理

1、堅持規劃先行。各區(縣)要根據新農村建設規劃,以區(縣)為單位,制定農村危房改造的專項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嚴格執行報批程序,并報省、市民政部門備案。對沒有規劃或規劃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安排和實施危房改造工程。要加強引導,統一規劃,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要切實維護規劃的權威性,規劃一經審定,任何人不得隨意變更。危房改造專項規劃要因地制宜、科學設計,提倡在一定范圍內統一設計、統一標準。

2、嚴格審批程序。為使危房改造工程有序進行,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各區(縣)民政等部門要嚴格按照“三級審核、三榜公示”的工作程序確定危房改造對象,對住房檔案實行統一編號,對危房改造戶明確標識,統一掛牌,確保客觀公正。

3、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建立市、縣(區)、鄉(鎮)三級監督檢查制度,由市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設工作指導小組對各區(縣)危房改造工程進行實地抽查和驗收,依據規劃和實施方案對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強化質量監督檢查,確保質量符合建筑設計和使用要求。對完不成當年危房改造建設任務的,市政府將予以通報批評,并核減下一年度農村危房改造指標。

4、強化資金監管。各區(縣)監察、審計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工程進行全程監督。要嚴格執行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按照職責進行經常性檢查,建立相關規章制度,切實管好用好建設資金,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資金,確保資金的安全運行。要定期向群眾公開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做到監管到位、公開透明、專款專用。

(四)政府資助,社會幫扶

各區(縣)要按照所要求的籌資比例切實做好資金籌措工作,確保按時到位。各區(縣)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農村困難群眾危房改造工程政策的支持力度,根據國家和我市的現行政策規定研究制定相關的稅費減免和信貸支持等優惠政策。組織開展機關單位、社會各界捐助,以及投工投勞、聯戶幫扶等活動。

(五)組織動員,做好宣傳

各區(縣)政府和相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黨委、政府關注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做好困難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鼓勵困難群眾振奮精神、自力更生,同時,調動廣大群眾參與危房改造工程的積極性。要引導困難群眾根據家庭困難狀況,先解決基本住房,再逐步改善提高,避免超規模、超標準建房,形成新的貧困。要發動廣大黨員、經濟能人、鄰里鄉親、幫扶單位以及社會各界采取多種形式積極支持和幫助困難群眾進行危房改造,努力營造全社會支持危房改造工作、關注民生的良好氛圍。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本意見的具體措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