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意見
時間:2022-02-01 02: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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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實加強對法律援助工作的領導
法律援助工作是法制文明與社會進步的體現,對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意義。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規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責任”。為了進一步落實政府法律援助責任,各級政府應將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本級政府關注民生、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認真研究解決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不斷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強化法律援助服務功能,積極推動法律援助工作快速發展。法律援助機構要進一步發揮職能作用,不斷提高案件質量,真正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促使更多的社會矛盾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為了切實加強對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建立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主管領導牽頭,各區縣政府、市級政法機關和相關部門參加,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和解決法律援助工作發展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安排和部署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各區縣政府也應相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區縣法律援助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共同推動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二、切實加強法律援助機構規范化建設
法律援助機構規范化建設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法律援助機構的規范化建設工作,人事、財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解決法律援助機構規范化建設中面臨的機構編制、辦公設施、經費保障等問題,努力實現法律援助機構依法設立、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配備專業人員、具有方便群眾求助的辦公場所和基本設施、各項規章制度健全、能夠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的目標。
(一)機構編制。市和區縣要建立完善配套的法律援助平臺,設立法律援助機構。市編辦和市司法局要共同研究解決全市法律援助機構編制方面存在的問題,在借鑒全國其他省會城市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各區縣法律援助機構性質、編制數額提出統一要求,設立規范的法律援助機構,配備專門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員。
(二)經費保障。法律援助經費應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并建立政府對法律援助經費的最低保障機制,法律援助經費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0.2元標準安排,市與區縣財政分別承擔0.1元,并隨著經濟發展逐步予以增加。法律援助經費要建立單設賬戶,實行??顚S?,接受財政和審計部門的監督。
(三)辦公設施。法律援助機構應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且辦公場所要臨街、交通便利、標志明顯、設有殘疾人通道,便于群眾來訪。各級政府可從實際出發,在市區、交通便利的地方為法律援助機構購買或租用固定的辦公場所,用于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并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
(四)規章制度。各級法律援助機構應根據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資金管理制度、業務培訓制度、信訪接待制度、案件管理制度、接待審查制度、案件質量監督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并將相關制度予以公布,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三、切實加強法律援助宣傳工作
法律援助宣傳工作是廣大人民群眾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途徑,各級政府應切實做好法律援助宣傳工作,推動法律援助工作健康發展。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把宣傳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和《陜西省法律援助條例》作為今后一段時間普法宣傳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全方位、多層次、制度化地宣傳法律援助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對法律援助制度和法律援助知識的宣傳,加大對各級法律援助中心職能、地位、作用的宣傳力度,使更多的市民了解法律援助的渠道。同時,要加強同各級宣傳部門的聯系,通過新聞媒體對法律援助機構辦理的典型案例、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典型事跡進行報道,為法律援助事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各級財政部門要為法律援助宣傳工作提供必要的財政支持。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要積極組織法律援助工作人員深入到企業、社區、建筑工地、農村等場所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活動,要在“12·4”法制宣傳日、“三八”婦女節、“助殘日”等重大節日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使群眾對法律援助知曉率有明顯提高。
四、切實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法律援助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法律援助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積極構建以法律援助中心為主,全社會廣泛參與的法律援助支撐體系。各級人事部門和司法行政機關要嚴把法律援助機構“進人關”,真正把熱愛法律援助工作、熟悉法律知識的專業人才充實到法律援助隊伍之中。要加強對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教育,將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培訓和教育納入公務員和干部總體培訓規劃,通過培訓強化其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要不斷改善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的待遇,使工作人員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要充分調動和發揮律師事務所、廣大律師以及社會組織等多方面的積極性,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幫助;要動員和鼓勵工會、婦聯、殘聯、高等院校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資源參與法律援助工作,市、區兩級均要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隊伍,職業法律工作者要積極承擔法律援助志愿者義務。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為特定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方面的積極作用。各級政府要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以激勵更多的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身法律援助事業。
五、切實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和配合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協調和配合,建立協調溝通和反饋機制,及時幫助解決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相關部門應當認真執行司法部、民政部等中央九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條例〉切實解決困難群眾打官司難問題的意見》,對法律援助人員持法律援助機構的證明利用檔案資料,除涉及國家秘密等依法不得公開的檔案資料外,積極給予配合,對檔案資料查詢費、咨詢服務費、調閱檔案費、證明費等費用予以免收;對原件復印、縮微膠片復印、翻拍、掃描等相關材料復制費給予減收或者免收,減收后所收費用不得超出原材料成本費。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強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溝通和協調,本著方便群眾的原則,建立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銜接機制,對人民法院已經給予司法救助的當事人申請法律援助的,或者對法律援助機構已經給予法律援助的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的,不再審查其經濟狀況,直接給予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要進一步加強與共青團、婦聯、殘聯等部門溝通協調,互通工作信息,共同做好我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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