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超市建設指導意見
時間:2022-02-01 05:41:00
導語:慈善超市建設指導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街、鎮慈善超市是指街、鎮興辦,借用商業超市自選物品的形式,以募集和發放社會捐贈款物為主要內容的社會救助實體。與傳統的實物救濟相比,它克服了受捐者被動接收救濟物品的弊端,是基層民政辦實施救濟救助互動的平臺;與傳統的募捐方式相比,它克服了臨時性、突擊性所帶來的弊端,是社區群眾慈善捐贈經?;统D杲邮丈鐣栀浀钠脚_;與傳統的慈善救助工作相比,它克服了手段單一、透明度不夠的弊端,是基層慈善組織規范運作的平臺。
根據民政部“在全國大中城市推廣建立慈善超市”的明確要求,立足我市慈善超市發展的實際,從上述功能定位出發,今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街、鎮都要建立慈善超市。各區縣民政局要按照這一目標要求,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按時間節點完成全市目標。
市局和市慈善總會對每個街、鎮新建的慈善超市資助3萬元,對已有的街、鎮慈善超市再給予適當資助。各區縣民政局也應給予適當的資助,以扶持這一新生事物的健康發展。
二、關于街、鎮慈善超市建設的基本標準
(一)、全市街、鎮慈善超市統一名稱為“慈善超市”,掛“XX區(縣)XX街道(鎮)慈善超市”的牌子,并有“福利彩票資助”的統一標識。
(二)、街、鎮慈善超市的選址應體現“方便群眾、便于管理”的原則,室內面積應不少于30平方米,布局按自選商場的樣式、備有相應的貨架,物品按類擺放。
街、鎮慈善超市正常運作所需場地、費用等應由政府解決。
(三)、街、鎮慈善超市可登記為公益性、非營利的民非組織,配有相應的工作人員。每個慈善超市應配備電腦、電話等必要的辦公設備,并建立健全捐贈物品的接收、發放、保管等基本制度,做到帳目清楚、手續完備。
(四)、街、鎮慈善超市每星期開放時間不少于兩個半天。
(五)、街、鎮慈善超市接收的捐贈物品應符合實用、整潔、衛生、安全等要求,對不宜接收的捐贈物品,要做好解釋工作。
(六)、以街、鎮慈善超市為依托建立一支相應的志愿者隊伍。
(七)、其它部門建立的慈善類超市應與街、鎮慈善超市實現有機整合。
三、關于街、鎮慈善超市運作的規范要求
(一)、街、鎮慈善超市應立足于本轄區捐贈款物的接收、儲存、發放等,募集款物的主要來源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駐寧部隊和居民個人。接收捐贈款物后,要及時向捐贈者開具收據和憑證。
(二)、街、鎮慈善超市救助的對象為城鄉低保戶、低保邊緣戶和突發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的其它群眾。具體救助對象和救助物品可適時調整。
街、鎮慈善超市的物品一般應分無價、低價、“愛心價”等,其中對困難群眾不適用的物品,也可進行義賣等,義賣所得款可用于購買困難群眾急需的生活用品。
(三)、條件成熟的區、縣,可實行慈善超市連鎖運作,并適當向社區延伸,社區一般應為XX區(縣)XX街道(鎮)慈善超市連鎖點。
(四)、街、鎮慈善超市應與臨時救濟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區縣慈善組織和街、鎮可分別從慈善捐款或臨時救濟資金中給予適當資助。除募集和發放捐贈款物外,街、鎮慈善超市應切實發揮好志愿者服務隊伍的作用:整理、修理捐贈物品,收集和求助信息,宣傳慈善理念和慈善文化,為行動不便的困難群眾開展送捐贈品上門服務等,多方面體現“慈善”的表現形式。
(五)、街、鎮慈善超市實行街(鎮)民政辦領導、慈善協會管理、民間組織運作、志愿者參與、政府適當資助的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市局救災救濟處負責全市慈善超市的行政管理,市慈善總會負責業務指導。
各級民政部門要定期對慈善超市款物的使用和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適時組織開展業務培訓、經驗交流和評比表彰。
- 上一篇:商業銀行財務管理論文
- 下一篇:信用評分模型分析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