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意見
時間:2022-02-09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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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構建城鄉統籌基層黨建新格局,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意義
1.構建城鄉統籌基層黨建新格局,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農村改革發展的必然要求。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及農民生產生活方式發生深刻變化,農村基層組織的功能定位、設置形式面臨一系列新問題,農村黨員干部的思想觀念和素質能力與科學發展觀的新要求、農村改革發展的新任務、農民群眾的新期待還不相適應。各級黨委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構建城鄉統籌基層黨建新格局,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固樹立堅持不懈抓黨建的“主業”意識、與時俱進抓黨建的創新意識、城鄉黨建“一盤棋”的大局意識,進一步推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新發展。
二、構建城鄉統籌基層黨建新格局,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2.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為主線,實現城鄉基層黨組織工作目標相協調、部署相呼應、成效相促進,形成以城帶鄉、城鄉互促、雙向受益、共同提高的城鄉基層黨建新格局,為我市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加快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3.目標要求。
——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進一步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設置方式、活動方式和領導方式不斷創新,服務功能、陣地建設不斷完善,工作力量進一步充實。
——農村基層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干部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高,成長發展空間進一步拓寬,激勵保障機制日趨完善,后備干部隊伍建設不斷加強,村干部監管機制進一步強化。
——農村基層黨員隊伍素質進一步提高。農村黨員隊伍的思想觀念和宗旨意識顯著增強,農村發展黨員工作更加規范,黨員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創新發展,黨內關懷幫扶機制不斷健全,黨員隊伍先鋒模范作用充分發揮。
——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進一步完善。農村基層黨內民主進一步擴大,村級組織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機制不斷健全,黨領導下的村民自治機制不斷完善,農民群眾有序政治參與不斷擴大。
三、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
4.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要積極為村黨組織發揮領導核心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賦予村黨組織對村委會和經濟社干部的教育監管職能,健全村黨組織領導下的村“兩委”分工負責制、村“兩委”聯席會議制和民主決策制。保證村黨組織成員與村委會成員享有同等標準的薪酬待遇,強化村黨組織對村財務和重大村務的全過程監督。
5.加強鎮、村黨組織書記隊伍建設。選好配強鎮黨委書記,探索鎮黨委書記跨區(縣級市)交流任職。注重從優秀年輕村黨組織書記、大學生“村官”、選調生中選拔鎮領導班子成員,充實鎮黨委書記隊伍后備力量。鎮黨委書記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市或市以上集中培訓,累計時間不少于7天。有計劃組織鎮黨委書記到市直部門掛職鍛煉。區(縣級市)委書記每年要與鎮黨委書記談心一次以上。進一步加強鎮黨委書記作風建設,重點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黨性黨風黨紀突出問題。創新村黨組織書記培養選拔機制,按照思想政治素質好、帶富能力強、協調能力強的“一好雙強”標準,注重從本村優秀現任村干部、致富能手、農民經紀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負責人、復員退伍軍人、外出務工返鄉的農民黨員中選拔村黨組織書記;鼓勵優秀民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鎮(街)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退居二線、提前離崗或退休干部職工中的黨員回原籍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探索村黨組織書記跨村任職或向社會公開招聘等選任途徑。落實村黨組織書記保障激勵措施,在自愿參保的前提下,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原則,到2010年底前為現任村黨組織書記全部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加大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考錄鎮(街)機關公務員、招聘鎮(街)事業編制人員的力度,推薦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作為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人選,定期評選表彰優秀村黨組織書記。
6.在鎮設置黨建工作指導員。在全市各鎮設置黨建工作指導員,解決農村基層黨務工作力量薄弱的問題。鎮黨建工作指導員實行聘任制,由各區(縣級市)委組織部負責統一向社會公開招聘,接受區(縣級市)委組織部和所在鎮黨委的雙重管理和領導。鎮黨建工作指導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參照社區黨建工作指導員的標準,由市負責的部分納入市財政預算。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給予黨建工作指導員適當補助。
7.組織開展好城鄉基層黨組織互幫互助活動。組織好我市城區黨支部與梅州市農村黨支部的結對共建活動,抓好全市城區黨支部與農村黨支部的結對共建活動。城區黨組織要推動人才、信息、技術和管理等優質資源向農村流動,發揮農村黨組織的比較優勢,組織好“五個一”活動,開展各具特色的互幫互助活動,實現城鄉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基層黨組織共建雙贏。
8.創新農村基層黨組織的設置方式、活動方式和領導方式。推廣在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生產基地、專業協會、產業鏈和經濟社建立黨組織的模式,探索村村聯建、村企聯建、村居聯建等組織設置新模式。改進村黨組織活動方式,把黨組織活動與發展農業、建設農村、培育農民有機結合;利用現代網絡技術,為黨組織活動創建平臺;發揮村黨小組的作用,把村黨組織活動延伸至自然村;吸納農民群眾積極參與,擴大黨組織活動的開放性。
9.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陣地建設。按照省委提出“有一塊黨支部牌子,有一個黨員活動場所,有一套黨員遠程教育終端設備,有一個黨建工作宣傳欄,有一套黨建工作制度”的“五個有”標準,規范完善農村基層黨組織辦公用房、黨員活動場所等陣地建設。強化管理,整合資源,提高農村基層組織陣地在宣傳教育、黨員培訓、議事辦事、文化活動、便民服務等方面的綜合功能作用。
10.深入開展創先爭優和農村黨的建設“三級聯創”活動。圍繞農村改革發展的新任務,積極開展創建先進農村基層黨組織,爭做優秀共產黨員活動。深化農村黨的建設“三級聯創”活動,賦予活動新內涵,創新活動載體。及時總結表彰創建活動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11.建立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信息反饋和分析排查制度。建立日常情況反饋機制,通過多種渠道讓基層單位和農村黨員、干部群眾順暢地向組織反映意見建議。建立信息交流機制,加強各單位間的交流學習。建立分析排查機制,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定期排查、及時處理。
四、大力加強農村基層干部隊伍建設,培養守信念、講奉獻、有本領、重品行的農村基層干部隊伍
12.進一步疏通優秀村干部成長進步的渠道。拓寬優秀村干部的發展空間,調動村干部工作積極性,探索建立來自農村基層一線的黨政干部培養鏈。從2009年開始,鎮(街)錄用機關公務員、招聘事業編制人員時,要留出30%的比例錄用符合條件的優秀村干部尤其是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有條件的地區可建立雇員制,聘用優秀村干部到鎮(街)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工作。
13.建立健全村干部薪酬待遇保障機制。建立完善區(縣級市)、鎮(街)兩級財政和村集體統籌解決村干部報酬機制,實行在職村干部工資補貼最低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報酬待遇落實及正常增長機制。從2009年開始,按照不低于當地農村勞動力平均收入水平確定村干部基本報酬。加大對工作業績突出的村“兩委”班子和村干部的表彰獎勵力度。推行村干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離任保障制度,凡符合一定條件的村干部均可享受離任保障,所需經費由區(縣級市)、鎮(街)財政和村集體收入統籌解決。
14.加強村級后備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堅持把思想政治素質好、帶頭富和帶民富能力強的專業大戶、民營企業主、農民經紀人、回鄉創業人員、復退軍人等優秀農村青年作為村級后備干部的主要來源,在鎮(街)建立農村致富能手、實用人才信息庫和培養對象個人檔案。要加強對村后備干部的培養鍛煉,跟蹤考察,適時將條件成熟、群眾公認的后備干部推薦進入村級班子。
15.組織鎮、村干部掛職鍛煉或跟班學習。組織優秀的村干部到鎮(街)機關掛職鍛煉或跟班學習,組織優秀的鎮干部到區(縣級市)直屬部門掛職鍛煉或跟班學習,提高農村基層干部的整體素質。要對掛職對象進行動態管理,組織崗前培訓,建立個人業績檔案,定期檢查指導。
16.公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每年向社會公開選聘一定數量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或村團組織書記、副書記,爭取用5年時間實現全市“一村一名大學生”的目標。大學生村干部可享受上級專項補貼,比照本地鎮(街)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其工作生活補貼標準,享受養老、醫保等社會保障,其費用由區(縣級市)、鎮(街)財政統籌,按時足額發放;其薪酬待遇、戶口問題予以保障;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的大學生村干部可享受加分優惠;對任期滿后有就業或創業意向的大學生村干部推薦就業、引導創業;對在村任職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條件的大學生村干部,經組織推薦,可參加“選調生”統一招考。要及時挖掘報道大學生村干部中的先進典型,營造良好氛圍。
17.實行機關新錄用公務員下基層鍛煉制度。新錄用的機關公務員要分期分批到基層鍛煉至少一年,把新錄用的公務員下基層鍛煉和選派干部下基層駐農村工作有機結合,優先選派機關新錄用的公務員下基層駐農村,確保全市每個行政村都有一名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駐村或聯系村。
18.加強對村干部的監督管理。推行村干部目標管理制、公開承諾制、年終考評制、離任審計制、民主評議制和責任追究制,探索把對村干部的監管模式向經濟社干部延伸。村委會干部每年要就競選承諾兌現情況等內容向村民會議述職并接受村民評議;村黨組織干部要分別向鎮(街)黨(工)委和村黨員大會“雙向述職”,接受鎮(街)黨(工)委和黨員群眾的“雙向測評”,測評結果與村干部的待遇獎勵掛鉤并向黨員群眾公示。發揮人大對農村工作和村委會、經濟社干部的監督職能。
五、扎實抓好農村黨員隊伍建設,鞏固和擴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
19.做好農村發展黨員工作。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嚴格規范發展黨員程序,不斷提高發展黨員質量。積極推行發展黨員公示制、票決制、回執制、培訓制、考核制、淘汰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對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和指導。要積極探索在農村致富帶頭人、外出務工經商人員、行業協會負責人及村社干部、后備干部、復退軍人、婦女中發展黨員的有效方式。
20.構建農村黨員聯系服務群眾工作體系。推行群眾事務黨員制、黨員服務承諾制,開展黨員設崗定責活動,建立黨員先鋒崗、黨員示范責任區、黨員志愿服務隊和服務型的黨員之家。建立農村黨組織成員定期走訪群眾制度,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變“集中接訪”為“入家詢訪”,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完善黨員目標管理考評辦法,把黨員聯系服務群眾情況納入民主評議黨員和對黨員的考核內容。
21.建立健全城鄉黨員互助關懷機制。建立健全農村困難黨員信息庫,完善困難黨員幫扶救助制度,豐富黨內關懷幫扶活動的內容和形式,增強黨組織的親和力和凝聚力,增強黨員的向心力和榮譽感。通過財政下撥、黨費支持、黨員捐款、社會捐助等多種渠道,結合城鄉基層黨組織互幫互助活動,設立城鄉黨員互助基金、黨員創業小額擔?;鸬裙嫘曰穑瑸檗r村困難黨員解決實際問題。定期組織黨員開展形式多樣的文化體育活動,豐富黨員的業余生活。
22.構建城鄉一體的黨員動態管理機制。構建以流入地黨組織管理為主,流出地與流入地黨組織密切配合、有機銜接、雙向互動、共同負責的流動黨員管理的長效機制。實現流動黨員持證流動,完善流動黨員服務站點建設。建立完善流動黨員信息庫,及時為流動黨員提供技能培訓、就業推薦、權益保障等服務。探索跨區域、跨行業開展黨組織活動的有效途徑,建立城鄉共育的黨員動態培養模式。鼓勵和支持返鄉農民工黨員在村就業和創業,為新農村建設作貢獻。
23.實施“十萬農村黨員干部大培訓”三年計劃。鞏固擴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成果,不斷提高農村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養和致富領富能力。整合城鄉培訓資源,依托各級黨校、高校以及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平臺,將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村“兩委”班子成員、經濟社干部和農村基層黨員全部納入培訓范疇,三年內完成。建立市、區(縣級市)、鎮(街)三級培訓經費保障機制,把對農村黨員干部的培訓教育工作經費納入各級黨建工作經費。改善區(縣級市)、鎮兩級黨校的辦學條件,發揮其在農村黨員干部培訓教育工作中的主陣地作用。
24.進一步搞好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完善農村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終端接收站點硬件建設,按“管、學、用”的要求抓好軟件建設。加強對終端接收站點管理員的培訓。培養高度負責、相對穩定的管理員隊伍,提高站點實際使用率。建立政治素質強、技術過硬、愿意為農民群眾服務的教學輔導隊伍,搞好技術保障和教學輔導。定期對遠程教育終端站點的運作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測評。
六、切實改進黨的作風,著力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
25.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堅持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治相結合,推進農村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深入開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思想基礎。全面推進“三公開”建設,健全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切實糾正損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涉農違紀違法案件。
七、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農村群眾自治機制,積極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26.推進農村基層黨內民主建設。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班子“兩推一選”的選舉辦法,探索推進村黨組織領導班子“公推直選”方式。加強農村黨務公開工作,實現黨務公開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完善村黨組織決策機制,嚴格實行民主集中制,推進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
27.完善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機制。完善民主選舉程序,重點在委托投票、懲處賄選、選民界定等環節加強規范,提高村民民主法制意識,保證選舉公正有序。完善民主決策機制,健全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完善民主管理機制,健全村規民約、村務和財務管理制度。完善民主監督工作,定期開展民主評議,組織村社干部述職述廉,加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發揮村民理財小組監督作用,推廣村帳鎮(街)、社帳村制度。
28.加強村級組織配套建設。抓好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配套建設,加強黨建帶工建、黨建帶團建、黨建帶婦建。村黨支部要領導支持村集體經濟組織、共青團、婦代會、民兵等組織和鄉鎮企業工會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開展工作,切實發揮各配套組織的作用,形成基層建設合力。
八、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為構建城鄉統籌基層黨建新格局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29.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領導,不斷完善農村基層黨建工作領導責任制,每年要專題研究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提出年度工作目標和政策措施,解決好農村基層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市、區(縣級市)黨委要建立健全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黨委組織部門要配強抓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領導和工作力量,確保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有人抓、有經費、有陣地、有制度、有考核。市、區(縣級市)黨委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常委會,鎮(街)黨(工)委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黨(工)委會,專題研究部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市、區(縣級市)黨委常委會每年向全委會(或者黨代會)報告工作時,要有專門部分報告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接受代表和委員的評議。各級黨委書記是抓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市、區(縣級市)黨委書記每年開展一次以上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專題調研,研究解決有關問題。要著力強化鎮(街)黨(工)委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直接領導責任,建立健全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管理、監督、考核和教育的機制。
30.加大投入保障力度。繼續完善市、區(縣級市)和鎮(街)三級對貧困村的財政補貼措施。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和黨費補助等途徑,逐步加大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投入力度,形成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村干部報酬和養老保險、黨員干部培訓資金保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結合實際,把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著重向農村基層貧困地區傾斜。
31.強化考核監督。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把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作為考核各級黨組織及其領導干部的重要指標。把考核結果作為評定領導班子工作績效、選拔任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抓好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監督檢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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