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局加強稅源建設工作意見
時間:2022-02-21 05: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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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稅源建設的重要意義
1.稅源建設具有基礎地位。稅源是經濟稅源的簡稱。稅源建設是稅收工作的基礎,是實現稅收目的的保障。經濟稅源需要通過強化稅源管理來轉化為現實的稅收收入。近年來我省地方稅收管理實踐證明,稅收管理的基礎必須是稅源建設。離開稅源管理,稅務部門就會喪失依法征稅的主動權。在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框架下,我們必須首先從戰略高度提高對稅源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從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工作內容上突出稅源管理,并形成一整套的稅源監控的制度和方法。
2.稅源建設體現現實要求。自去年下半年以來,受金融危機的影響,我省經濟增速放緩,經濟稅源下滑,其中既有企業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滑等導致經濟稅源減少的因素,又有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等政策性減收因素,保持地稅收入持續穩定增長的任務十分嚴峻。各級地稅部門要從客觀現實認識到加強稅源建設,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增強各稅種、行業稅收管理能力和水平對保障地稅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具有的重要意義,切實把稅源建設擺到地稅工作的突出位置。
3.樹立正確的稅收經濟觀。經濟是稅收的源泉,稅收是經濟的縮影。要樹立正確的稅收經濟觀,正確處理好組織收入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正確處理好組織收入與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關系,把實現地稅收入持續穩定增長建立在“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基礎上,建立在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更加和諧穩定的基礎上,加強地方稅源建設,服務好地方經濟增長和企業發展,培植好稅源、保護好稅基,推動全省經濟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稅源建設的主要目標
4.地方稅源發展壯大。落實稅收經濟觀,積極支持經濟發展,培植地方稅源增長點,不斷促進稅源發展壯大,實現地方稅收與經濟協調持續穩定增長。
5.稅源清楚數據準確。基層稅源管理部門和稅收管理員對本轄區內的稅源分布、結構和發展等情況一清二楚;稅源管理基礎信息采集、錄入管理規范有序,納稅人的基礎信息全面、準確,并及時更新。
6.稅源管理程序規范。稅源管理程序規范、標準統一;征、管、查各部門分工明確、職責清晰、監督有力、運轉高效。
7.稅源管理效能提高。稅源管理成本不斷降低,征收率明顯提高,稅源管理質量和效率全面提升,按期申報率和稅款入庫率達到95%以上。
8.稅源控管能力增強。建立起稅源監控制度化、信息化和社會化體系,實現稅源的有效控管,最大限度地防止稅源流失,努力完成全年地稅收入任務。
9.服務稅源措施到位。地稅人員的經濟稅收觀明顯增強,能正確處理好依法組織收入與促進經濟發展的關系,牢固樹立管理也是服務的理念,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全面執行到位,服務稅源措施方便快捷,規范高效,構建服務型地稅部門。
三、大力培植地方稅源
10.用足用好政策。在當前企業經營困難加大和經濟結構面臨調整的形勢下,各級地稅部門要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千方百計幫助企業排憂解難。認真執行支持自主創新、高新技術、基礎產業、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龍頭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全面落實扶持中小企業和成長型、就業型困難企業發展的各項措施;積極為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加快科技創新、推進節能減排提供稅收政策支持。
11.抓住服務重點。各級地稅機關要把支持重大項目建設、支持民生工程建設、鼓勵再就業、扶持第三產業和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作為服務重點。要認真落實好省局“支持服務重大項目建設稅收政策和服務措施50條”、“支持民生工程稅收政策和服務措施50條”、“支持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和服務措施12條”,并根據服務對象的需要積極研究制定富有特色、富有成效的服務措施,為企業發展開辟納稅成本的“洼地”、涉稅服務的“高地”。
12.積極建言獻策。要充分利用稅收信息廣泛的有利條件,積極為地方經濟發展出謀劃策;要在高度重視稅收分析的基礎上,及時為產業發展、企業節能增效、企業加強管理、企業產業調整提出建議;要認真研究稅收政策調整對經濟發展的影響,并及時向當地黨政領導提供決策參考;要積極爭取上級部門的大力支持,為地方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13.優化納稅服務。全面推行多元化申報繳稅方式;繼續完善窗口服務功能,大力推行個性化、人性化的服務措施;不斷擴展和完善網上辦稅服務,建設12366服務熱線;積極推進納稅服務工作的信息化、網絡化;認真落實“兩個減負”措施,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完善納稅服務制度體系、納稅服務考核評價體系;制定納稅服務工作標準,強化地稅機關和地稅人員的納稅服務主體意識、責任意識,以良好的作風、優質的服務創優地稅政務環境。
14.堅持依法治稅。各級地稅機關和廣大地稅人員要牢固樹立依法治稅的理念,規范執法行為,全面實行公開辦稅,嚴格執行“六公開,六不準”承諾;堅持組織收入原則,確保收入質量,既要防止違規減免稅,又要嚴禁買稅、賣稅、引稅和寅吃卯糧收過頭稅;要依法保護好納稅人合法權利,提高稅收執法的公信力;要正確處理好依法治稅與完成收入任務、涵養稅源、發展經濟之間的辯證關系,確保地方經濟與地稅收入協調發展。
四、創新稅源管理機制
15.及時掌握稅源狀況。要認真組織開展稅源調查工作,掌握政策性、經濟性稅源增減情況,把握經濟發展趨向與稅源演變的關系,摸清稅源底數及其變化規律,準確預測地稅收入趨勢;要建立健全動態稅源數據庫,使各級地稅部門、每個稅收管理員對所管轄范圍的稅源都一清二楚;特別要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稅種、重點行業和重大項目稅源的調查,掌握稅源的變化趨向。
16.抓好稅收分析。各級地稅機關要高度重視稅收分析工作,掌握稅收動態變化情況。充分利用各種涉稅信息,做到宏觀分析與微觀分析相結合,從宏觀上發現問題,在微觀上查找原因;要重點分析宏觀稅負、稅種稅負、行業稅負等,發現稅源管理中的問題,掌握稅源管理的重點和難點,為加強和規范征收管理,有效防范稅收流失,挖掘稅源潛力,有針對性采取強化稅源管理措施提供決策依據。
17.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要進一步明確稅收管理員崗位職責,認真落實省局“兩個減負”工作方案,切實減輕稅收管理員負擔;全面推行稅收管理員工作平臺,提升稅收管理員工作質量和效率;繼續開展優秀稅收管理員評選活動,激勵稅收管理員學業務、增技能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18.實施稅源分類管理。要從專業化、精細化管理的角度實施稅源分類管理;要建立分行業、分規模、分稅種、分區域的稅源分類管理制度;對重點企業、重點工程要實行跟蹤管理服務方式;對中小企業,要加強納稅申報管理,抓好納稅輔導工作,并針對不同情況,分別采取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對納稅意識較差的企業要從規范賬務核算、嚴格審查收支情況入手,加強納稅檢查,整頓秩序;對核定征收戶,要加強巡查巡管,全面實行計算機參數定稅,公平稅負;對流動性、零散性稅源,要加強源頭控管,建立和完善代征、代扣制度。
19.扎實推進納稅評估。要進一步完善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和工作規程;要重點加強對建筑安裝、房地產、金融、交通運輸、批發零售、資源壟斷等行業和大型企業集團以及零負申報、低稅負企業開展納稅評估;各級基層地稅部門要設立納稅評估專業崗位,充實評估力量;要落實評估工作責任,明確評估工作任務;要結合當地實際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指標體系和預警值;要充分應用好納稅評估管理系統,提升納稅評估工作水平;要組織開展優秀納稅評估案例評選,總結交流納稅評估經驗;要對納稅評估中發現的問題認真研究,及時處理。
20.強化“以票控稅”。加強對納稅人開具發票的管理,加強發票的監控和檢查,提高發票使用率;做好發票開具信息與納稅申報信息的日常比對工作;大力推行有獎發票,促進發票管理機制創新;加大對代開發票的管理力度,堅決防止利用發票引稅、買稅、賣稅;穩步推進稅控裝置;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打擊發票違法犯罪活動要求,加強與公安機關的聯系,加大對制售假發票和非法代開發票行為的打擊力度,重點對建筑安裝、交通運輸、餐飲、旅游、廣告、娛樂服務等使用假發票重點行業、企業開展清理檢查,整頓和規范發票管理秩序。
21.深入開展稅收專項檢查。要認真按照省局的要求,重點抓好大型連鎖超市及電視購物、建筑安裝企業、大型企業集團的專項檢查;同時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有選擇性地對營利性醫療及教育培訓機構、中介服務業、品牌經銷及分銷商、拍賣企業、非居民企業、3年以上未實施稽查的重點稅源企業實行專項檢查。
22.建立綜合治稅長效機制。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和相關部門的配合協作,努力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等方式,明確相關部門的護稅協稅責任和義務,實現稅源的有效控管;建立地稅與其他相關部門的涉稅信息定期交換制度,拓寬涉稅信息來源渠道;實行部門聯合辦公,完善代征代扣稅收辦法;建立健全稅收違法案件舉報獎勵制度,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協稅護稅的積極性,在全社會營造一個良好的護稅協稅環境。努力構建“政府領導、部門配合、地稅主管、司法保障、社會參與”的稅源綜合管理新格局。
23.建立稅源管理標準。各地要結合實際,從稅源管理的各環節制訂管理標準,規范管理行為。要積極探索建立戶籍管理、申報管理、納稅檢查、稅負管理、稅款入庫、重點企業稅收管理、工程項目稅收管理、征收方式認定、納稅評估、巡查巡管等工作標準,為稅源管理工作提出明確的工作目標及具體要求。
五、全面落實工作責任
24.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地稅機關要重視稅源建設,把優秀人才充實到稅源建設崗位上,把稅源建設工作優劣作為衡量領導干部能力水平的重要標準。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職能部門密切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切實可行的加強稅源建設工作具體措施,明確稅源建設的目標和任務。要深入基層、深入重點企業和重點建設項目,加強調研,準確把握稅源建設規律和發展方向,及時解決稅源建設工作存在的問題。
25.優化資源配置。要結合機構改革,根據稅源分布情況,從提高稅源管理效能出發,優化稅源管理機構設置。要進一步充實基層稅源管理力量,稅收管理員占全體地稅人員總數比重不低于40%,使稅源管理力量與稅源管理任務相匹配;要順應經濟稅源向城市和城鎮集聚的大趨勢,對稅收管理員隊伍進行優化組合,選調一批責任心強、精通業務的人員從事重點稅源管理工作。
26.理順管理職責。要進一步理順征管、稅政、計財、稽查等部門在稅源管理中的職責,構建職能清晰、責任明確、執行暢通、運行高效的稅源管理體系;要建立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稅務稽查互相聯動、統一協調、信息共享的“四位一體”的運行機制,增強稅源管理的合力。
27.強化監督考核。要健全激勵機制,完善稅源管理崗責體系,建立稅收管理員管戶與管片相結合的責任制度,明確管戶要求和管片職責。要完善稅源管理考核辦法,按照“績效量化,以人為本,激勵為主”的原則,建立科學、合理、適用的考核指標體系;要改進考核方式,把日常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確保考核結果公正、準確;要充分應用考核結果,嚴格兌現獎懲,增強稅源管理人員的依法行政意識、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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