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環境保護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02 05:49:00
導語:區環境保護工作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建立和完善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
各級政府要堅持以可持續發展戰略為指針,將環境與資源的承載力作為要素參與綜合平衡,把保護環境與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有機結合起來,使環境保護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國土規劃、人口計劃、生態建設規劃互相銜接、互為補充。
建立重大決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各級政府在制定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區域國土整治與資源開發、流域開發、開發區建設、城市新區建設和舊城改造等重大決策時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根據環境影響評價結果科學決策,環境質量要求不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的,不得實施。
建立部門聯合會審制度。各級政府要定期召開環境保護委員會會議,對與環境有關的重大決策進行會審,通報重大決策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協調環境與發展中的有關問題,努力提高環境與發展密切結合的組織程度。建立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公眾參與制度。政府要對直接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環境與發展決策,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要建立相應的程序和機制,使廣大群眾能夠及時了解環境與發展決策內容,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建立有關環保的重大決策監督與責任追究制度。各級政府對環境與發展中的重大決策事項,要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和輿論的監督。依法建立重大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因決策失誤造成重大環境問題或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建立流域、區域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協調流域、區域環境保護問題,制定有利于流域、區域的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協調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的利益關系,促進流域、區域的環境保護和經濟的協調發展。
二、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控制新的污染和生態破壞
嚴格執行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環保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新、改、擴建和技改項目技術起點要高,要采用能耗物耗低、污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達到國家相應的排放標準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要求,嚴禁采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設備和工藝。
政府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環境保護職責,落實建設項目環保一票否決權制度,把好建設項目審批關。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必須首先經過環保部門審批,凡按規定須經環保部門審批而未經審批或經審批不同意的,有關部門不予辦理項目審批,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管理部門不予辦理征地手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營業執照,銀行不予貸款,供水、供電部門不予提供水電。
各級環保部門要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提高環境評價質量,做到項目建設合理選址和布局。
建設項目未經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審批,有關部門越權、越級審批的,要依法追究審批機關和審批人的責任。建設單位擅自建設和投入使用的,要依法懲處。
三、集中力量,解決重點區域環境問題
城市總體規劃要體現以人為本、人與自然相和諧的原則,合理規劃城市功能和布局,并將城市環境保護規劃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其中,從源頭上消除污染。小城鎮建設要認真借鑒區內外的經驗,預防為先,高起點規劃;老城區要通過規劃修編,及時調整工業布局和功能布局。
重點保護好城市集中飲用水源保護地、居民區、文教區、風景名勝區和旅游區的環境質量,加強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的集中處理。酒泉市污水處理廠擴建、敦煌市污水處理廠建設要在“十五”期間完成。各縣市對城市垃圾處理要有長遠的規劃,2003年前全面完成垃圾處置場地建設,徹底消除垃圾圍城的現象。
繼續深化綠色城市創建工作,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水平,努力建設生態型現代化城市。“十五”期間,酒泉、敦煌、玉門三市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25%,人均公共綠地提高到12平方米,金塔、安西、肅北、阿克塞四縣城區綠化覆蓋率達到20%,人均公共綠地提高到10平方米。酒泉、敦煌兩市環境質量指標力爭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要求,其它縣市要創建環境優美城鎮,各縣市同時要抓好2~3個重點小城鎮環境建設示范區。
控制城市機動車尾氣污染,新增機動車尾氣排放達標率達到100%。加強對現有車輛排氣污染的年檢和上路抽檢,強化在用車監督管理,積極推廣使用先進的清潔能源汽車,確保全區城市機動車尾氣排放達標率達到90%以上。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水資源的保護,在大力推進城鄉節水,提高工業用水利用率,發展節水型農業的基礎上,抓好河流流域環境綜合治理。重點抓好北大河、石油河綜合治理和酒泉市工業區廢水綜合治理等重點工程建設。在水源、流域保護用地和環境敏感區范圍內,不得安排有污染的工業和集約型畜、禽等養殖項目。
環保、公安等部門要依照各自的職責,加強對城市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社會生活噪聲和交通噪聲的監督管理,防治噪聲污染。
加大城市環境衛生的管理與治理力度,建筑施工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施工期一個月以上的必須修筑圍墻。短期施工的要定時灑水,防止揚塵污染。實行環境衛生門前“三包”,凈化美化城市環境。
四、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深化工業污染防治
嚴格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各縣市要根據地區下達的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結合排污許可證制度的實施,將總量控制指標逐級分解落實到排污單位,并建立相應的重點污染源排放實時監控手段,確保總量控制指標的落實。積極推行清潔生產方式,新建項目和技改項目的污染物排放量要達到國家和地方的排放標準,實行“以新帶老”,做到“增產不增污”,“增產減污”,實現污染防治從末端治理向生產全過程控制轉變,推動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加強對重點工業污染源的治理,重點抓好石化、造紙、冶煉、食品發酵、電鍍、制革、建材等污染嚴重行業的治理。各縣市要對本轄區污染負荷前10位的企業進行重點控制,在2000年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的基礎上,實現污染物排放的全面達標。列入省、地重點整治的工業污染源,各縣市要強化監督管理,并逐步安裝重點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裝置。
污染嚴重、沒有治理價值或布局不合理的企業,特別是明令關閉的小煤礦、小煉油廠、小水泥廠、小造紙廠以及《國務院關于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中要求取締、關閉的“十五小”企業要堅決取締、關閉,并防止死灰復燃。
大氣污染防治要與節約能源、優化能源結構、發展清潔能源相結合,優先發展水力、風力、太陽能、天然氣、生物能等能源。搶抓“西氣東輸”工程建設的機遇,積極做好天然氣的引用,提高城市燃氣化率。
五、加強生態保護,遏止生態惡化
經濟發展必須遵循自然規律,進行資源開發活動必須充分考慮生態環境承載能力,絕不允許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眼前和局部的經濟利益。各縣市政府要把生態保護作為保障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重要基礎工程來抓,充分調動鄉村基層組織在生態保護工作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和動員廣大群眾樹立家園意識,全面啟動綠色家園工程,逐鄉、逐村地抓好生態保護和建設。切實加強對水、土地、森林、草原、礦產等重要自然資源的環境管理。各類自然資源的開發,必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履行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加強生態用地的保護,凍結對具有重要生態功能的草地、林地、濕地的開發。建設項目確需占用生態用地的,應嚴格依法報批和補償,實行“占一補一”的制度,確?;謴兔娣e不少于占用面積。嚴禁亂開亂墾荒地的行為,一經查出要追究領導的責任。要把自然保護與生態綠化統籌考慮,在繼續抓好造林綠化的同時,堅持效益優先的原則,對一些投資少,見效快,生態效益顯著的天然植被實行人工封育,因地制宜,采取分洪引灌、人工灌溉等措施,給予必要的撫育養。認真做好生態功能區劃工作,指導自然資源開發和產業合理布局。鄉鎮工業企業要統一規劃,相對集中,合理布局,有利于污染的集中控制。加強水源涵養林、水土保持林及天然甘草等植被的保護,嚴禁各種人為破壞。擴大自然保護區的數量和范圍,配備機構,充實力量,實行規范管理。積極做好草原“三化”治理,堅持以草定畜,防止超載過牧。加強對農業現代化、農村城鎮化過程中產生的農藥、化肥、農膜、集約化畜牧業廢棄物污染的控制,控制水土流失與農業面源污染。
六、健全環保投資機制,拓展投資渠道,增加環保投入
環境保護計劃、規劃的實施,必須有可靠的資金保障。各縣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貫徹執行國家在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綜合利用、財政稅收、金融信貸及引進外資等方面的環境保護經濟政策和環境保護資金渠道的規定,并建立相應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制度,確保環保資金投入的落實。結合財政體制改革,加大政府的環保投入力度,各級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環保專項資金用于環境保護的能力建設。要增強環保宏觀調控能力,制定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經濟政策,實現環保投入的多元化、社會化。制定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垃圾處理收費的政策,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的建設步伐。嚴格落實排污收費政策,促進企業的污染治理。改革排污收費資金使用制度,相對集中使用排污費,發揮排污費在污染治理中的作用。逐步向開發和利用資源的生產者和消費者征收生態補償費,用于恢復生態平衡。按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企業投資建設、經營環境污染治理項目,建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的良性機制,促進環境保護的市場化。
圍繞本地重點環境問題的解決,確定重大環保項目,并認真開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建立重點環保工程項目庫,創造條件充分利用國際組織、國外政府對環保的贈款和優惠貸款,以及按國際慣例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外資,努力增加城市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的投入。
研究、開發和推廣高效、低耗、無廢、少廢的清潔生產工藝和先進的水、氣、渣污染物治理技術及實用的集成化技術。加強環保產品和工程質量監督,規范環保技術和產品市場,推動環保產業健康發展。
七、堅持依法行政,嚴格環保執法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依法履行環境保護職責,協同配合,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切實履行環境保護工作統一監督管理的職能,全面推行和落實執法責任制,完善全區環境保護系統內部的監督制約機制,加強環境監理執法隊伍建設,嚴格環保執法,規范執法行為,完善執法程序,提高執法水平。
開展經常性的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活動,嚴肅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罰代刑等違法違紀行為。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八、加強環境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環境意識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環境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廣泛普及和宣傳環境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切實增強全民的環境意識和法制觀念.
繼續抓好環境警示教育活動。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要及時報道和表彰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先進典型,公開揭露和批評污染、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對嚴重污染、破壞生態環境的單位和個人予以曝光,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建立和完善社會化環境教育體系,使其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要在地、縣黨校和各類管理干部培訓、農村集中教育等工作中納入環境保護內容,提高領導干部對貫徹落實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的水平。要繼續抓好大中小學環境教育工作,深入持久開展創建綠色學校活動,在中、小學及幼兒園中普及環境知識。
九、進一步落實環境質量領導責任制
各級政府要遵照《環境保護法》關于“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的規定和總書記關于“堅持黨政領導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重要指示,切實把保護環境列入主要議事日程,認真落實環境保護任期目標責任制,逐級簽訂環保目標任期責任書,明確目標任務,定期檢查落實,形成黨政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監督管理、政府各部門分工負責的局面。各縣市人民政府應設立專門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機構,行使環境保護的統一監督管理職責。鄉、村基層組織應明確環境保護職能,有專人分管環境保護工作。
建立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制度,把環境保護作為考核各級政府主要領導政績的一項重要內容,按年度進行考核獎懲。
- 上一篇: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意見
- 下一篇:農村新型養老保險模式探究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