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媒體反映事項辦理工作意見

時間:2022-03-23 0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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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媒體反映事項辦理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媒體反映事項辦理的暫行規定》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網絡平臺,了解民情民意,維護群眾利益,化解社會矛盾,營造健康和諧文明向上的網絡輿論氛圍,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良好形象,經研究,制定本工作意見。

一、建立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網絡媒體反映事項的日常辦理工作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協調,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信息中心、縣公安局等部門分工協作,相關責任單位具體承辦。

1.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做好各類媒體群眾反映事項的梳理、報送工作。尤其要做好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新華報業網“民意直通車”、西祠胡同“徐州論壇”、西祠胡同“*縣發展論壇”以及百度貼吧“*縣吧”的監管工作,發現敏感問題,及時以《網絡輿情快報》形式批轉責任單位辦理;涉及重大敏感事項,由縣委宣傳部視其情況報請縣委、縣政府領導閱示后,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登記、編號,交責任單位辦理。

縣委宣傳部要取得市委宣傳部的支持,借助上級宣傳部門與市內外網絡媒體的協作關系,做好重大敏感網絡輿情的妥善處理工作。

2.縣委縣政府督查室負責部門信箱群眾反映事項辦理情況的督查和涉及重大敏感性問題的網絡輿情群眾反映事項的交辦與督查工作。每月下發《媒體反映事項辦理情況通報》,定期上報《媒體反映事項辦理情況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3.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負責縣委書記信箱、縣長信箱的管理。信箱信件中一般性事項報送分管領導閱示;重大敏感事項報送縣委書記、縣長閱示。根據縣領導批示,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交責任單位辦理。

4.縣信息中心負責做好縣政府網站論壇的管理、輿情監管和相關技能的培訓工作。提倡群眾參政議政和合理訴求,做好縣政府網站論壇欄目整合工作,開辟政民交流版塊;進一步規范分版管理員的管理行為;繼續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骨干網友的聯誼活動,努力提高凝聚力和感召力,促進論壇輿情向著健康和諧的方向發展;發現群眾反映的敏感性問題,及時整理成《網絡輿情快報》,視其情況,批轉責任單位辦理或報送縣領導閱示;適時撰寫上報《網絡信息摘報》,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5.各鎮、各部門負責網絡媒體反映事項的具體承辦工作。嚴格堅持“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要明確專人負責網絡輿情的監管工作,及時發現群眾反映的敏感事項。對群眾的咨詢求助、意見建議、投訴舉報等事項,要及時予以解釋、解決和說服引導。

各鎮、各部門接到縣委縣政府督查室交辦的網絡媒體反映事項后,應當予以登記,并及時受理和回應。在收件后的1個工作日內報送鎮、部門主要領導閱處;3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情況通過發帖、跟帖或信件回復的形式予以回復(回復中應包含反映人反映事項的屬實情況、調查處理結果、事項說明、受理人姓名、聯系方式、反映人投訴渠道等內容);5個工作日內向縣委縣政府督查室書面報告辦理結果(包括調查核實、解決整改、反饋方式、下一步工作意見等情況)。如確需延長時間的,須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批準。

各鎮、各部門接收其它網絡輿情監管部門或縣領導直接批辦的網絡媒體反映事項,以及自行掌握的網絡媒體反映事項,參照上述要求辦理。

6.縣公安局負責監管法律明確規定的反動言論帖、黃毒帖以及被反映人申請辦理自訴案件的受理與查處工作。

二、推行分級網絡發言人制度

借鑒先進地區做法,在全縣推行網絡發言人制度。

1.各鎮、各部門均應明確一名網絡發言人,具體負責網絡媒體反映事項的調查處理和信息工作。網絡發言人由各鎮、各部門研究推薦(由黨政副職或辦公室主任兼任),填寫《*縣網絡發言人登記表》,報縣委宣傳部,會同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信息中心審核確定。

縣委縣政府網絡發言人由縣委、縣政府研究確定。

2.網絡發言人的主要職責:及時發現涉及本鎮、本部門的敏感網絡輿情,并辦理自行發現和縣委縣政府督查室交辦的網絡媒體反映事項;解讀相關政策等權威信息,及時網絡媒體中群眾反映事項的辦理結果,并負責群眾咨詢求助問題的答疑,化解社會矛盾,正面引導網絡輿情;本鎮、本部門重大事項以及中心工作進展情況,充分展現本鎮、本部門日新月異的發展變化。

3.網絡發言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政治敏感性,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較強的文字功底和網絡語言表達能力,熟悉本單位業務工作。

4.各鎮、各部門回復網絡論壇網友反映問題時,應統一使用“某某鎮(部門)網絡發言人”用戶名。各鎮、各部門在縣政府網站論壇中網絡發言人的用戶名,由縣信息中心統一注冊;在其它網絡媒體中的用戶名由各鎮、各部門自行注冊。

三、規范網絡論壇的運作行為

進一步規范縣政府網站論壇管理員的管理行為,論壇管理應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1.對涉及單位和個人的問題帖、意見建議帖,原則上不得硬性刪帖。對于問題反映失實的,由相關部門網絡發言人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說明解釋,予以澄清,或由本人到公安機關申請自訴;問題屬實的,由部門網絡發言人公開調查處理結果和整改措施。

2.對于反動言論帖、黃毒帖,以及明顯荒謬漫罵帖等,應在第一時間予以刪除;對個別有可能對全縣整體形象及領導人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政治敏感性信息,應及時作出必要的屏蔽或刪除處理,并視其情況,在第一時間向縣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報告。

3.為有效避免惡意人身攻擊與失實問題的泛濫,對于反映單位或個人問題的負面帖,如果被反映人認為反映問題失實、造成了對本人的人身攻擊或損害了個人名譽,被反映人可到公安機關申請自訴。凡被反映人申請自訴的,縣公安局均應及時予以立案,快速查處,并向申訴人反饋查處結果。

4.對通過網絡媒體蓄意制造虛假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向社會公開事項真實情況,對反映當事人批評教育。情節惡劣的,要通過電視、報紙、網絡論壇等媒體予以公開報道、曝光。對媒體反映事項涉嫌煽動造謠、破壞穩定、誹謗他人等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對反映當事人進行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反映當事人是黨員干部的,轉交紀檢監察部門或組織人事部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暫行規定》等,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

四、強化領導和督查獎懲措施

各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網絡媒體反映事項的辦理工作,將網絡媒體反映事項的辦理納入“大接訪”范圍,切實做到群眾反映事項關聯到哪里,落實處理跟蹤到哪里、督查到哪里??h委宣傳部、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縣信息中心、縣公安局等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要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媒體反映事項辦理情況,總結經驗教訓,研究工作對策。尤其對于需要多個部門聯合執法、協同辦理的問題,縣分管領導應牽頭協調,明確各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防止因職責不清、推諉扯皮而錯過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造成不良后果。

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對網絡媒體反映事項辦理工作的考核獎懲機制,年終組織專項考核,進行總結表彰。對因效率低下、方法不當、處置不力等原因,引起矛盾升級,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組織程序予以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