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農機安全監理實施工作意見
時間:2022-04-15 0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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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重點舉措三個方面進行闡述。其中,主要內容包括:在機具擁有量快速增長,安全監管任務日益繁重的情況下,全市各級農機監理機構共同努力,真抓實干,確保了農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步好轉,各項目標任務順利推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機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依法監理、科技興安”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抓好關鍵生產環節、重點農機具和重要農時季節的安全生產入手。重點舉措,健全法規政策體系、落實安全責任制度、規范農機監理業務、加大安全檢查力度、強化安全宣傳教育、加大創建工作力度、提高監理裝備水平、加強機構隊伍建設等。全面提升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水平,確保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年度考核目標的落實。具體材料請詳見:
2009年,全市農機化發展進一步提速,農機裝備水平和作業水平大幅提升。在機具擁有量快速增長,安全監管任務日益繁重的情況下,全市各級農機監理機構共同努力,真抓實干,確保了農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步好轉,各項目標任務順利推進。截止12月底,全市新注冊登記拖拉機8965臺,聯合收割機350臺,辦理農機駕駛證8571個。備案登記財政補貼各型農業機械51963臺,新增農機操作人員24905人;發生農機安全事故1起,死亡人數1人,直接經濟損失7.7萬元。未發生重特大農機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要求,結合我市農機安全監理工作實際,現就2010年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機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依法監理、科技興安”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緊圍繞全市農機化中心工作,以預防和減少農機安全事故、促進全市農機化事業又快又好發展為目標,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農機安全監理規范化水平為重點,加強裝備建設、改善監管手段,提高監管能力,努力構建以源頭管理、執法監控、宣傳教育為主要內容的農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促進農機安全生產。
二、目標任務
從抓好關鍵生產環節、重點農機具和重要農時季節的安全生產入手,進一步提高農機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和駕駛(操作)水平,改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安全技術狀態,有效推進農機安全生產基礎管理與源頭管理的有機結合,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牌證核發率和年檢審率,進一步降低農機安全事故發生率,全面提升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水平,確保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年度考核目標的落實。具體目標任務如下:
——全年不發生重特大農業機械生產安全事故;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注冊登記和證照核發審驗率不低于95%;
——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年檢驗率分別不低于90%和95%;
——享受財政補貼的各型農業機械(不含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備案登記率達100%;
——繼續深入開展“創建平安農機,促進新農村建設”活動,本年度建成達到部頒標準的“平安農機示范鄉(鎮)”不少于35個、“平安農機示范村(居)”不少于300個。
三、重點舉措
(一)健全法規政策體系。一是深入學習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條例》;二是修訂完善《*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及事故處理條例》;三是制訂和完善符合我市實際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安全檢驗實施細則;四是制定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及駕駛員考試工作規范、檢驗工作規范、檢驗員管理辦法、農機安全事故處理程序等,規范培訓、檢驗、考試、事故處理等農機監理行政執法行為;五是把落實農業機械化扶持政策與加強農機安全生產相結合,研究制定農機安全宣傳、培訓教育、保險等支持政策,鼓勵農民購置使用先進、適用、安全的農業機械,引導農民遵規守法,安全致富;六是加強農機監理政策研究,結合實際工作不斷研究新問題、開拓新思路、提出新辦法,推進政策治本,充分發揮政策的調控作用,引導農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確保農機安全生產。
(二)落實安全責任制度。一是繼續與各區縣(自治縣)農機主管部門簽訂《農機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督促各區縣農機主管部門與各鄉鎮和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分別簽訂農機安全責任書或保證書;二是建立農機安全生產與農機化發展綜合決策機制,把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納入農機化發展規劃,確保農機安全生產工作與農機化發展同規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考核;三是按照“分級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堅持“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層層落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把農機安全生產納入各級政府安全工作考評指標體系,完善考評制度和獎懲措施。完善農機安全生產問責制,嚴格執行農機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四是抓好農機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檢查,督促各區縣(自治縣)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履行農機生產安全監管職責。五是切實加強對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定期分析農機安全生產形勢,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規范農機監理業務。一是抓好全市農機監理信息管理系統網絡版軟件的使用工作,實現農機監理信息網絡化管理,實行農機監理辦證業務網上審批制度;二是按照農業部“三令”、“四規范”的要求,嚴把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申領及牌證核發關;三是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辦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注冊登記等農機監理業務的行為。嚴禁跨行政區域發放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嚴禁繼續使用單機版軟件辦理農機監理業務;四是組織全市檢驗員、考試員和事故處理員業務培訓,提高檢驗員、考試員和事故處理員業務素質;五是切實加強農業機械事故統計工作;六是提高拖拉機駕駛培訓質量。督促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嚴格按照《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農業部41號令)的要求進行拖拉機駕駛培訓;七是加強對各區縣拖拉機駕駛員考試工作的督查,嚴格考試紀律,規范考試行為。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核發駕駛證。
(四)加大安全檢查力度。一是針對不同農時季節農機生產作業的特點,組織農機安全監理人員,深入田間、地頭、院壩等農機作業和轉移場所,加強對農業機械的安全技術性能、運行狀況的檢查和監控?,F場為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辦理登記和安全技術性能檢驗手續,進一步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登記和檢驗率,堅決從源頭上杜絕未檢、漏檢、檢驗不合格或牌證不齊的聯合收割機參加機收作業的情況發生;二是積極協助安監、公安、交通等部門,維護農村公路交通秩序,嚴肅查處拖拉機無牌無證行駛、駕駛人員無證駕駛、違法載人、疲勞和酒后駕駛以及使用偽造、變造的拖拉機登記證書、牌證、檢驗標志、保險標志等違法行為,努力提高拖拉機牌證核發率,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三是加強年檢工作,提高年檢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加強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維修保養、年度檢驗和技術指導工作,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的作業質量、檢修質量、年度檢驗質量,確保年檢率分別達到90%及95%以上。同時,結合年檢工作的開展,加大清理報廢拖拉機工作力度。
(五)強化安全宣傳教育。各地要結合“五五”普法、“安全生產年”、“安全生產月”、“農業機械化教育培訓大行動”等活動,積極探索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新途徑,創新方式方法,大力宣傳農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農機安全生產知識。一是充分利用新聞媒體、集市活動、宣傳欄和發放安全知識讀本、掛圖及張貼宣傳標語等形式,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普及農機安全生產知識,提高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和農機生產參與者的安全生產意識,營造關愛生命、關注農機安全的社會氛圍;二是加強對農民機手操作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培訓,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嚴禁違法違章使用插秧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
(六)加大創建工作力度。一是繼續將“平安農機”創建工作列入政府安全生產考核目標,并層層分解落實到基層;二是積極爭取各級財政的支持,加大對創建工作的投入力度,通過設立專項資金、專項補貼、以獎代補等方式,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努力形成“政府牽頭協調,部門按職落實,社會共同參與”的創建機制。
(七)提高監理裝備水平。各地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把農機安全執法車輛、事故勘察車輛、農機安全技術檢測設備、農機駕駛員移動考試車和專用場所及設備作為爭取投入的重點,加強農機安全監理裝備和信息化建設,努力改善監管手段,提高科學執法能力。
(八)加強機構隊伍建設。一是進一步加強各級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和隊伍建設,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合理設置崗位,科學配備人員,保障工作經費,加強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執法能力建設;二是進一步加強基層農機安全管理組織建設。明確鄉鎮負責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機構和人員。充分發揮村委會在農機安全生產中的作用,推進農機安全村建設。支持和鼓勵建立農機安全互助組織,加強安全自律。建立健全與各類農機作業服務組織的安全生產聯系制度,整合社會資源,完善基層農機安全監管體系;三是提高農機監理人員素質。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農機監理行政執法業務培訓。加強思想政治、職業道德和法制觀念教育。特別是要加強對考試員、檢驗員、事故處理員崗位資格的管理,實行持證上崗制度。要堅持以人為本,規范執法,寓管理于服務之中,努力提升農機安全監理機構和隊伍的執法監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