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體系完善管理意見

時間:2022-01-17 0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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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體系完善管理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為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市市情的住房供應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城鎮住房保障制度,有計劃地解決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市“十一五”住宅建設規劃》和《“十一五”時期“十大惠民行動”方案》,現就加強我市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設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是我國城鎮政府性住房保障的主體。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是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主要形式,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現實需要,是市場經濟體制下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各區縣政府、市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設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市政府建立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領導小組(另行文),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設、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城鎮住房保障制度,指導、督促、落實全市住宅建設規劃。各區、縣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切實抓好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設、管理工作。

市、區縣政府是本級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房地產管理部門是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主體。國土資源、規劃建設、財政、稅務等部門要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共同完成本級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和管理的目標任務。

二、明確目標,分解任務

(一)“十一五”期間,全市完成49萬平方米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任務,解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8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和一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二)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任務為:市本級建設經濟適用住房40000平方米、廉租住房10000平方米;自流井區、貢井區、大安區和沿灘區建設經濟適用住房40000平方米、廉租住房10000平方米。縣的建設計劃由兩縣政府研究決定。

(三)各區縣、市級各有關部門必須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全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十一五”規劃目標和當年計劃任務圓滿完成(市市級和四城區“十一五”暨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目標任務分解詳見附件)。

三、制定政策,細化措施

(一)實行優惠政策

對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實行以下優惠政策:

1.建設用地以劃撥方式供應,劃撥成本進入建設成本。

2.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水土流失由業主自行治理,免收水土流失防治費;按80%計收白蟻防治費;按50%計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建設工程定額測定費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

3.經與市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市燃氣有限責任公司和電業局協商,免收自來水消防水表開戶費,分別按2000元/戶和1750元/戶計收自來水、天然氣開戶及安裝費。

4.廉租住房開發建設及租金稅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稅收的市、區縣分成部分由稅務部門按規定征收后,由市、區縣財政部門在次年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

(二)落實保障措施

1.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要按照節約土地的原則,適當提高容積率并控制好戶型面積。經濟適用住房戶型面積控制在90平方米/戶以下,廉租住房戶型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戶以下。

2.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設可實行項目招標、代建制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住宅小區內按比例修建廉租住房無償提供給政府安置等多種方式。

3.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由市、區縣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領導小組按《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的規定確定。采取代建方式建設的原則上按同區位、同類商品房售價的70%確定。廉租住房的租金按同類直管公房標準的1/3執行。

4.經濟適用住房的認購一律在基本條件經審查合格并公示的基礎上進行公開搖號確定。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對象一律在享受住房租賃補貼3個月以上的“雙困戶”中按困難程度輪候。各區要積極清理騰退、維修現有公房用于廉租住房的實物配租和租金核減。四城區每年應力爭調整騰退100套住房用于廉租住房的實物配租。

5.對四城區“雙困”家庭未進行實物配租的采取租賃住房貨幣補貼方式進行保障,所需資金分別由市、區兩級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多渠道籌措解決。廉租住戶租賃住房補貼一律由四區房地產管理部門和高新區管委會房地產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并進行審核、登記和公示,由市房地產管理部門終審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