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單位深化商業賄賂整治意見

時間:2022-01-29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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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單位深化商業賄賂整治意見

縣、鎮、鄉各醫療衛生單位

我縣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現象得到了遏制,取得了較好成效。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問題依然存在,“收紅包”、“拿回扣”等問題尚未根除。為了進一步做好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治理工作,根據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的通知》精神,現提出以下工作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要牢固樹立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的思想

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是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是維護衛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各單位要進一步認識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克服懈怠和麻痹思想,堅決糾正醫務人員收受紅包、回扣“心安理得”、“僥幸心理”、“從眾心理”、“不平衡心理”等不正確認識。牢固樹立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的思想,時刻緊繃拒腐防變這根弦,繼續扎實做好商業賄賂治理工作。

二、進一步抓好廉潔從業教育,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進一步加強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規定的宣傳教育。要組織廣大干部群眾認真學習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做到醫務人員人人知曉“兩高”意見,增強法紀觀念,促進廉潔行醫。要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廉政建設文件精神,加強典型事例的宣傳教育,激發廣大衛生人員廉潔從醫、廉潔自律的精神,開展警示教育,引導廣大醫務人員算好學業賬、經濟賬、家庭賬和人生賬,提高醫務人員拒腐防變能力。

三、進一步實施“一崗雙責”,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管理

醫療衛生單位領導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切實履行反腐倡廉和糾風工作職責。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糾風工作責任。加強對藥品、耗材、植入性材料等采購、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要采取措施降低醫療成本,規范診療行為,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控制醫療費用,減輕患者負擔。要按照權力制衡相關工作要求,落實權力制衡措施,防止權力過于集中發生腐敗問題。對疏忽管理造成嚴重行風問題和腐敗問題的醫療機構,要嚴肅追究院長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

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規章制度,加強制度的執行力度,要進一步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消除制度漏洞,防止權力失去有效監督制約。各醫療衛生單位藥品、醫療儀器設備、醫療試劑、耗材等采購工作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規范操作,禁止未經審批擅自采購醫療儀器設備,禁止擅自到未經審批渠道采購藥品。要加強醫療機構信息統計工作管理,嚴格統方權限和審批程序,非工作目的、非經審批不得統方,禁止為商業目的統方。

五、嚴格責任追究

按照省、市衛生廳局關于反腐倡廉工作要求,縣局將嚴格執行問責制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制度、誡勉談話制度,進一步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監管。對醫療衛生單位反腐倡廉制度執行不力、落實不到位的,發生嚴重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各醫療衛生單位要進一步落實內部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問題的,放任縱容管理混亂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