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住宅區整治工作意見

時間:2022-02-21 1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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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住宅區整治工作意見

為加強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工作,有效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環境,完善城市功能,推進和諧*建設,根據建設部《關于開展舊住宅區整治改造的指導意見》和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精神,經市政府第21次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決定對*、*、*三個街道16個社區舊住宅區實行整治改造。為做好舊住宅區整治改造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舊住宅區整治改造的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要求,堅持以人為本,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推進舊住宅小區的整治改造,有效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環境,促進城市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原則和目標。舊住宅區整治改造要遵循集中整治與分步整治相結合,重點整治與一般整治相結合,前期整治與后期管理相結合,整治改造與社區建設相結合的原則。按照政府主導,街道申報、居民自愿、因地制宜、分步實施、市場運作、綜合整治、配套建設的要求。利用三年時間,全面完成舊住宅區整治改造任務。逐步實現城市舊住宅區房屋居住安全、基礎設施較為完善,公共管理維護有效優化,環境整潔美化的宜居城市目標。

二、舊住宅區整治改造的內容和步驟

舊住宅區是指建成區范圍內老居民小區及早年建設開發未要求實行物業管理、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設施缺損、環境臟亂差的住宅區。

(一)整治改造的內容。

1.環境綜合整治。(1)拆除舊住宅區內(周邊)違章建(構)筑物;(2)取締擅自改變房屋用途非法經營場所;(3)清除各種堆積物品和影響環境面貌的各種設施。

2.完善舊住宅區配套設施。主要包括:(1)路面整修、管道疏通、路燈安裝維修;(2)補植綠化和增辟綠地;(3)公廁改造、化糞池接管、垃圾收集設施建設;(4)門牌號的規范及郵政信報箱的規范化安裝設置。(5)自來水管道及一戶一表等改造。

3.管理設施的建設和改造。主要包括:(1)部分通道的封閉、圍墻、崗亭、小區大門的建造;(2)管理服務用房、宣傳櫥窗的建造,無法建造管理用房的區域回購一定面積的管理用房;(3)居民文化體育設施的補建;(4)消防設施的改造。

4.街道立面的改造。主要街道兩側有礙市容觀瞻的建(構)筑物的立面改造。主要包括屋面整修改造、外墻及樓道粉刷、陽臺窗戶防盜設施的統一。

5.建立落實長效管理機制。根據舊住宅區改造實際分別實行封閉式、半封閉式、開放式三類管理模式。各街道辦事處要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維護好整治改造成果和居住環境,制訂公約、管理規章、議事規則、優化社區服務功能。

(二)整治改造的步驟。

舊住宅區整治改造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是一項造福于民,惠及百姓的民心實事工程,需要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協調統籌組織,切實把實事辦好,好事辦實。應遵循先易后難、先地面后立面原則基礎上進行,具體分三個步驟。

1.完善市政基礎設施(今年7月-今年12月)。

市政基礎設施的完善,由市建設局負責實施市政、園林、環衛等配套設施的改造建設,相關部門配合。

市郵政局負責信報箱規范化安裝,相關部門配合,其中建設資金的籌集按照市財政60%、市郵政局30%、*日報發行站10%的比例出資。

市水務集團負責一戶一表安裝,相關部門配合,其中資金的籌集按照市財政30%、水務集團40%、住戶30%的比例出資。

2.封閉式、半封閉式、開放式舊區改造(今年9月-明年12月)。

由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相關部門配合。*、*、*三個街道辦事處根據轄區范圍,因地制宜劃定小區范圍、確定管理模式,對管理設施的建設和改造列出計劃任務,在今年9月底前報舊住宅區整治改造辦公室審核,經領導小組審定后確定實施,今年12月底前完成舊住宅區封閉式和半封閉式改造3萬平方米。明年底前全面完成舊住宅區封閉式和半封閉式改造。

3.主要街道的立面改造。(今年1月-明年12月)。

由市建設局負責實施,相關部門配合。在今年6月前列出計劃任務,報舊住宅區整治改造辦公室審核,經領導小組審定后確定實施。

三、舊住宅區整治改造的工作機制

建立統籌協調與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市政府決定成立舊住宅區整治改造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市建設局、*街道、*街道、*街道主要領導任副組長,發改、公安、財政、城管執法、工商、郵政、報社、水務集團、中油等部門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負責具體的組織實施工作。*、*、*街道辦事處要成立專門工作班子,各相關部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穩步推進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工作。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辦公室:按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會同街道辦擬定舊住宅區整治改造工作總體計劃方案,協調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審核確定建設局、街道辦事處等部門申報的整治改造工作內容并加以分解落實,籌措資金并組織實施。

2.建設局:負責舊住宅區整治改造方案的規劃審批工作,指導街道社區組建業主委員會。監督指導物管小區接管工作。負責涉及市政、園林、環衛基礎設施改造和主要街道兩側建筑物立面改造。

3.街道辦事處:做好整治改造區域居民動員、組織和宣傳工作。負責轄區內舊住宅區管理用房、崗亭、圍墻、宣傳櫥窗的改造和建設,以及制訂改造后舊住宅區長效管理模式總體方案,向辦公室申報。抓好組織實施。建立業主委員會,制訂相關議事規則、管理公約、制度措施,落實或專業物業管理、或社區服務中心管理,或居民自治管理的長效管理工作。

4.發改局:負責擬定審批街道審報的舊區服務管理收費辦法。

5.公安局:負責區域治安管理和對保安人員進行監督、指導和培訓,負責指導落實舊區消防設施改造工作。

6.民政局:負責門牌號的規范。

7.財政局:負責財政專項資金的劃撥和使用管理,做到專款專用。

8.城管執法局:負責舊住宅區內及周邊違章建(構)筑物的拆除及市區的有關城市管理工作。

9.工商局:負責取締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非法經營,嚴格改造區內單位和居民申請營業執照審驗把關。

10.郵政局:負責整治改造信報箱的規范化、標準化設置安裝。

11.水務集團:負責年久失修或舊區改造所需的戶外水管整修安裝,消防管道的合理布局改造,有計劃實施自來水一戶一表的改造。

12.中油*管道公司:負責燃氣管網的安裝改造工程,并承擔必需改造經費。

四、舊住宅區整治改造的工作措施

1.資金使用管理規定。舊住宅區改造資金按報審程序審批后,由財政劃撥整治改造辦公室按規定使用。改造后的舊住宅區日常維護經費按照“有償服務、合理收費”的原則由小區業主委員會負責籌措。對困難戶、低保戶應采取相應政策,經業主委員會公示同意可予以減免。向舊住宅區居民收取的服務費用必須用于該小區的公共服務所需。

2.房屋及其它設施管理規定。在規劃封閉通道或整合閑置土地過程中修建的房屋和其它設施,使用管理權歸業主委員會,產權歸國家(房管會)所有。實行物業管理的舊住宅區,管理用房面積不低于20平方米,所需用房從上述房源中加以調劑利用,確實無法落實的,按就近從簡原則,在小區的閑置房源中加以回購落實(此部分房屋購買僅限于封閉式管理小區),房屋產權歸國家所有。

3.舊住宅區改造的運作機制。在設計、施工、監理、有關設備材料供應等環節,要實行規范的工程招投標制,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機制優選企業。嚴格把好工程質量和工程費用的審計監督。

4.整治改造工作的方法。在政府主導前提下,對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的具體操作,要尊重歷史,結合現狀,因地制宜地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對于在原開發過程中已明確由開發商配置而未落實基礎設施配置建設的小區,應查明原因,責成原開發商按原規定予以補救;對拒絕執行相關管理部門規定采取補救措施的開發商,要嚴格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在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資質驗審、房地產開發招投標信譽等進行考量、嚴格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