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綜合治稅實施建議

時間:2022-06-12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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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綜合治稅實施建議

將綜合治稅考核納入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對密切配合、監控得力、綜合治稅效果突出的單位和部門,六)完善獎懲機制。縣目標考核辦要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年終由縣社會綜合治稅領導小組進行懲辦獎勵;對在推進綜合治稅工作中控管不力、造成稅收流失的單位或部門,由縣政府予以通報批評,單位年終目標考核中扣分,取消評先選優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領導重視、工作得力、效果突出的單位或部門,評先選優等考核中優先考慮;將各單位的公用經費與綜合治稅工作掛鉤;每年設立協稅護稅專項基金,對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效果突出的單位和部門給予獎勵,并鼓勵社會各界舉報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共同加強對稅源的監督和管控。

建立健康、規范、和諧的經濟稅收秩序,為進一步強化稅收監管。促進財政收入穩定增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縣社會綜合治稅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重要意義

依法、依靠政府、依靠部門對稅收環境進行的綜合治理,社會綜合治稅是新形式下加強稅源控管的創新性工作。實現信息管稅,提高稅收征管水平,保證財政收入繼續穩定增長的措施。隨著經濟社會的加快發展,少數企業和個人采取各種手段偷逃稅收,局部行業、稅種尤其是一些地方零散稅源難以有效控制,同時由于社會涉稅信息不暢,稅務部門征管手段相對滯后,不同水平上造成了稅收的流失。實行政府各部門和社會各界參與綜合治稅,對于營造依法、公正、有序的稅收環境,實現財政收入與經濟發展協調增長,保證和諧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統一思想,切實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增強聚財征收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認真履行職責,主動參與社會綜合治稅工作。

二、明確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強化稅源控管為核心,以促進財政收入穩步增長為目標,建立完善的社會綜合治稅網絡;創新征管方式和手段,夯實稅收管理基礎,堅持部門聯動,整體推進,健全綜合治稅工作體系;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必要的行政等手段,強化誠信納稅意識,加大稅收征管力度,實現制度管稅、信息共享、公平稅負、齊抓共管、依法治稅,全面提高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水平,形成政府依法管稅、稅務部門依法征稅、納稅人依法納稅、社會各界協稅護稅的綜合治稅新格局,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繼續快速健康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通過加強綜合治稅工作。加強稅源控管,堵塞征管漏洞,最大限度地減少稅收流失,建立“政府領導、稅務主管、部門配合、社會參與、信息支撐、司法保證”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機制,努力實現稅收征管方式由注重征收管理向稅源控管和征收管理并舉轉變;稅收征管由稅務部門單一治稅向社會各界共同治稅轉變,切實降低征管本錢,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和征管水平,營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稅收環境,確保財源基礎不時擴大,財源增長點繼續增加,財政收入總量、質量和增速明顯提高,為推進和諧建設提供強大的財力支撐。

三、搞好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涉稅信息交換平臺建設

及時傳送、交換有關稅源管理信息,充分利用行政服務中心各部門集中辦公平臺。逐步實現相關部門信息共享。稅務部門要建立與相關部門之間的涉稅信息鏈接,相關部門要結合各自的職能特點,及時將涉稅信息提供給稅務部門。稅務部門要認真對涉稅信息進行匯集分析、提煉加工、交叉稽核、分析處置、綜合利用,不時提高信息管稅水平。及時將各成員單位提供的涉稅信息納入征管范圍,并對新投產大項目、新登記企業納稅情況進行追蹤管理。

四、提高稅源監控管理水平,加大征管力度

(一)強化征管。加大征管力度,營造依法公平納稅的良好環境。完善全縣稅源管理信息,不時延伸、拓寬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的領域,全面、準確、真實、動態地反映全縣稅源現狀,有針對性的實施稅源監控,擴大稅源的有效監控管理范圍,建立起全方位、多角度的稅源控管新格局。集中抓好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鄉村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等稅收增長潛力大的稅種的征管工作。重點抓好交通運輸、建筑業、電力、采掘以及房地產、租賃、金融等服務業重點稅源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證稅收收入增長。

(二)實行委托代征。本著有利于稅收控管、方便納稅和降低稅收本錢的原則,充分利用委托代征、代扣、代收手段,完善委托代征管理。對分散的零星稅收、專業市場等實行委托代征,相關部門應予積極協助,并按規定解繳稅款。

(三)嚴格發票管理。擴大中獎覆蓋面,鼓勵公民自覺索要發票。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商業零售、餐飲、旅店、娛樂等行業大力推行稅控裝置,全面推行“機開發票”逐步建立普通發票在線開具和信息采集、查詢平臺,全面提升普通發票管理的規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應依照規定開具、取得、保管發票。嚴格執行財務會計制度,凡不符合規定的發票(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稅務部門要加強對各類發票的管理,堅持“以票控稅”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對檢查或者辦案過程中發現單位或個人使用假發票或不依法取得合法有效發票的要依法處置并將有關情況通報稅務部門,情節嚴重的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獎勵。對違法使用發票沖抵個人收入偷逃個人所得稅的行為,稅務部門要依法查處。

(四)凈化稅收環境。要及時配合操持;公安、司法機關、財稅、工商等部門要密切協作,依照各自工作職責和分工,針對清繳欠稅、稅源監控等涉稅信息,定期進行溝通交流,聯合執法,綜合治稅,切實加大對涉稅案件的懲治力度,清查處置一批不辦稅務登記戶、惡意欠稅戶,嚴厲打擊各種偷逃騙稅、抗稅、惡意欠稅等違法行為和發票制假、販賣等違法犯罪活動,有效遏制重大涉稅違法案件的發生。

五、全面推動社會綜合治稅工作,加強組織領導

(一)建立組織機構。成立由縣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常務副組長。協調相關部門,提供各種資料信息,研究解決與綜合治稅有關的重要問題,審議審定重大工作事項。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財政局。辦公室主要工作職責是協助領導小組對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進行組織協調。

(二)加強部門配合。社會綜合治稅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各職能部門要相互支持和配合??h直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采取聯合辦公等多種手段,積極配合稅務部門共同抓好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稅務部門要按時將信息傳送情況報送社會綜合治稅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年1月和7月分別召開一次由各成員單位參與的社會綜合治稅聯席會議。聽取各成員單位的意見,研究安排布置階段綜合治稅工作。建立重大事項研究演講制度。稅收征管過程和涉稅信息交換中發現重大問題或出現重大矛盾抵觸時,社會綜合治稅辦公室應形成書面資料,及時演講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四)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方式。大力宣傳稅法,使“依法納稅光榮、偷稅漏稅違法”深入人心,家喻戶曉,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扎實開展“爭當誠信納稅人,共同參與社會綜合治稅”稅收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宣傳標語、發放宣傳資料、黑板報等多種形式,豐富宣傳內容,擴大綜合治稅的影響。同時,開展正反典型宣傳,既大力開展依法誠信納稅典型宣傳,又結合專題欄目曝光典型偷漏稅案件,以案說法,教育廣大納稅人,震懾違法犯罪分子。

(五)加強督促檢查。將社會綜合治稅工作納入政府目標考核和政務督查范圍。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并報送縣委、縣政府督察室和縣目標辦,作為對各部門、單位責任制考核和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