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城市復審實施意見
時間:2022-06-15 0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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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維護國家利益衛生工作繼續堅持部門協調、屬地負責的原則,根據《市區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區深入開展維護國家利益衛生工作的通知》惠政文〔〕58號)精神?,F明確各部門責任分工及工作規范如下:
全國愛衛會將對市國家衛生城市進行復審,年。為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做好工作,確保順利通過復審,根據新頒布實施的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結合工作實際及機構調整后各單位職責,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責任分工及工作標準
(一)區衛生局
1.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愛國衛生運動和創建衛生城市活動。
2.區衛生局承擔愛國衛生工作職能,組織健全,具備與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編制、人員、經費和工作條件,在愛國衛生工作和創建衛生城市活動中較好地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各愛衛工作成員單位分工明確,責任落實,齊抓共管。
3.愛國衛生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總結,并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堅持開展多種形式的愛國衛生活動。
4.有管理愛國衛生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5.認真辦理群眾衛生投訴,群眾對全區衛生狀況滿意率≥90%。
6.全區各級健康教育機構健全,人員、經費落實,能承擔并履行業務技術指導職責。
7.各級醫院及醫療從業單位采取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向病人及其親屬開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率≥80%。
8.轄區各社區緊密圍繞群眾健康需求和衛生防病工作重點開展好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居民健康行為形成率≥70%。
9.各行業結合行業特點開展有關職業衛生、疾病預防、衛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動,職工相關衛生知識的知曉率≥80%。
10.認真貫徹國務院《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衛生監督、監測和技術指導規范,資料齊全。
11.堅持開展控煙工作,公共場所有禁止吸煙標志。
12.食品衛生納入政府工作規劃,有中長期工作目標和措施,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認真落實食品安全責任。
13.認真貫徹國家食品衛生的法律、法規,有食品衛生管理計劃,各項任務落實,有關資料齊全。
14.定期開展食品安全整治活動,資料齊全;制定有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信息報告反饋體系及應急管理制度健全。
15.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飲食服務單位及公共場所持有衛生許可證,衛生管理制度健全,配有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五病”調離率100%;各類公共場所室內外環境整潔,清洗、消毒、通風等各項衛生措施落實,從業人員操作規范,衛生指標達到國家有關標準。浴室、美容美發廳、歌舞廳、旅館、網吧等場所符合相應衛生標準。
16.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標準規定,有健全的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采購索證、進貨檢查驗收、臺帳、過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產經營設備、設施及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不得有無證照生產加工食品的行為,食品攤位經營符合《食品衛生法》和《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范》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活禽銷售,活禽銷售市場要設立相對獨立的區域,污物(水)處置和消毒設施完善,實行隔離屠宰,保持環境清潔。
17.餐飲業全面貫徹《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比例≥95%。機關、學校等單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責任落實,達到衛生標準。小飲食店符合衛生標準。
18.二次供水設施管理規范,衛生監督機構監督、檢測資料齊全。二次公共設施水質符合《城市公共水質標準》。
19.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符合有關規定。
20.醫療機構有負責傳染病管理的專門部門和人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門診日志齊全。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設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醫院設立傳染病預檢分診點。
21.對醫療廢棄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22.全區區級以上醫療機構和鄉鎮中心院實行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疫情報告及時,處理規范。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漏報率<2%。
23.計劃免疫實行周門診制度,接種規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動人口計劃免疫管理辦法,居住期限3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兒童建卡、建證率≥95%。兒童計劃免疫單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種率≥95%。
24.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國家規劃,近兩年內無甲、乙類傳染病暴發疫情,無院內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導致的死亡事故。
25.做好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的防制工作,堅持以環境治理為主的綜合防制方針,防制人員、經費落實,防制措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項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另一項不超過國家標準的三倍。
26.在化學防制中,注重科學合理用藥,不使用國家禁用的藥物。
27.積極開展病媒生物監測工作,監測方法規范,數據可靠,能夠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現狀,為開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28.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符合規范,充分發揮作用,駐區單位衛生工作納入社區統一管理。
29.開展控煙工作,建成區內無煙草廣告。
30.牽頭協調做好“五小”單位衛生整治和社區、單位整治工作。
(二)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規,各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機構健全,職責明確,管理規范,經費落實。
2.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結合當地發展需要,編制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報政府批準后實施。
3.城區內衛生整潔,車輛停放整齊,無亂停亂放、亂排污水、亂倒垃圾、亂堆物料、亂建棚屋、亂開店鋪、亂扔亂吐等現象,無殘垣斷壁、亂搭建、垃圾渣土暴露現象。主要街道兩側建筑物整潔美觀,無亂貼亂畫、亂設攤點現象,廣告、牌匾設置規范,居民樓房陽臺屋頂無亂放和亂掛衣物等現象。
4.市容環境衛生達到《城市容貌標準》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無垃圾堵塞現象;沿街單位“門前三包”等環境衛生責任制度落實;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齊全,無亂扔亂吐現象;城區無衛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無殘垣斷壁;城市轄區亮化、美化,照明設施完好,路燈亮化率≥98%。
5.城市建成區清掃保潔制度落實,生活垃圾日產日清,主要街道保潔時間不低于12小時,一般街道保潔時間不低于8小時,道路機械化清掃或高壓沖水率≥20%,垃圾、糞便收集運輸實現密閉化。
6.生活垃圾、糞便無害化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相關標準;城市生活垃圾及糞便無害化處理率≥80%。
7.生活垃圾中轉站、公共廁所等環衛設施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其中,公共廁所的建設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廁所衛生標準》、《城市公共廁所規范與設計》要求,所轄城市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線、公共汽車首末站、汽車客運站、火車站、旅游景點設置的公廁不低于二類標準。
8.配合市政管網建設,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50%。
9.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衛生整潔。衛生保潔人員和制度落實;環衛設施齊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閉收集運輸,日產日清,清運率100%;有污水排放設施,公廁數量達標,符合衛生標準;路面整潔,無坑洼、積水及泥土裸露。
10.做好交通設施整潔完好情況巡查,通過12319、市政立刻辦等途徑,及時報告管理單位維修更新。
11.牽頭協調做好工作轄區街道、河渠和鐵路沿線整治、城中村衛生整治、出入市口、城鄉結合部整治。
(三)區城鄉建設局
1.牽頭協調做好建筑工地衛生整治工作。
2.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施工場地設置的隔離護欄規范,無殘缺,高度不低于1.8米;
3.施工現場清潔,物料堆放整齊;建筑垃圾管理規范,實施密閉運輸,無偷倒亂倒現象;
4.職工食堂、宿舍管理責任落實,符合衛生標準,廁所、洗浴間保持清潔。
(四)區環境保護局
1.控制空氣污染,全年API指數<100的天數占全年天數比例≥70%。
2.實施水源保護地集中整治,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96%。
3、煙塵控制區覆蓋率≥90%。
4.區域環境噪聲平均值≤60dB(A)。
5.近三年內不發生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6.對醫療廢棄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五)區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
1.無水產品違禁藥物濫用,藥物殘留超標得到有效控制。
2.所轄城市河道等水面清潔,無飄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
3.無農產品違禁投入品(農藥等)濫用,藥物殘留超標得到有效控制。
4.在病媒生物防制中,加強鼠藥經營的監管工作,注重科學用藥,及時查處國家禁用的藥物。
5.做好獸藥、飼料的安全控制,無獸藥及畜產品違禁藥物濫用。
(六)區工商分局
1.按照省工商局文明誠信市場評選活動要求,推進市場規范服務,改善經營環境,誠信經營。
2.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散裝食品標簽制度,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3.無注水肉和病畜禽肉制品上市。
4.市場內無違禁野生動物銷售。
5.市場內禁止經營銷售使用國家禁用的藥物。
(七)區交通運輸局
1.所屬道路清掃保潔制度落實,垃圾日產日清。
2.客貨出租車輛車容車貌整潔衛生,服務規范。
(八)區教育體育局
1.城區中小學全部開設健康教育課,注重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行為,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和健康行為形成率≥80%;14歲以下兒童蛔蟲感染率≤3%。積極協調轄區中、高等院校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
2.各級各類學校有衛生保潔人員和制度,搞好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環衛設施完善。
3.學校食堂全面貫徹《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實施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管理責任落實。
(九)區林業局
1.牽頭協調做好游園綠地整治工作。
2.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綠地率≥31%,人均公共綠地面積≥7.5平方米。
3.落實園林、綠地管護責任,管理到位,維護游園綠地的完好。
(十)區商務局
1.牽頭協調做好市場集中整治工作。實現市場管理人員到位,設施齊全;商品劃行歸市,攤位擺放整齊,管理規范。農副產品市場有保潔人員,環衛設施齊全,給排水設施完善,公廁、垃圾站建設符合衛生標準。
2.實施生豬定點屠宰,嚴格落實相關管理規定。
(十一)區公安分局
牽頭協調做好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十二)區質監分局
食品生產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有健全的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采購索證、進貨檢查驗收、臺帳、過期食品退市等制度。
(十三)農業高新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1.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議事日程,積極參與和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創建衛生城市活動。
2.有愛衛會組織,在愛國衛生工作和創建衛生城市活動中有效發揮組織協調作用。
3.具備與所承擔的愛國衛生工作任務相適應人員、經費和工作條件,基層單位有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
4.愛國衛生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總結,并納入目標管理,堅持開展多種形式及內容的愛國衛生活動。健康行為形成率≥70%。
5.本單位健康知識知曉率≥70%;除“四害”措施落實,無違規飼養畜禽;公廁不低于二類標準;有衛生保潔人員和制度,環衛設施齊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閉收集運輸,日產日清,清運率100%;有污水排放設施;路面平整干凈,無坑洼、積水及泥土裸露。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擺、亂拉亂掛、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等現象。
6.本單位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堅持以環境治理為主的綜合防制方針,防制人員、經費落實,防制措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項達到全國愛衛會規定的標準,另一項不超過國家標準的三倍。
7.所轄河道、溝渠等水面清潔,無飄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
(十四)鎮、辦
1.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愛國衛生工作的決定》,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議事日程,積極開展轄區愛國衛生運動,推進各項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工作達到標準。
2.愛衛會組織健全,在愛國衛生工作和國家衛生城市復審中有效發揮組織協調作用。
3.愛衛會辦事機構具備與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的編制、人員、經費和工作條件,基層單位有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4.愛國衛生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總結,并納入目標管理,堅持開展多種形式及內容的愛國衛生活動。
5.各級健康教育機構健全,人員、經費落實;居民健康行為形成率≥70%。
6.有衛生保潔人員和制度,環衛設施齊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閉收集運輸,日產日清,清運率100%;有污水排放設施;路面平整干凈,無坑洼、積水及泥土裸露。無亂搭亂建、亂堆亂擺、亂拉亂掛、亂停亂放、亂貼亂畫、亂扔亂倒等現象。
7.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堅持以環境治理為主的綜合防制方針,防制人員、經費落實,防制措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項達到全國愛衛會規定的標準,另一項不超過國家標準的三倍。
8.城中村及城鄉結合部衛生整潔,有衛生保潔人員和制度,有衛生宣傳欄,本村村民健康知識知曉率≥70%;環衛設施齊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閉收集運輸,日產日清,清運率100%;有污水排放設施;公廁數量達標,符合衛生標準;路面平整干凈,無坑洼、積水及泥土裸露;村內無違規飼養畜禽,農產品交易市場、“五小行業”管理及環境保護符合有關規定。
9.所轄河道等水面清潔,無飄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
二、工作措施
1.根據《中共區委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工作的意見》(惠發〔〕4號)和《中共區委區人民政府關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惠發〔〕26號),區迎檢領導小組由相應新組建部門正職組成,撤并機構領導不再作為領導小組成員,區愛衛辦不再承擔迎檢辦綜合協調職責,區迎檢辦由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組建(調整后的迎檢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2.為加強社會參與,區迎檢領導小組決定招聘迎接國家衛生城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志愿巡視員,參與國家衛生城市迎檢督察工作,由新組建的迎檢辦組織實施。
3.迎檢督導組根據機構整合調入相應新成立的部門,區愛衛辦牽頭承擔的社區、單位督導組工作職責并入衛生局,迎檢督導組職責不變,繼續做好綜合協調督促相關單位履行職責。
4.牽頭單位根據調整后的領導分工重新明確聯絡員(機構調整后的聯絡員名單詳見附件2),負責推進督導組工作,傳達、落實市、區迎檢辦的各項迎檢要求,及時與市督導組、區督導負責領導報告工作開展情況,溝通、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努力完成迎接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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