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中小學招生工作建議
時間:2022-06-17 0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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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教育局,高新區教勞局,直屬各學校:
為切實做好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6號)、《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的實施意見》(魯發〔〕22號)以及《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實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魯政辦發〔〕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
認真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制度改革,積極穩妥地做好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招生工作,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按時入學。
(一)根據“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原則,各縣(市)區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應主動適應社會需求,提高服務功能,按照“戶籍與居住地相結合,就近從優,控制擇校,積極穩妥”的要求,小學階段招生要依據學校實際容量和教學能力繼續對學區進行積極穩妥、科學合理的動態調整,確保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按時入學。
(二)初中學校繼續實行“整體對口入學”的免試招生辦法。
(三)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按照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劃定的學區進行招生,嚴禁違規跨區域、跨學區招生。行業單位舉辦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按照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劃定的學區落實招生任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學區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四)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接受基礎教育工作的意見》(濟政辦發〔2003〕26號)的要求,保障外來務工就業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得收取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的借讀費。
(五)初中學校招收的新生須按性別采用電腦隨機混編的方法進行編班,不得以文化課考試的方式選拔新生或分“快慢班”、“重點班”、“特色班”、“分層次班”等,未經市教育局審批,不準設立“實驗班”。
(六)公辦學校要進一步嚴格控制招收擇校生。義務教育各學段擇校生中考時一律不享受指標生和推薦生待遇。
(七)根據《省關于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魯政發〔2007〕7號〕文件要求,小學招生每班不得超過45人,初中不得超過50人。
(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須于7月5日前結束,要按照省教育廳學籍管理的統一規定,為新生建立電子學籍檔案并于9月20日前上傳市教育局。
二、義務教育階段初中學生畢業評價
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精神,充分發揮初中學生成長記錄在學生評價中的作用,繼續實行過程評價與終結評價相結合、學業成績量化賦分與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相結合的評價辦法。
(一)成長記錄的內容。初中階段學生的成長記錄應具備能夠反映學生成長過程的標志性資料。記錄分考試信息和綜合素質評價兩大模塊。成長記錄要客觀、公正、富有個性,全面反映學生的成長軌跡。
(二)評價的方法和形式。成長記錄中的考試信息采用量化賦分形式,綜合素質評價采用等級評定的形式??荚囆畔⒘炕x分由學生初中三年學科課程成績和參加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成績兩個部分組成,共計1000分。其中初中三年學科課程成績占總分的60%,即600分(初一150分,初二200分,初三200分,理化生實驗操作30分,英語口語20分),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成績占40%,即400分。初中學校每學期要將學生各學科期末考試成績與按量化賦分比例計算得出的成績一并存入學生電子檔案和成長記錄檔案袋。
綜合素質評價分等級評價和綜合性評語兩個部分。等級評價以班級為單位,每學期期末在學生自我評價的基礎上,采取學生互相評價、任課教師評價、班主任評價的辦法,分優秀、良好、合格與不合格四個等級。綜合性評語要在集體評議的基礎上,每學期期末由班主任教師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客觀、公正的整體描述,尤其要突出學生的個性特點和發展潛能。
依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魯政辦發〔2008〕2號)文件精神,自年起,初中二年級開始實施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三)評價結果的使用。對學生的評價結果是衡量其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成長記錄中考試信息達到或超過600分(合格)且綜合素質評價的六個方面均達到合格或合格以上等級的學生可以取得《義務教育證書》。未參加中考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得領取《義務教育證書》。
實行指標生制度的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指標生,其成長記錄中綜合素質評價六個方面必須達到良好以上(含良好)等級。
初中三年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全優,且學科成績量化賦分達到540分以上的學生,可經初中學校推薦、高中學??疾閷徍送夂笾锌济庠囦浫 ?/p>
(四)補考辦法。因成長記錄中考試信息達不到合格標準(600分)而不能取得《義務教育證書》的學生可以參加補考,補考科目為量化賦分成績未能達到合格的科目。對補考成績合格且綜合素質評價六個方面均達到合格或合格以上等級的學生準予補發《義務教育證書》。補考工作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一組織。
(五)組織管理。初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要制定相應的量化賦分和等級評定工作細則。學校要將學生成長記錄中的評價內容、方法、程序等及時向家長和學生公示并做出明確的解釋,評價結果應及時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如有異議,學校評價委員會應及時進行調查與處理。
縣(市)區教育局要切實加強對初中學校學生成長記錄工作的管理,通過有效的監測機制,對學生的過程評價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市教育局將繼續對縣(市)區所屬學校學生成長記錄的建設和管理工作進行抽檢測評,并將應屆畢業生參考率(實際參加中考的應屆畢業生人數和各縣市區應屆畢業生人數之比)作為考核評價縣(市)區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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