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勞教場所信息宣傳工作提議
時間:2022-07-01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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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由于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及電子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有力地推動著人類社會各種信息的傳遞和獲取變得越來越方便快捷,從而也使得信息宣傳工作的作用變得越來越突出、越來越重要。隨著勞教場所增掛“強制隔離戒毒所”牌子數量的不斷增加,勞教場所除了擔負勞教人員的教育挽救任務外,還同時承擔著收治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歷史重任。因此,大力加強勞動教養場所和強制隔離戒毒所的信息宣傳工作,對于更好適應當前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對于大力推進依法治所、全力維護勞教場所和強制隔離戒毒所的安全穩定、樹立勞教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都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和意義。
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信息宣傳工作
從事信息宣傳工作的民警,一定要充分認識科學發展觀的重大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深刻理解科學發展觀的科學內涵和精神實質,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信息宣傳工作,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執法為民、服務為民的理念,把維護勞教場所和強制隔離戒毒所的安全穩定作為第一責任,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大力加強場所法治文化建設,大力弘揚法治精神,為不斷提高勞教人員的教育挽救質量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戒毒治療效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氛圍和提供正確的輿論導向。
二、充分發揮信息宣傳工作的職能與作用
信息宣傳工作,是勞教所和強制隔離戒毒所黨委的喉舌,是對內對外宣傳的窗口,是社會各界和上級部門了解勞教場所的重要渠道,是對廣大民警進行思想政治宣傳的重要陣地,是對勞教人員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進行正面宣傳教育的重要手段。因此,一要大力宣傳黨的勞教工作方針政策和國家的大政方針政策及《禁毒法》等法律法規,讓民警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立警為公,執法為民,嚴格履職盡責;讓勞教人員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知法、懂法、守法,自覺接受教育挽救和戒毒康復,充分發揮信息宣傳在廣大民警和勞教人員及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思想政治上的引領作用。二要善于發現和總結廣大民警工作生活中的亮點,堅持信息宣傳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堅持創新內容、創新形式、創新手段,充分發揮信息宣傳在廣大民警和勞教人員及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精神上的激勵作用。三要弘揚正氣,歌頌真、善、美,鞭笞假、丑、惡,充分發揮信息宣傳在廣大民警和勞教人員及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抒發情感上的平臺作用。四要針對民警工作和勞教人員及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教育矯治實際,豐富信息宣傳內容,增強信息宣傳的知識性和趣味性,充分發揮信息宣傳在廣大民警和勞教人員及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學習新知識、不斷提高科學文化素質方面的促進作用。
三、唱響教育矯治主旋律,打好信息宣傳主動仗
信息宣傳工作要堅持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緊緊圍繞對勞教人員的教育挽救工作和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戒毒康復工作,以服從和服務于場所安全穩定大局為前提,以宣傳黨的勞教工作方針政策和《禁毒法》等法律法規、班子隊伍建設、教育矯治、生產經濟、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政服務等為重要內容,加大對勞教工作和強制隔離戒毒工作新成效、新舉措、新模式等的宣傳報道力度,加大對廣大民警立足崗位作奉獻的宣傳報道力度,加大對場所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的探討力度,樹立勞教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好的作品鼓舞人,以典型的事跡激勵人。
由于在勞教場所和強制隔離戒毒所從事信息宣傳工作的民警,大多數都不是專職而是兼職,且其中不少民警是在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務后,利用休息時間來進行業余寫作。因此,我們從事信息宣傳工作的民警,一定要加倍努力,克服困難,積極主動做好信息宣傳工作,加大力度,多出精品,唱響主旋律,打好主動仗,用心、用情、用筆書寫勞教工作和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美好詩篇。
四、堅持按新聞傳播規律辦事
勞教場所和強制隔離戒毒所的信息宣傳工作,必須堅持黨性原則,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把堅持正確導向放在信息宣傳工作的首位,自覺主動地為教育挽救和戒毒康復工作服務,為場所的安全穩定服務,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民警的根本利益作為信息宣傳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多報道民警特別是基層民警的工作生活,多宣傳民警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激勵全體民警信心百倍地努力工作;必須不斷改革創新,堅持用時代要求審視信息宣傳工作,按照信息宣傳規律辦事,努力使信息宣傳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不斷提高信息宣傳的公信力和影響力;必須切實抓好信息宣傳工作隊伍建設,引導廣大信息宣傳工作民警不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增強業務本領,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紀律嚴的信息宣傳民警隊伍。
五、嚴格執行信息宣傳紀律
信息宣傳必須講政治、講紀律,絕不允許報道與黨的勞教工作方針政策和《禁毒法》等法律法規相違背的東西,絕不允許片面報道熱點問題,絕不允許報道可能被渲染炒作甚至產生負面影響的敏感問題。拿不準的問題要及時請示有關領導,重要稿件要送組織宣傳科審定。對只能由場所內部了解掌握而不宜公開宣傳的內容,一律不準對外宣傳報道。同時也要注意,凡涉及勞教人員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地方,最好不要用真名,而用張、王或化名;凡涉及勞教人員和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圖片報道,最好不要對其臉部進行正面拍攝,而采用側面或后背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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