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民生工程考核實施意見

時間:2022-12-29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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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民生工程考核實施意見

詳見附表。評分的具體標準、口徑等,兩項民生工程單項考核評分細則。由市人社局責任科室分別解釋。

現就2011年度由市人社局牽頭實施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農民工技能培訓兩項民生工程(以下簡稱兩項民生工程)考核工作,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2011年實施36項民生工程的通知》黃政〔2011〕25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民生工程協調小組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印發〈2011年度人社部門兩項民生工程考核辦法〉通知》皖人社秘〔2011〕322號)要求。制定本辦法。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生工程協調領導小組負責兩項民生工程的組織實施和年度考核工作,第一條按照市政府與各區縣政府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和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市2011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市2011年農民工技能培訓實施辦法》黃政辦〔2011〕12號)要求。局醫療保險科、職業能力建設科按照各自職責,具體抓好落實。

牽頭并統籌做好兩項民生工程的宣傳、信息、統計報送等基礎工作,第二條市人社局民生辦(設在醫療保險科)具體負責兩項民生工程的日常協調、聯絡。會同責任科室對基礎和日常工作進行考核。責任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可適時組織開展單項督查、考核。

由市、縣(區)分級負責。市人社局負責考核各區縣兩項民生工程實施情況。各區縣人社部門負責對所轄鄉鎮、街道(社區)進行考核。第三條兩項民生工程的考核。

不列入市對各區縣的考核范圍。各區縣自行安排實施的有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方面的民生工程項目。

考核各區縣兩項民生工程完成情況,第四條考核工作主要以市政府與各區縣政府簽訂的民生工程目標責任書所確定的工作目標和有關要求為依據。政策、資金、待遇落實情況和實施效果。主要內容包括:

1.市政府下達各區縣本年度兩項民生工程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2.相關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的制定、執行與落實情況;

3.組織領導、部門協調配合和內部工作機制落實情況;

4.醫保經辦、培訓機構和信息系統、基層平臺建設情況;

5.財政補助、補貼資金的位、發放和待遇支付情況;

6.統計月報、基礎臺帳和信息報送、政策宣傳等工作情況。

建立健全基礎臺帳,第五條兩項民生工程實行按月報送實施進展情況和通報、督辦等制度。各區縣人社局民生辦和相關科室應確定專人。按要求及時向市人社局民生辦和相關科室對口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市人社局民生辦負責匯總并及時報送市民生辦。同時,市和各區縣人社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編發工作簡報,加強信息交流和情況通報,加大對區縣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力度。

由市人社局民生辦會同相關科室進行考核。對各區縣兩項民生工程統計月報、基礎臺帳、信息簡報、宣傳報道、文件備案等工作情況,各地兩項民生工程統計月報和信息、宣傳材料的上報情況。分別給予相應的考核計分(分值等詳見附表)

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在媒體、網絡上公開公示,各地應特別注重兩項民生工程社情民意的反映。盡可能讓廣大受益對象及時知曉獲悉;并確保群眾得到便捷、高效、優質服務。兩項民生工程社情民意的調查由市統計部門統一負責,按市政府的規定2011年計入對各地的考核得分。

日??己伺c年終考核相結合。第六條考核方式主要是各地自查和市局考核評分。

由市人社局責任科室負責,日常考核。主要根據平時所了解掌握的各地進展情況,結合業務工作,適時組織實地督查考核(重點抽查區縣和基層一線)可通過抽樣驗證、暗訪摸排、查閱資料和定期、不定期下發通報等方式進行,并依據局民生辦匯總統計的各地宣傳、信息報送等基礎工作情況,綜合評分。

安排在11月下旬進行。屆時,第七條年終考核。各區縣人社局對本地區一年來兩項民生工程實施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自查、總結,形成書面材料,經區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和人社局主要負責同志審定、簽字后,于11月20日前報市人社局民生辦。必要時,市人社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核組,實地督查考核。

市人社局將適時組織各區縣人社部門集中進行總結、互評,2011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單項的年終考核工作?;ピu的具體方式另行通知。

兩項民生工程單項考核的基準分均為100分,第八條按市政府《考核辦法》規定。其中人社局的考核分值占90%社情民意調查考核(市民生辦根據市統計部門的調查結果)分值占10%

城鎮居民醫保單項年終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評分和各區縣人社局互評兩方面得分構成,年終考核占60%其中。按80%20%權重計分)平時考核占40%

由市人社局民生辦負責整理、匯總。考核結果經市人社局民生工程協調領導小組審定后,第九條各區縣兩項民生工程評分。上報市民生辦,納入市政府對各區縣政府民生工程考核總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