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法治社會的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12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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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法治社會的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圍繞“保增長,促轉型,維穩定”大局,全面推進“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努力使依法執政能力得到新提升,法律監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得到新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取得新突破,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滿意率和認可度得到新提高,規范執法、誠信守法、共建和諧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為我市經濟社會科學發展、跨越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

2堅持服務中心、服務大局。推動科學發展,維護社會和諧方面的促進和保障作用;

3堅持以人為本。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創建活動中的主體作用;

4堅持從實際出發、分類指導。有重點、有步驟、有秩序、循序漸進地推進。

三、創建目標

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基礎上進行的法治實踐活動,開展創建“法治”活動。一項長期的任務和持續的過程。從年開始,全面組織開展創建“法治”活動,以“法治”為基礎,以深化“法治”建設系列創建活動為重點,條塊并舉,點面結合,全方位推進,年基本達到依法執政能力更加適應“法治”要求,依法行政水平更加適應法治政府要求,公正司法水平更加適應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法制宣傳教育效果更加適應法治精神的要求,社會管理手段更加適應依法治理的要求;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進一步落實,教育、預防、監督、獎懲并重的執法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滿意度進一步提高。力爭通過4年的努力,使我市率先進入全省乃至全國法治創建工作先進行列。

四、主要任務

1推進黨委依法執政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黨委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

2加強規章制度建設。根據我市實際。建立起比較完善的與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相配套,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規章和制度,使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推進依法行政。以建設服務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潔型政府為目標,著力轉變政府職能。理順關系,優化結構,提高效能,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深入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強化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實行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加強對公務員法律知識培訓及年度考試考核,把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情況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依據。

4堅持公正司法。按照中央和省、咸寧市的統一部署。形成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體制;有效規范司法行為,依法及時糾正司法過錯行為;健全維護司法公正的各項監督制約機制,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5加強經濟法治建設。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依法加強市場監管,嚴肅查處商業賄賂;提高物權保護水平,完善投資保護措施;健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降耗、勞動用工、稅費收繳等監管體制,促進各類企業依法經營;加強市場誠信體系建設,促進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等市場經濟基本法律原則和制度的落實。

6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鄉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共同體;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推進廠務公開,支持職工參與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完善政務公開、村務公開等制度,實現政府行政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有效銜接和良性互動;發揮社會組織在擴大群眾參與、反映群眾訴求方面的積極作用,增強社會自治功能。

7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加強公民意識教育,弘揚法治精神,推進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全社會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的理念;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增強各級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辦事的素質和本領;重點加強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法制宣傳教育;大力推進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拓寬宣傳領域、創新宣傳形式、增強宣傳效果,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質,形成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

8拓展和規范法律服務。完善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等法律服務體系。提高法律服務質量,推動法律服務更好地服務于人民群眾,服務于經濟和社會發展;規范法律服務市場,加強法律服務行業自律組織建設,促進法律服務健康發展。

9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加強社會管理體系建設。暢通群眾訴求渠道,完善社會利益協調機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機制,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健全和完善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建立健全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工作體系,依法調處各類社會矛盾糾紛;不斷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體制和機制,切實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建立健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的制度和機制,保障群眾安居樂業;推進和諧文化建設,培育文明社會風尚,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10建立健全法治監督體系。完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真正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強化人大及其常委會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力度,確保國家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加強行政監督和司法監督,促進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充分發揮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暢通各種監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達。

五、工作要求

1要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高度重視創建活動。把創建活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和解決創建活動中的重大問題。各單位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具體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工作。

2要積極穩妥推進。各單位要認真總結長期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經驗。結合實際,制定創建活動的實施意見和相關配套措施。要抓住創建活動的重點,找準創建活動的切入點,提出階段性工作目標與要求,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穩妥推進。要注重培育先進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要加強調查研究,提高工作指導水平。

3要加強檢查考核。把創建活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加強督促檢查,促進創建活動各項任務的落實。要研究探索科學的創建活動評價體系和考核辦法,定期進行檢查考核和評比表彰,推進創建活動扎實開展。

4要加強輿論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向社會廣泛宣傳創建活動的意義、任務和工作重點,宣傳創建活動中出現的好經驗、好典型,吸引更多的群眾自覺投身到創建活動中來,努力擴大創建活動的群眾基礎,為創建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和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