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工作指標的意見

時間:2022-02-16 03: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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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工作指標的意見

為全面落實省政府下達的年保障住房任務,進一步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等群體的住房困難,現就落實保障性住房工作任務分解指標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

年,全棚戶區改造37765套;保障性住房4320套,其中,公共租賃住房1980套,新增廉租住房1100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賃補貼240戶,建設經濟適用住房1000套。

二、具體安排

(一)公共租賃住房1980套

1.由政府投資在區集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300套。

2.由各大企業、工業園區利用自有土地,自籌資金建設公共租賃住房680套,解決本單位職工住房問題。其中,由區負責協調油田完成公共租賃住房150套;由區負責協調華錦集團完成公共租賃住房100套;由沿海經濟區負責協調工業園區內企業建設公共租賃住房430套。

3.對符合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發放住房租金補貼1000戶。其中,區發放400戶,區發放300戶,縣發放150戶,縣發放150戶。

(二)新增廉租住房1100套

由縣完成150套,縣完成350套,區完成400套,區完成200套。具體措施:對于拆遷區域內住房面積不足50平方米的保障對象,按50平方米面積給予政策安置;新建廉租住房。

(三)新增廉租住房租賃補貼240戶

由、縣區政府按資金承擔比例(區補貼:、區財政分別承擔70%和30%;縣鎮補貼:、縣財政各承擔50%)安排資金,對新增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對象發放補貼,全發放240戶。其中,區發放補貼100戶,區發放補貼70戶,縣發放補貼70戶。

(四)建設經濟適用住房1000套

由區負責協調油田利用自有土地,自籌資金建設經濟適用住房1000套。

(五)棚戶區改造37765套,其中:

縣787套,區25728套,區11250套。

三、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工作

開展情況納入對各縣區政府和直有關部門的目標責任考核之中。各縣區政府、直部門要認真組織,落實好具體工作任務,充分認識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重要性,把此項工作納入工作日程。各縣區政府要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城建、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規劃、民政等部門要明確職責,密切配合,將責任落實到個人,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2.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質量監管,確保完工時限。保障性住房建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符合節能環保的要求。各有關部門要把工程質量監管放在首位,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工程建設,科學組織施工,建設群眾住得安心、用得放心的優質工程。要做好一切施工建設前期準備工作,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要搶抓工期,在保證工程質量前提下,加快推進施工進度,確保今年年底前,棚戶區改造40%竣工;廉租住房建設60%竣工;公共租賃住房建設60%竣工,使群眾早使用早受益。

3.健全保障性住房規范管理制度,完善分配機制。要建立完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對保障性住房實行動態管理,建立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平臺,及時反映了解保障對象的就業、收入和人口變化情況。各級部門要嚴格規范保障性住房準入、退出管理程序,認真把好申請、審核、公示、輪候、配租、復核等環節,堅決制止和處理弄虛作假、騙取保障性住房的不法行為。各級政府要加強監督檢查,強化對保障性住房資金使用、開發建設、審核配租等環節的監管,嚴肅查處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配租中以權謀私、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亂紀行為。